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有人買了房子不住、不租、也不賣都閒置20多年了,他們這是為什麼?

密覓知音


原來租房子的房東,有2棟樓(2個小區的,每個小區一個單元12套),也不出租也不賣,都20多年了,人家不差錢!也就是這兩年才對外出租的,還有很多閒置的,人家真的不差錢!物業成本低,買房的時候才幾百塊一平,現在保守1.2-1.3萬。座標青島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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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句實話,我大舅哥也是這種情形的人。他在小區買了一個車庫。可這個車庫他到現在都沒有使過,只是我買車那會兒沒有車庫,他給我使過。其餘的時候到了取暖器我都勸過他把車庫租出去了。但是他和我大舅嫂說,不差那幾個錢兒車庫讓別人用著也不放心。就這樣,這個車庫每年的十月份到第二年的四月份都是閒著的,白瞎了4000塊錢,車庫的租金沒有收到。

我哥哥和嫂子就是這樣的人,其實我們家附近也有那些自己房子,到現在都是裝修了沒有住的。我想人家一定是不差錢,再一個怕誰住房子對房子的結構有個損害。所以說人家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別人,或者是轉手賣了,只不過是把房子留在那裡。也許是等孩子們結婚時用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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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有段時間房價比較低迷,就買了一套房子,從收房後就一直空著,因為又不急著住,也不想租出去,所以就一直沒有裝修,到現在時間也不短了,因為房子地段不錯,經常有很多中介打電話過來問放不放盤,因為每年的物業費一直在交著,所以感覺不太划算哈,今年就把房子給裝修了,換下環境住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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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於孩子去市裡上學(準備考市重點中學)。就把縣裡的房子空置了。很多人問我咋不租不賣?

房子裝修四五年,出租出去,一年大約10000出頭。我還有七年半孩子就考大學(小的還在小學)。租七八年七八萬,不夠裝修費。所以寧願空著而不要出租。

孩子一畢業就賣了市裡的房子回到縣裡住。縣裡空氣好,地方小。舒服


虛懷若谷學無止境


有錢啊,任性唄,租的那點錢人看不上,因為租客多多少少還是有事要麻煩房東的。我不是有錢人,但因為遇見一個屁大點事就找房東的租客讓我下定決心賣掉了一處離我比較遠的房子。奶奶的受不了動不動就給打電話把芝麻點大的事說成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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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下我自己,我當時買房子年輕,看上的房子出手買了,等有了孩子就開始考慮教育資源,孩子上學,選擇了單位對接的學校離家很遠,就開始在學校附近租房子住,新房住了不到一年,一直空著,租到五年級時,想想買房吧,買個小點的,剛買完,初高中校區新遷了,過了今年六年級,又要開啟老模式,[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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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叔在高檔小區買的房子,裝修好後住了兩年,近幾年一直沒人住,原因是鄉下老人在城裡不習慣。死都要死在老家,沒辦法一家人搬回鄉下。只能等老人過世才能住到城裡來,裝修房子花了不少財力人力,租給人家怕人不愛惜,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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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能有點超出我們的想象哦,這裡面可不是那麼簡單的。

一、首先,20多年前就買了

20多年前,我們保守說是1999年吧。1999年就買了房子,還不住、不租、不賣,可以肯定的是主人不差錢,也不差地方住。

但這可是1999年,那會商品房開發還處於初級階段,很多人還完全沒想過要買房子的時代。所以,買這套房子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二、20多年了,不賣不租,真不差錢?

我們肯定,這房屋主人是真的不差錢。

但我們可以算一下,這套房子現在可能值多少錢?1999年的時候,全國的平均房價可能也就是1000/㎡。而現在起碼翻了十倍吧,也就是說這套房子現在起碼可以獲利10倍。

而且我們要知道,滿五年的房子二手交易就不需要交易稅了。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賣不租不住,顯然房屋主人不僅僅是不差錢,還可能有些其他的原因在裡面。

比如:灰色收入而來,不方便出手;比如前段時間要求的公務員公開財產,這套房子可能因為中間有過哪些插曲;比如這套房子當年因為一些原因,根本沒辦房產證。

三、那時候還沒有炒房一說,但房子畢竟是資產

民間炒房最早是在2003年的時候。那時候一些大城市的商品房開始了迅速的發展,炒房由此產生。但1999年就有炒房想法的人顯然是極少數。

但是,1999年就存在的商品房,顯然這個城市的房地產開發也是比較早的。不管房價如何,這套房子在當時一定也是比較值錢的。這裡面的關係可能就比較錯綜複雜了。是不是自己買的,是什麼原因拿到的房子,都可能是不甚透明的。

四、還有一種很大的可能,是單位用房

如果時間再向1999年往前一點,那時候很多人的住房,都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說很多房子的所用權是在某些單位手上的。

而過去這麼多年,這個單位是否還在,單位負責人是否還在,財務資產報表上是否還有這套房子的記錄,都是不可知的。所以這套房子可能就成了沒人問津的所在。

其實現在市場上有很多這種類型的房子,他們不進入買賣與租賃市場流通,也是房屋資源的一種浪費。未來若房產稅出臺,尤其是對這種存量房房產稅的出臺,會是一種很好的資源再整合、再摸查的舉措。


賣藝小青年


我就是這樣的人 有一套房子在遠郊大戶型多層,裝修了。

我的想法是:出租,大戶型以及地理位置想整租給一家人可能性極小;給多人合租,會整得稀爛,不情願。

出售,好像現在還沒有要用大錢的事項,兌現後,一是要貶值,二是老婆肯定要向股市上投,幾下就洗白了。

所以我就一直空置在那裡,都近二十年了。


孓孓8979167


現在確實有很多人買了房子自己不住也不出租,小編認為這些人大多都是不差錢的主,買房的目的是為了財產的保值、增值,一套房每月幾千元的房租收益他們根本就瞧不上眼。

眾所周知,居住功能只是房子最原始的功能,在通貨膨脹的大背景下,房產的金融投資屬性被放大,對沒有“路子”的普通人來說,長期持有房產幾乎是唯一能戰勝通脹的方法,所以有很多人選擇買房這種簡單、一勞永逸的理財方式。至於租金收益,以題主所說的持有房產閒置20多年的情況為例,這看似損失掉很多的租金收益,但其實20多年的時間房價至少漲了10倍。比如說,小編父母2000年左右在濟南買房時房價才1500元,現在漲到了15000元都不止。也就是說,和房價的漲幅比起來,有錢人不在乎房租收益就好理解了。

不過小編認為這樣做是不可取的,因為買了房子既不住也不出租的行為雖然沒有違法,但卻不但佔用了資源、造成了浪費,還推高了房價讓剛需人群買房更加困難。近日,深圳一位房奶奶非常時期給自己的1200戶租客免房租,我們在驚愕的同時也感嘆:同樣是炒房客,把房子出租比買了房子不住、也不租的人強太多了,他們最起碼變相解決了很多人的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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