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省可疑病例有多少?具体分布在哪些市县?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2月10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以“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为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对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有什么计划或者时间表?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2月9日下午,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和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沈晓明在疫情防控指挥部调研时提出,各市县要完成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马上开展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2天内实现对疑似病例的病原核酸检测动态“清零”。

实现“清零”的意义在于加快对疑似者、密接者、筛查者检测速度,缩短诊断时间,赢得治疗和抢救时间,进一步减少重症率,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目前,在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已经对截至2月9日22时报告的所有疑似病例的病毒核酸检测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采样单位、检测单位和检测时间,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相关检测任务。

记者:目前海南省疑似病例有多少?具体都是哪些市县?

邱丽(海南省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室主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组组长):截至2020年2月9日22时,我省累计报告可疑病例220例,除三沙市、白沙县、洋浦外,其余市县均有疑似病例报告,按报告地区,前5位的为三亚市、海口市、文昌市、陵水县、琼海市。

记者:今后是否应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标本到达实验室后,目前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大约需要5-6小时出检测结果。国家还没有批准在临床正式使用的快速筛查试剂。

今后,当然应该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但前提是要有可靠的病原学快速筛查试剂。

记者: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有哪些?全省是否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曾雪霞(海南省疾控中心热带病与慢病研究所副所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组长):第一,关于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的问题。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认定程序:

(一)病例发现。

湖北以外省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或者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患者,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基层相关组织将近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群筛查, 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二)病例报告。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四版)》在 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关于我省统一执行国家方案标准的问题。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附件监测方案),对于湖北以外省份的疑似病例定义,应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一)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二)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冠病毒属于新发现的病原体,对于该病原体及其感染传播情况,目前还都在进一步研究中。所以,有关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和判定标准,国家一直在根据病例报告情况不断完善,加上当前也是普通流感的高发季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症状与普通流感患者的症状很相似,判定相当复杂,给实验室检测带来很大的难度。我们一直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病例样本的检测和判断。2月10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以“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为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对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有什么计划或者时间表?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2月9日下午,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和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沈晓明在疫情防控指挥部调研时提出,各市县要完成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马上开展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2天内实现对疑似病例的病原核酸检测动态“清零”。

实现“清零”的意义在于加快对疑似者、密接者、筛查者检测速度,缩短诊断时间,赢得治疗和抢救时间,进一步减少重症率,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目前,在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已经对截至2月9日22时报告的所有疑似病例的病毒核酸检测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采样单位、检测单位和检测时间,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相关检测任务。

记者:目前海南省疑似病例有多少?具体都是哪些市县?

邱丽(海南省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室主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组组长):截至2020年2月9日22时,我省累计报告可疑病例220例,除三沙市、白沙县、洋浦外,其余市县均有疑似病例报告,按报告地区,前5位的为三亚市、海口市、文昌市、陵水县、琼海市。

记者:今后是否应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标本到达实验室后,目前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大约需要5-6小时出检测结果。国家还没有批准在临床正式使用的快速筛查试剂。

今后,当然应该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但前提是要有可靠的病原学快速筛查试剂。

记者: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有哪些?全省是否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曾雪霞(海南省疾控中心热带病与慢病研究所副所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组长):第一,关于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的问题。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认定程序:

(一)病例发现。

湖北以外省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或者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患者,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基层相关组织将近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群筛查, 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二)病例报告。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四版)》在 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关于我省统一执行国家方案标准的问题。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附件监测方案),对于湖北以外省份的疑似病例定义,应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一)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二)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冠病毒属于新发现的病原体,对于该病原体及其感染传播情况,目前还都在进一步研究中。所以,有关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和判定标准,国家一直在根据病例报告情况不断完善,加上当前也是普通流感的高发季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症状与普通流感患者的症状很相似,判定相当复杂,给实验室检测带来很大的难度。我们一直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病例样本的检测和判断。2月10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以“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为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对疑似病例病原核酸检测实现“清零”有什么计划或者时间表?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2月9日下午,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和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沈晓明在疫情防控指挥部调研时提出,各市县要完成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马上开展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工作,2天内实现对疑似病例的病原核酸检测动态“清零”。

实现“清零”的意义在于加快对疑似者、密接者、筛查者检测速度,缩短诊断时间,赢得治疗和抢救时间,进一步减少重症率,切实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目前,在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已经对截至2月9日22时报告的所有疑似病例的病毒核酸检测制定了具体的方案,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采样单位、检测单位和检测时间,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相关检测任务。

记者:目前海南省疑似病例有多少?具体都是哪些市县?

邱丽(海南省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室主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组组长):截至2020年2月9日22时,我省累计报告可疑病例220例,除三沙市、白沙县、洋浦外,其余市县均有疑似病例报告,按报告地区,前5位的为三亚市、海口市、文昌市、陵水县、琼海市。

记者:今后是否应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

马焱(海南省疾控中心科研信息处处长、新冠病毒肺炎检验组组长):标本到达实验室后,目前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大约需要5-6小时出检测结果。国家还没有批准在临床正式使用的快速筛查试剂。

今后,当然应该建立对可疑病例快速检测的常态机制,以实现早诊断、早治疗,但前提是要有可靠的病原学快速筛查试剂。

记者: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有哪些?全省是否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曾雪霞(海南省疾控中心热带病与慢病研究所副所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组组长):第一,关于认定疑似病例的程序的问题。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认定程序:

(一)病例发现。

湖北以外省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立即进行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或者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患者,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建议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基层相关组织将近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且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作为重点风险人群筛查, 由专业机构采样检测。

(二)病例报告。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四版)》在 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关于我省统一执行国家方案标准的问题。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附件监测方案),对于湖北以外省份的疑似病例定义,应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一)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二)临床表现。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冠病毒属于新发现的病原体,对于该病原体及其感染传播情况,目前还都在进一步研究中。所以,有关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和判定标准,国家一直在根据病例报告情况不断完善,加上当前也是普通流感的高发季节,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症状与普通流感患者的症状很相似,判定相当复杂,给实验室检测带来很大的难度。我们一直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病例样本的检测和判断。http://www.hnntv.cn/folder147/folder408/2020-02-10/420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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