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合作保險公司的同事發了一個通知給我們:
“號外號外
截止2020年4月30日,對生效合同,若被保險人因感染新冠肺炎導致危重症,本公司按照重大疾病保險責任進行100%給付”
這麼好的消息,那我們這些賣保險的當然會立即發給客戶,甚至在朋友圈開始宣傳。
然後,很快就有人開始質疑了:
“導致危重症怎麼理解呢?
這要準備不充分,馬上就卡住了。
答案很簡單,這家公司的通知全文當中寫得很清楚: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導致的肺炎,具體診斷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下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相關標準,如有更新,以更新後的標準為準。
這份文件是公開文件,危重症的標準寫得很清楚。
好了,解決了這個問題,新的問題馬上又來了。重疾險多次賠付,而且分組,那新冠肺炎危重症算哪一組呢?
怎麼樣?會不會再次卡住?
還好現在見不到客戶的面,卡住了,客戶也很難覺察到,除非是打電話聊。
昨天有個部經理問我現在都在線管理,怎麼知道業務員有沒有幹活,很簡單,看業務員問不問問題,問什麼樣的問題,基本就清楚了。
你的專業程度,取決於你拜訪的數量;你的收入,也是如此。
都是客戶在推著我們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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