【微动态】汤原:扎实做好防疫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防疫攻坚战中彰显检察担当,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启动防疫工作。

全面强化组织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汤原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上级院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了以汤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朝晖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由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全体干警24小时开机,由院领导带班落实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通过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进一步动员全院干警依法规范个人防控责任。

加强防疫宣传引导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传递正能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把疫情真实情况和科学防疫知识及时告诉广大干警和群众;引导干警和群众自觉抵制疫情应对当中出现的不良信息,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良好疫情防控氛围;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向全体干警讲解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全力开展疫情筛查工作

一是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返回人员及家属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其他省份或省内各地市返回我县的干警要单独居家医学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小组汇报;二是每天定时对全院无死角消毒,对所有来院人员测体温做好记录后再进入;三是及时掌握干警动态,全体干警每日汇报身体情况,禁止聚集性活动;四是按照县组织部要求,抽调两名检察干警前往社区,排查疫情人员。

四大检察护航防疫工作

各业务部门在办案期间,通过电话告知、远程提审、视频讨论紧急案件等方式开展检察工作,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在专门接待室接待外来送卷人员及来访群众。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各业务部门认真做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公务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犯罪的准备,一旦出现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性案件,第一时间进行重点办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护航防疫工作。


文字:杨璐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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