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物業有沒有責任呢?

佑童小兒健康


第一個想法:想錢想瘋了!

第二個想法:是不是有人在馬路上拌了一跤,要怪市政公司把路休得太平整了!?再延伸到國家的把這些設施做得太完善了?!

我在超市工作,見過形形色色的人。有顧客在選購散裝商品時把手機或錢包放旁邊,被別人拿走!自己明明背了一個包,不放包裡。不報警,就是吵著要超市賠錢!還有顧客帶小朋友,明明提醒顧客帶好小孩,別讓他在購物車上玩耍。偏不聽,摔下來了又怪超市沒提醒。也先不看孩子的傷勢,先吵起來大喊大叫要超市先把賠償款談好!太多了,我這暴脾氣忍著都要得抑鬱症了!


王佳婷


我感覺,不光物業有責任,就是看到寶寶摔倒的,方圓十里的人都有責任。當然了物業佔主要責任我是律師,先給我轉一千,這個官司我接了,別人我為啥這麼便宜

因為現在摔倒在小區裡的寶寶少了,打這種官司的也少,穩贏的這種我都是薄利多銷。


淡忘一木


我覺得物業有一定的責任,他們沒有盡到管理職業,開發商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他們沒有把路鋪平。規劃局有一部分責任,因為他們規劃小區的時候沒有看好地方,最大的責任是袁隆平,因為他讓你吃的太飽了!


智匯樂


這種情況,即便是非要因此追究出點物業的責任,比如物業未能及時修復路燈,物業管理不到位,但這點責任對於寶寶摔傷也微乎其微。懂得維權是好事,但也要有良知把守底線,超出正當維權範疇,就會讓別人認為有些藉機訛詐意圖。

首先,你是孩子的監管人,看護寶寶安全是你分內之事,在視線不好的路段可以抱起或者牽著寶寶走,避免寶寶摔倒受傷。正常情況下家長第一時間會反思自己,帶孩子去治療傷處,而不是藉機想向別人追責。

其次,即便真的付諸法律,也是孩子的監護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如果非要把寶寶摔倒這件事情怪罪在別人身上。,那麼發明電燈的愛迪生是不是也有責任呢?真非要給物業找些責任,那就是物業方面收了業主的費用,自然應該承擔相應維護小區安全的責任,應當及時修理損壞的路燈且在相關路段做警示標語,物業方面的確也存在失職。

總之,物業要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失職。寶寶監護人要看好寶寶的安全,正當維權,相互理解,構建幸福和諧社會!





快牆發展


小孩摔倒受傷很正常,如果一定要追究責任的話,那就是監護人是個滾蛋!


大灰狼yyj


這話問得讓人笑掉牙!自己沒管教好,怪物業,實在搞笑!


親愛的萍果


呵呵,你咋不問地球有沒有責任呢?沒有地球引力孩子就不會往下摔了。最該擔責的是你自己,你是第一監護人,自己沒看好孩子,孩子摔了怪這怪那。以後誰和你家孩子在一起誰倒黴…瞬間開始同情你周圍的其他孩子了。願他們有感知,離你孩子遠遠的。


剛哥的老婆147


終於看到不罵物業的評論了,看來大家還是很有公道心得


安賽蜜27


應該起訴你們兩口子,沒事生什麼孩子,如果你們不生孩子,小孩子也不會摔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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