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宴请、操办子女婚宴……汤原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违规接受宴请、操办子女婚宴……汤原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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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汤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

胜利乡政府民政办办事员倪江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倪江在伏兴村工作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允涛为表示感谢,多次以村集体的名义邀请倪江分别在其家中、乡里和村里饭店用餐。事后,王允涛用套取的玉米种植补贴款核销饭费(另案处理)。2019年3月,倪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香兰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李立家、村委会主任熊彦军用村集体账外资金核销饭费问题。2017年6月,大兴村准备修建新办公室,将原办公室拆除后的材料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本村村民,所得款未入村集体账户,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熊彦军保管。同年8月至10月,熊彦军和时任村委会主任李立家二人用此款违规核销饭费。2019年3月,李立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熊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永发乡加兴村村会计郭长祥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2019年1月,郭长祥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本村为女儿操办结婚酒席23桌,超过规定“操办婚宴,两家合办不许超过20桌”的标准。违规收受礼金17100元。2019年3月,郭长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4

汤旺乡星光村党支部书记金永日、村会计李成福虚报工时套取村集体资金核销饭费问题。2015年12月,星光村党支部书记金永日、村会计李成福商定,利用核销村雇佣钩机清理壕线工时费之机,在支付费用过程中按照每小时300元的标准,多报工时费10个小时,共套取村集体资金3000元,用于核销饭费。2019年4月,金永日、李成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汤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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