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錢被誤導買了保險,怎麼辦?

JOJO悠


我老婆的哥哥在老家縣城,就被銀行給坑過。本來錢是存三年的,後來三年到了去取,不知咋變成保險了,銀行經理不給取。


正巧我老婆在老家,就直接用自己手機(上海號)打給銀行經理說,你這是騙人的,最好把錢連本帶息都給我退回來,不然我舉報到銀監會。


那銀行經理看到是上海號碼,心想人也在上海,你肯定不會來,具體咋回的,我不記得了,反正沒答應退錢。


後來,我愛人就帶和我丈母孃直接去銀行了,那人一見人來了就慌了。估計是做賊心虛,後面沒說多少話,乖乖的把錢連本帶息給退了回來。


法律在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如果當時是保險公司的人在銀行幫你辦的保險肯定是違規的。就算是銀行裡面的人給你辦,他們也會讓你簽署一系列的文件,如果你沒有籤,這也是違規的,最後態度強硬些,大都能要回來。


股海聽風


根據你的情況,為了把損失降到最低,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你既然已經確定購買的是保險產品了,請不要和銀行繼續做爭論,暫時更沒必要動情緒去追究銀行的責任,妄想銀行可以積極去處理你的問題。請記住,你的目的就是退保並把損失降到最低。在這事件當中的銀行只是代銷機構,它沒有實質的權利處理你退保的問題。如同你在某個商場購買了手機,涉及手機出現的問題,主要是找到廠家給你出論證,或維修或換新,然後商場按著相關規定照辦!而此刻你帶著保險合同,身份證件,個人名頭開戶的銀行卡,直接找到保險公司的客服中心(如果不知道在哪裡,就打開合同找到客服電話詢問)。然後直接要求退保,如果很幸運你的保單有猶豫期,並且還在猶豫期範圍內,就可以全額退還保費。順利解決此事!

二、如果已經過了猶豫期,那就諮詢現在退保可以退回多少錢,因為這類保險產品都會有一個“現金價值”也就是所謂的退保金。你瞭解到退保金以後,與你所交的保費相減就知道損失多少錢了。

三、不管你是否損失,損失多少,我都必須建議你做一件事情。就是先不要失去理智打官司,或者投訴,再或者去做一些過激的行為和方式。而是讓保險公司找到專業的客服人員仔細為你講解你的這份保險,瞭解它的利弊,並確定這份保險對你是否有幫助!因為很多想退保的情況其實主要原因都是因為再購買前或者購買後對這份保險各方面都不是非常瞭解導致盲目的投保或者退保。而當你仔細瞭解以後。很多情況會發現這份保險能滿足你某些方面的需求,那就留下吧!

四、如果你經過仔細瞭解依然想退保的話。

1.承擔損失,立即止損,以免日後造成更大損失!

2.如果您真的覺得是被誤導或者誘導,就走正常的投訴流程,只要你確定是被誤導,保險公司會對你提供幫助的!如果依然不給解決的話,就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了。

五、最後一個建議,如果想購買保險,請到正規合法的保險公司,不要去代理機構購買(我在之前的問答中回答過關於銀行代理保險方面的較詳細的分析,和正確購買保險的教程,請查看)

如果我的解答和建議能為您多一份幫助和支持,就是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願與您一起分享,共同成長!





話險為簡


如果已確定這份保險你肯定不想要的話,有下面幾個辦法:

1、是否簽署了回執,沒有簽署的話可以直接去銀行要求退保,如果覺得去銀行太尷尬也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

2、如果簽署了回執也沒關係,從你籤回執那天起一般還有10-15天的猶豫期,在這個期間內,都可以申請退保,只不過有的公司會收取10元的工本費。

3、如果真的過了,回憶一下是否接到過回訪電話,一般在簽署回執之後會有錄音的回訪電話。如果沒有過回訪電話,表示過自己對購買產品清楚瞭解的話也可以申請退保。

4、如果回執、回訪都過了,也超出猶豫期的話,並且銀行在銷售時有誤導銷售的話語,可以投訴至銀保監,他們會去調去銷售時全程錄音錄像的監控,如果存在銷售誤導也是可以無損失退保的。

如果你對於購買的保險產品有疑問的話可以私信我諮詢。因為並非所有保險產品都是期限很長一輩子的那種,有很多產品遠遠優於銀行存款。具體還是要看公司、看產品、看合同的。


語說貝才


這是很多老年人,或者追求高收益的人最容易掉進去的陷阱,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情況,能不能全身而退呢?有什麼辦法可以全身而退呢?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猶豫期內和猶豫期後!


猶豫期內如果發現自己買的是保險,並不是銀行理財產品時,此時你應當感到慶幸,因為此時退保可以退回來所有保費,對自己沒有任何損失,猶豫期從籤保單回執那天開始計算,一般的保單猶豫期是二十天,猶豫期又稱反悔期,後悔期!

猶豫期後如果發現自己買的是保險,並不是銀行理財產品時,此時一般是退保單的現金價值,即退保金,除非能夠拿回銀行人員誤導銷售的證據,否則,只有自認倒黴,猶豫期後退保損失慘重,只能拿回部分保費!




無論是猶豫期內還是猶豫期後退保,在銀行誤投的保險如何退保呢?能不能在銀行直接退保呢?一般情況,銀行只是保險公司的代理,退保的話需要直接去保險公司辦理,或者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讓保險業務員上門代辦理退保!


保險保


李大爺去銀行存5萬塊錢,被銀行工作人員一通勸說,就變成了每年存1萬,五年後給55000的保險。這個現象很普遍,去銀行存個錢結果就變成了買保險。那發生這種情況後該怎麼辦呢?

第一:找保險專業人士或者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

詳細的瞭解一下該保險產品的具體收益情況,是否符合自己的預期?如果保險合同的收益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那可以考慮持有保險合同。比如李大爺想三年後就用這筆錢,但保險合同到第四年給的錢才能和交的錢一樣多,那這個保險產品對於李大爺來說就是不合適的,就不如存成三年的定期,三年後到期還有利息收入。

第二,發現保險產品不合適,想退掉,也就是退保。

從保險上來說,退保=違約。因為保險本身就是一份合同,如果想提前終止(退保),就要承受一定的經濟損失。符合以下四種情況,可以無損失退保。第1種情況是在猶豫期內,買完保險簽收保單後都有10天-15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退保,交的保費幾乎沒有損失。第2種情況回訪電話。買完保險簽收以後,保險公司都會打回訪電話,如果回訪電話沒有接聽,或者不是本人接聽,也可以申請全額退保。第3種情況沒有簽名或者是代簽名,有些銷售人員操作不規範,自己替客戶簽名,或者是客戶沒有簽名,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全額退保。第4種情況,就是能夠證明銷售人員誤導消費者。李大爺本來是想買理財,結果銷售人員非讓他買保險,也沒有給他講清楚兩者的區別,那這就屬於誤導。經過投訴後,保險公司可以全額退保。

如果保單簽字後過了很長時間才發現,這是一份保險合同,想去退掉。那就只能退回保費的一部分,就是合同上表明的現金價值。如果不想接受這種損失,就要看一下保險產品是否有減額交清的功能,如果有的話就可以申請減額交清。比如李大爺是5萬保額的產品,那麼就可以申請把保額降到合同約定的最低值,比如3千,那這份保險責任還是一直存在的,後續費用也無需繳納。如果沒有,只能接受退保損失。


靜享財富


如果是被誤導,一點都不用怕。按照德先生講的來做,很快搞定。

1.過去銀監會和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和保險,導致在銀行購買了保險產品,如投訴相互扯皮,互相推諉,有時候解決不了問題。但是現在合二為一了,成了銀保監會,解決問題的效率和重視度大大提高。所以首要手段,先是投訴。

2.其實在銀行購買保險產品,監管是有著很多嚴格要求的。如果發現被誤導,首先開始的就是向銀保監會投訴。

A."雙錄"也就是錄音錄像,這是最關鍵的證據。2017年開始實施,要求保險產品超過一年,銀行保存雙錄資料時間不得低於10年。一旦投訴,銀保監會受理後,會要求銀行提供此雙錄資料,資料中應該明確由銷售人員向投保人介紹此為保險產品,保險內容如何?並同時錄像投保人簽字的錄像和照片。如果銀行不提供,或者經審查內容不符合,會判定銀行違規,保險合同失效,退還保費,對銀行進行處罰。

B.利用其他證據(宣傳材料、電話錄音、往來微信記錄、溝通錄像等)進行投訴。如果銀行銷售人員沒有保險代理資質,違規合同失效。如果宣傳資料誤導客戶保險等同於存款,違規合同失效。如果銀行人員承諾保險是有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違規合同失效。只要掌握以上證據之一,積極向銀保監會投訴,一般都會全額退保。


3.合理利用保險合同管理規定進行退保。在保險合同正式生效前,是有著回訪和猶豫期的,如果剛剛買完想退保,可以利用這兩種手段。

A.保險公司必須電話回訪,而且其中必須包含:保險無法確定收益,您是否知道您購買了是一份保險合同這些問題。此時可以在回訪中明確反對,要求退保。如果不及時退保,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要回訪錄音進行投訴。

B.不累,是否簽署了保險回執,只要沒過猶豫期(一般為購買保險後10天內),都可以選擇無條件退保。

4.從10月1號起,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為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劃定了多重紅線。所以未來此類存款變成了保險的事情將大為降低,將會更加規範進行。其中包括:

A.宣傳材料,必須是保險公司統一印製,有著明顯的保險標識。

B.保險合同也同銀行單證明顯區別,不得出現存款儲蓄等等字眼。

C.必須做投保人的風險評估,而且必須明確,對應承擔風險與保單評估風險一致。

銀行為了中間業務高額收益,過去的不規範做法將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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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被誤導瞭如何快速挽回損失,兩招搞定。

01

保險猶豫期

如果在被誤導後及時發現,也就是在簽訂合同之後的十天或者十五天之內,那就可以直接和保險公司進行解約,放棄購買這款保險。

這裡需要普及一下,保險合同是簽訂之日起生效,但是有十天(部分保險公司是十五天)的猶豫期,在這個猶豫期內進行退保是沒有任何損失的。

所以,如果不想買保險而被誤導買了保險,及時發現了可以直接退保。

02

證據

隨著保監會監管的越來越嚴格,以前那種忽悠人的保險業務員會更加生存不下去。以前只需要在合同上簽字就算你同意買了這款保險,但是現在不同,必須進行“雙錄”也就是錄音錄像,在明確知道保險產品所有的收益及風險權利及義務之後才會算你的合同生效。

你找直接找保監會投訴,就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購買了這款保險,要求全額退款,並返還利息。這種情況下,保監會會要求保險公司拿出當時簽訂合同的證據,第一個,簽字。簽字可能就是別人籤的,這種情況你肯定會得到保監會的支持;第二個,錄音錄像,這個就比較難了,以前的產品沒有要求,現在的錄音錄像肯定也會引導你進行他想要的回答。總的來說,他必須提供你完全知情的證據,不然保監會肯定會對他進行判罰的。

綜上而言:不管是簽訂什麼樣的合同,只要是需要你簽字的,必須先了解一下其中的內容,因為你是需要對你簽字的內容進行負責的。這是從源頭上解決這種誤導的發生,如果實在是發生了,那就參照上面兩條來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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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將學財


關於是否屬於誤導,需要專業的職能部門來認定。判斷銀行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否誤導儲戶,應以一般儲戶的認知水平和識別能力為準。如果該行為足以使一般儲戶發生誤解,即構成欺詐。構成欺詐的,即觸犯了法律犯規,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銀行的保險銷售,屬於代理業務。既然是代理業務,那麼代理銷售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監管機構頒發的保險代理銷售資格證,才能進行展業。若機構或個人任何一個沒取得銷售資格認證,即銷售行為不合規。

另外,之前保險公司可以在銀行駐點銷售本公司的保險產品。但駐點銷售發生了許多保險公司人員誇大、隱瞞保險產品功能的不誠信銷售行為,以致出現較多客戶投訴銀行甚至圍堵銀行的事件發生。銀行為了自身聲譽的需要,同時也為了規範銷售行為,銀行要求保險公司人員不能直接在網點銷售保險。監管機構也發文要求保險公司人員不能駐紮銀行網點進行直接的保險推薦和銷售。只能由有保險代理資格的銀行機構和有保險銷售資質的銀行從業人員才能銷售。

同時,銀行在進行保險櫃面銷售的時候,要求必須做到每筆銷售都要進行錄音錄像。必須做到給客戶推薦保險產品時,一要說明保險產品為銀行代理銷售的產品,而非銀行自己的金融產品,不得誇大或隱瞞保險產品的功能,不得與存款和理財產品混淆。二是必須給客戶完整展示《保險銷售代理提示書》,讓客戶明確知曉保險產品的特點、功能、猶豫期、猶豫期後退保的損失等。三是必須向客戶出示機構及銷售人員的銷售資質證書。四是要求必須是投保人親筆簽名。這些要求及流程需在銷售過程中進行錄音錄像保存。

如果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自主購買,則無需進行錄音錄像。自主線上購買,自己對自己的購買行為和結果負責。

如果你是通過以上兩種購買方式購買的保險,並且銀行履行了相關程序,那就屬於正常的合規的銷售行為,不屬於誤導。如果過了退保猶豫期而後悔,那就要自己承擔退保所產生的損失。

如果你辦理保險的銀行機構無代理資質,或銷售人員無銷售資格,或未充分提示保險代理銷售的相關風險,或在網點線下銷售未進行錄音錄像等,都屬於銷售不合規,你可以向監管機構進行投訴。


宏信


首先,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先問清產品的性質,不是自己想要的,堅決不買。從根本上杜絕被騙的風險。其次,在購買時,沒有了解產品性質,也要看銀行給你出具的憑證。如果發現是保險產品,而且你對具體的保險責任又不瞭解,擔心與介紹的收益不符,可以選擇退保。銀行代銷的保險產品,都是有具體的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在正式生效之前,是有猶豫期的。在猶豫期退保,是可以全額退還保費的。這樣就不會有損失了。最後,如果買完產品,憑證都沒看,過了很久,到用錢的時候才發現被騙了。那就只有訴訟了。而且很難進行責任認定,往往會遭受損失。所以,要麼從專門的機構購買專門的產品。要麼不要完全聽信銀行的介紹,一切以合同為準。


豬豬說財經


標題都寫的這麼明顯了,“誤導”二字!

只要你有任何可以證明業務員誤導的證據,

比如沒有風險提示、誇大收益、誇大分紅、

或者只用最理想化的收益率給你演算收益、又或者他明顯的拿銀行存款和你比較,都可以申請全額退保,過了猶豫期也一樣。

只要你有被“誤導”的證據,就可以申請全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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