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農場主+

第1552期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一次出差下鄉,黃昏時分,見一老農開著三輪車,車上裝著兩頭羊和羊草,感到新奇,便上前問:“這麼晚了,還把羊運出去賣吶?”


大爺笑著說:“不怕你笑話,我家拆遷後被安置在別的村,但承包田還在七里外的原村,白天騎車去原村種地、放羊,晚上把羊帶回安置房過夜,怕小偷晚上偷羊呀。”


他還告訴我:“現在雖住上了農民公寓,居住條件比以前好多了,但添了許多麻煩。


一是種地不便,每天要騎車到原村種地,早出晚歸,中午沒地方吃飯、休息。


二是曬糧、棉不方便,收穫季節,糧食、棉花要運到農民公寓樓下的場地上翻曬,因場地小,家家都要搶場地曬糧食、棉花。


三是貯存糧、棉不方便,農民公寓無附房,車庫又小,曬乾的糧、棉沒有足夠的地方貯存。


四是養殖不方便,拆遷前的老住宅獨門獨院,家前屋後有豬舍、羊圈、雞窩,還有河塘,既養魚又養鴨、鵝,六畜興旺,住上農民公寓,哪還能發展養殖業呀?”


大爺的話實實在在,也讓源味君開始留意,那些撤村上樓的農民們,現在究竟過得怎樣了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我國農村建設用地比較分散,很多地方的土地空置率高利用率低下,而城市的快速發展又面臨著建設用地不足的瓶頸。為了更好地利用農村土地,同時緩解城市建設用地的壓力,2008年6月,由國土資源部頒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辦法》應時而生。


這裡面涉及到“土地增減掛鉤”這個新名詞。


具體含義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少跟城市建設用地增加掛鉤。通過增減掛鉤可以解決城市快速發展所面臨的建設用地不足的瓶頸,同時又可以提供農村治理所需的費用,以便達到了雙贏的目的。


此舉一出,便受到地方政府的熱烈歡迎。


作為試點區的山東諸城市宣佈取消在域內的所有行政村編制,形成208個萬人村。而非試點地區也打著各種各樣的旗號,比如“村改社”“宅基地置換”“城鄉統籌”,進行大規模的農民上樓運動,最後全國有20多個省份都捲入到這場運動。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此後10年,“撤村並鎮”仍在繼續。


2018年,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指出:對位於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可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農村集聚發展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併。


2019年6月5日,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指出,農村人口向城鎮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規律, 通過行政辦法和經濟激勵等措施鼓勵空心村剩餘人口向中心村轉移。


在各地的調研中可以發現,這轟轟烈烈的“人造城鎮化”雖看似繁榮,卻隱藏著深重的社會隱患。


我們先聽一聽部分農民的現身說法:


農民甲:我們村就是要拆遷,我家的房子評估了20萬,樓房需要26萬,也就是說我們住樓房的話,既要自己補齊差價,還要自己裝修房屋,車庫還要自己花錢買。


然而,我家是四代同堂,一個117平的房子能住的下七八口人嗎?總體來看,農村的房子被拆掉之後自己還要再掏出15萬左右,感覺對於農村人來說一點都不划算。城裡拆遷一套可以賠幾套,農民拆遷一套連一套都換不回來!


農民乙:座標河北石家莊,就在縣城四環裡也要拆遷,可是自己家的房子花了30多萬蓋好才住了兩三年,村裡計劃拆遷統一住樓房,樓房還不是自己原來的地方,收到樓房還要重新裝修,也是一筆花銷,父母現在耕地都被收回,後期靠什麼繳費,分配的房子也不是大產權,裡外裡都虧。


農民丙:座標安徽省肥西,2017年10月開始所有村莊大面積拆遷的。當時我家是三間磚瓦結構房屋一平方200多元,總算下來才2萬多元,統一安置小高層1200元一平方,叫所有人口都去租房住,每個人每個月100元房租費。


2018年年前給了1年半房租費,2019年是按交鑰匙給的房租,每個人每個月200元,給了11個月房租,遲交鑰匙11個月房租費都沒有拿到,到現在安置房都沒有開工,國家提倡先安置後拆遷,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安置房才開建呢?


農民丁:江蘇蘇北某縣,按瓦房400/平方、平房500/平方、樓房600/平方賠的,老百姓意見很大,這點錢連工錢都不夠。


農村蓋房有幾家是全款的?基本是家裡有一部分錢再向親戚朋友借或貸款。特別是新房剛竣工不久現在又要拆遷的就麻煩了,老賬沒還清,賠償的錢根本不夠買房的,又要借錢,等於是舊帳套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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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從表面上看,農民上樓的確是一件好事。因為農民都向往城市的生活。但是,為什麼上樓運動會遭到農民的抵制呢?


說到底無外乎這些原因:


補償太少

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產值的30倍。


這種補償辦法不僅難以準確地反映被徵用土地的經濟價值,而且無法保證被徵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徵用土地而下降。


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具有強制性、壟斷性的行政佔用方式,把農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之外,使其無法享受市場化土地增值所帶來的收益。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的設計,徵地之後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投資者拿走大頭,佔40%到50%,城市政府拿走20%到30%,村級組織留下25%到30%,而

農民拿到的補償款只佔整個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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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園經濟被破壞,生活成本提高


有農民無奈地說:我們是拿農村賺的錢去享受城市的生活,這筆賬怎麼能算得過來?


原來農民住平房的時候,可以在自己的前後院種點菜,這樣農民就不需要買菜了。還可以飼養豬牛羊等牲畜。一年到頭,飼養牲畜的收入對於農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這樣農民被迫上樓,離開了自己的小院時,也就放棄了許多收入。由於重新規劃,農田離農民的新居很遠,這也造成了諸多不便。農民上樓後陷入了“牲畜沒地兒養,農具沒地兒放,種地還坐車”的尷尬境地。


與住平房相比,農民住樓房的成本大大提高了。


原來農民在住平房時,喝地下水,冬天用蜂窩煤取暖。用木炭取火做飯,成本都比較低。但是農民一旦搬到樓上,水電暖氣都要交費。


而且每年上樓農民還要交幾千元的物業費,這對於沒有固定收入的農民來說絕對不是一個小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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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尋租問題


霸王硬上弓的城鎮化方式,往往會與特權、腐敗和官僚主義聯繫在一起,成為一些利益階層剝奪農民利益、圈地圈錢的藉口。


在撤村並鎮過程中,部分官員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


比如,在拆村並居的過程中,村幹部獲得補償較高,有的地方的村支書可以免費得到一套新居。這些官員的尋租行為,極大地戕害了農民的利益,當地農民的強烈不滿也就不難理解了。


城鎮化的目的,是為了真正增加農民的福祉,讓農民生活得更為自由、輕鬆,而不是為了讓地方政府獲取更多的土地,從土地增值中獲益。


這應當成為一個基本共識。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農民被上樓”持續升溫,不是個別基層幹部“頭腦發熱”所為,而是有著深層的“利益邏輯

”和“行為激勵”。


先看一個“增減掛鉤”項目區的實例,就能感受到複雜的“利益鏈條”所在:


四川省某村,共有411戶1434人,總佔地面積2294.4畝,其中548.6畝為農村建設用地,人均建設用地255平方米。


通過“農民被上樓”後的“土地整理”,在本地“新建區”佔地112.26畝(人均79.4平方米),新增的拆舊復墾耕地263畝。


然後將這263畝“建設用地指標”“拍賣落地

”到緊靠縣城的兩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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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實現“利益鏈條”的急劇轉換升級:


263畝從該村“整理”出來的土地,“落地”於縣城周邊的“掛鉤”土地,在市場上每畝能拍得420萬元,總價款11億。除去各項稅費5.6億元,餘得5.4億元。再減去拆舊建新、徵地、安置補償等費用後,“淨收入”達4億之多。


上述這一公開實例表明,運動式“農民被上樓”的“運轉中軸”是“土地”,轉換機制則是“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而參與其中的各方利益相關者則“各得其利”。


然而,其後的各種成本和隱患則要“社會”來承擔。


首先,縣域就業壓力持續增大。


“人造城鎮化”,一夜之間大量人口集聚城鎮或縣城,農民原先的房屋被拆除,農戶宅基地被一次性補償後“收回”,農民原來的“農村退路已被斬斷


如果當地縣域沒有強大的“產業支撐”,大量集聚後的農民如何就業?


一般來說有以下出路:


一是農民還會種植原來的“承包地”,但造成人、地分離,種植成本增加。


二是農民原來的“承包地”流轉給農業大戶或農業企業,青壯年農民則到當地企業打工或遠赴他鄉打工,徘徊於縣域城鎮,縣域就業壓力持續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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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人造城鎮化”後的“農村社區”,內部整合困難重重。


很多問題,很難在短時期內得到解決,比如社會保障很難短期內統一解決;新建立的社區居委會作用發揮還需調整;龐大的“新集體經濟”運作和監管困難;“拆舊建新”各種各樣的補償問題和後續保障問題大量存在。


再次,房地產開發熱已蔓延到縣域城鎮。


2007年底以來的一二線城市的房地產的限購政策,已導致大量房地產商轉戰三四五線城市,而各地縣域開展的“農民被上樓”,恰好提供了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建設用地”。


所以,縣級城市房地產開發如火如荼,並已延伸到各個鄉鎮,很多鄉鎮的“鎮域”也出現不少房地產。


“土地財政”已從一二線城市傳遞到最基層鄉鎮,很多縣鄉政府也已被“土地財政”所綁架。而由此推高的各級房地產價格,則轉化為“社會成本”由全體人民來承擔,並擠壓實體經濟和人民幸福指數。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很多時候我們感嘆著城市裡的高樓大廈,車水馬龍;享受著方便的自來水,天然氣的便利;得益於不再自己動手打掃衛生的安逸,但我們卻不曾真正的瞭解那些搬上樓的農民所經歷的生活方式大轉變。


他們適不適應?他們喜不喜歡?他們是否真的希望改變那份走街串巷的自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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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土地,是他們的“命根子”,因為有土地,即使貧困,農民還可以“自給自足”,但失去土地,被“上樓”之後,“物業費”、“清潔費”等接踵而至,本來不富裕的農民可能就變成了貧民。


而同一地區差別化的安置補償,“你一比一面積補償,我一人一百平米”,形式上不同對待的差別失落感,只會讓農民產生心理上失衡。


老一代農民,戀舊情節嚴重,有部分老人,就是喜歡獨家獨院,喜歡有“天井”的生活,有老人對源味君說:“以前吃飯的時候,拿著飯碗走街串巷,現在一個個的防盜門,咋去嘮嗑?”


“農民上樓”是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一種趨勢,是城鎮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源味君認為,不能為了“上樓”而上樓,真的到了需要“農民上樓”的時候,要積極地向他們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真正造福廣大農民群眾,讓農民生活得更為自由、輕鬆,而不是為了讓地方政府獲取更多的土地,從土地增值中獲益。


這樣做不僅需要我們拿出真金白銀,更需要拿出對農民的真感情!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撤村並鎮”後,那些“上樓”的農民生活得怎樣了?


農村城鎮化與“農民上樓”是兩個概念。城鎮化,應當像城市的市場經濟一樣,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是市場主動選擇的結果。

強行撤村圈地之後,除了農民生活的各種不適,我更擔心我們傳承幾千年的“村居文化”將消失殆盡。失去了“村居文化”,不知我們及子孫後代還能否感到鄉村生活的浪漫與美好?

你對“撤村並鎮”“農民上樓”有何看法,期待留言!


【參考文獻】

①《“農民上樓”:勿以城市思維搞運動式建設》,《人民日報》

②《對“撤村並居”\\“農民上樓”的系統思考》,《中國黨政幹部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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