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負債累累,想選擇離婚來保護妻兒不受牽連,這樣的做法對嗎?

君度2025


男人的心胸都是委屈撐大的😣,男人年輕的時候總難免會犯錯誤,並且有些時候犯的錯誤他可能是致命的,所以這裡面他會出現兩種情況,1遇到困難了就逃跑,推卸責任,表面上好像聽起來是很偉大的,我是為了誰誰誰好而努力因此欠下了鉅額的債務,現在離開也是為了不連累她們。2遇到困難了先想一下到底是自己哪裡出問題了,然後再思考一下怎麼樣才能解決,馬上縮減一些不必要的開支,除了吃飯睡覺孩子讀書的錢能夠省下來的全部省下來。在搜索一下身邊的親人朋友有沒有願意幫助你的,如果不行的話在想想哪個地方的錢必須馬上就要還的,沒有商量餘地的。找自己比較好的親戚朋友跟他說明白,讓他幫助你先度過難關。有些地方趕緊打電話跟欠他們錢的溝通一下,告訴他們你現在的經濟狀況讓他們給你一點時間。反正一個地方一個地方解決,接著趕緊想辦法掙錢。


廣雨裝飾


首先我不知道這樣做對還是不對,因為說實話沒有一個很好的評判標準。再有就是我也是一個負債人,目前一共負債60多萬,和朋友投資以及炒股失敗導致,短期內已經無法解決債務了,而且已經開始逾期,騷擾電話和短信不斷的給我和我的家人以及朋友那裡。就在前幾天和我老婆商量我們先離婚吧,等以後我的債務還清之後我們再復婚,我的想法是不想拖累她和寶寶,誰知道當我把話說完之後我老婆當時就哭了,並且哭著罵我不是個男人,出現了問題只會逃避。後來我們又聊了很久,老婆說不管再苦再累都沒有關係,只要我們還在一起,她要和我一起來承擔,還要把年幼的寶寶交給她媽幫我們帶孩子,她要一起上班打工還債。

你能想象當時我一個大男人哭的稀里嘩啦的樣子嗎?我知道也都明白,老婆她一刻都不想離開我,哪怕是名義上離婚,但我又何嘗不是呢!

我也想明白了,對於此時此刻的我來說,面子對我來說已經一文不值,唯有我的家人,她們需要我就如同我需要她們一樣。如果失去了她們,我不知道自己會怎麼樣,也許想法和做法都會瘋狂的走向極端。我也慶幸和感恩我老婆沒有在此刻離我而去,因為她可以為我帶來無限的精神支柱,也許在不遠的未來能讓我得以重生。




Carrey_CHEN


自己負債累累,想通過離婚保護妻兒不受牽連。

離婚確實保護了你的妻兒,那你所欠之人他們的妻兒又有誰來保護呢?你有沒有想過,他們過一種怎樣的生活嗎?

我身邊就有一個這樣的例子。

原本他們夫妻兩個過的還不錯,妻子開了一家小診所,自給自足還有結餘,丈夫常年在外面跑。也不知道做什麼生意,但是,妻子要求他每個月必須按時要給錢。

後來丈夫迷上了賭博。不管有沒有,常常幾萬幾十萬的往裡壓,到後來負債累累,債主紛紛追上門。

他開始坑周邊的親戚。

把親戚的車,拿去做抵押,然後,貸出來的款拆東牆補西牆。很快周邊的親戚都被他坑完了,他又開始跑去借稍微有點關係的人。能坑的不能坑了,他把他們都坑了個遍。

到最後不光他負債累累,親戚朋友的車也都被壓進去,無法贖出來。

他周邊的好幾對夫妻都是因為車子房子被他拿去抵押貸款而離婚。

他們倒是選擇乾淨,和妻子辦了假離婚,然後,妻兒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當然也不負擔他的任何債務。

他跑出去躲債,他的妻兒利用剩下的存款在家裡面繼續蓋房子買地,甚至在縣城買了房子。

有些被坑的親戚實在撐不住,就想找他的妻子看能不能先還點,畢竟自己已經妻離子散了。但他的妻子明確表示,他們已經離婚不負責任何債務。

後面還有更奇葩的,他跑到廣州那邊。剛好他自家的有一個兄弟在廣東打工,然後他就霸佔著人家的房間,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到最後人家忍無可忍把他趕了出去。

後來發展的更超出我們的想象,因為他本人長得差不多,嘴又很能說,居然騙到了一個女老闆。

女老闆懷孕了,準備跟他結婚,並且經常給他零花錢往往都是幾萬十幾萬的給,但是他沒有想著用再給他錢去填補坑親戚錢。反而拿這些錢繼續去賭博,結果還是輸得精光。

後來發展到為一件小事跟人家去打架,結果被抓進了拘留所。女老闆開始還拿錢贖他,後來發生的次數多了也就不管他,女老闆不知怎麼和他家裡家裡的妻子聯繫上了,他妻子告訴他他們是假離婚,他是因為討債躲出去的,女老闆也放棄了他。

他現在成為這邊親戚口中的臭狗屎。

這樣的人,人人喊打,簡直就像過節的老鼠一樣,他是保全了他自己的妻兒,讓自己妻兒衣食無憂,但是卻卻讓好幾家人妻離子散。

雖然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他這種做法確實不道德。借人家的錢讓人家有口難言,並且為此妻離子散,生活一敗塗地。

借了錢要想辦法去償還債務人的錢,而不是通過假離婚來保全自己的妻兒,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誰家都有妻兒老小,誰家的錢也都不是大風颳來的。這種保全自己妻兒,靠坑騙他人錢財的人,早晚會遭到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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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不要那麼做,因為我曾經做過。給妻子留下一封信,說明了一切,因為妻子開始並不知道。我的離開絲毫沒有減輕經濟上給家庭的壓力,反而在精神上給他們造成新的更大的痛苦。在風雨交加的夜晚,妻子驚恐的找遍附近的街道,打遍她所有認識人的電話,就為得到我的一點消息。在後面的日夜裡不眠不休,瘋狂的踏遍我這座小城的每一個角落,無助的,驚恐的,無能為力的,坐在家門口,小區旁,獨自一人面對孤單的孩子,空空的家。當我獨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的時候,那已經是幾天以後的事了。繁華而陌生,一股微壓四面襲來。也就這幾天時間讓我明白,我的逃避對他們母女,家人,絲毫沒有保護作用,外面欠的錢也一分不會少,反而會讓債主們矛頭對齊你的妻兒,我是一走了之了,本該我承擔的為什麼要讓妻兒,父母去面對?算算到今天這是發生在四年前的事情了。回來後,把房子賣掉,處理了一小部分債務。把所有的債主一個一個見面說明情況,人家只是想要回錢。我們從路邊擺攤開始,一步一步做到今天,車子,房子又重新買上。期間冷暖自不多說,感謝妻子的陪伴,感謝妻子的不離不棄,感謝所有理解和支持過的人,也感謝唾棄我的人。


智遠明德


當你還在糾結要不要離婚的時候,我已經和她離婚了,一樣的因為我負債了,之前做金融被騙把錢虧完了,現在負債累累,有時候連房貸也還不起,我老婆毅然而然的和我離婚,以後房子給她,孩子給她,車子給她,房貸我還,生活費我出,還要把以前虧了的錢還給她,如果你老婆願意和你一起東山再起,那不要離,如果和我一樣抓緊離婚吧,因為我從出事到現在,她只會每天找我要錢,其他就是不停的和我鬧。


能否的偶爾


不瞞這位兄弟。我也有過同樣的想法,16年我創業失敗,瞬間變成了負債百十萬的人。那時候我老婆還沒有和我結婚。我把所有能處理的都處理了,還了一部分債務,還欠六十多萬。當時我把所有的情況告訴她以後,我說咱們分手吧。我現在給不了你好的生活。而我老婆毅然的決定和我結婚,和我共同擔起這些債務。說實話,這幾年了。債務也償還的差不多了。但是我總是特別心疼她。我沒有給她好的生活,缺讓她跟著我吃了這幾年苦。所以說兄弟,只要兩個人相愛。夫妻是可以經得起災難的。並不是像人說的大難臨頭各自飛。你固然是可以選擇離婚來保全她,但是債主可不認這些呀。你逃避了,她逃避不了呀。難道你要讓她面臨那些債主的無休止的催債騷擾嗎?女人本就比男人承受能力弱一些的。更何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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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樣,以損害他人利益的,來實現自己作為丈夫和父親的責任,這也是一種沒擔當和不道德的行為。

這裡,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以及債務的承擔,幫你做個法律分析。所以,可能你也未必需要通過離婚來解決問題。當然還有可能,即便通過離婚,也未必能夠解決問題。

首先一個,權利義務相一致及相對性原則決定了債務的承擔主體。若兒子沒有借條上簽字,也沒有提供擔保等情形,原則上債務跟其沒有關係。所以,離婚與否,都不影響。當然,若是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產等大額財產,因與其收入及年紀不相符,法院仍然可以執行,這個也不受離婚與否的影響。

至於妻子,這個則涉及夫妻共同債務承擔問題。新的司法解釋改變了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拯救許多被動負債的婦女。根據司法解釋,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2,夫妻一方事後追認;

3,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所以,若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便離婚,妻子仍然需要承擔責任。若是不屬於共同債務,不離婚,也不影響。

另外,若是因為債權人在催債過程中,存在違法催債行為,則建議及時報警除了。


葉律師


身邊就發生過很多這樣的事情,自己承擔所有的債務,然後通過離婚把財產轉移給妻子,夫妻雖然沒有離婚證,但是同樣還是夫妻,美其名曰的保護,其實這是在耍無賴,更是在自作聰明。


因為這一很明顯的行徑,必然會遭到債主的懷疑,然後通過上訴,會核實你的真實情況,是否涉及逃避債務和財產轉移,很顯然這是一種造假的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一對夫妻為了逃避債務,丈夫把所有的財產轉移給了妻子,然後自己在一窮二白的情況下獨自承擔債務,不想妻子卻弄假成真,帶著財產再婚,丈夫也落了個“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覺得有債務並不是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是心裡有了投機取巧的動機,而沒有了還債的勇氣,逃避現實,也必然會被現實所擊,所以我認為夫妻以離婚轉移財產分方式來逃避債務,是一種不可取的行為。


我是焱垚


這個沒有對不對的吧!

如果欠債還不上了,有沒有希望!那就離婚!至少不會牽扯到老婆孩子進來!當然這個要看你怎麼個離婚法!

如果你離婚後就偷摸的跑掉了,那我覺得這個不可行!至少不會給你家人減少負擔!更會帶來心裡上的傷害!這個不可取

再有就是兩個人說好,只是法律上扯清關係,生活還是兩個人一起扛,也就是離婚不離家,這個可以的,這為什麼不可以!我現在就是這樣!當然,為了家人不受牽連!這是沒辦法的辦法,最終還是要自己扛著,把錢都還掉!

這些都是逼不得已,誰又不想好好過日子!加油吧



零玖風暴


如果這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離婚也不能讓妻子全身而退;如果這次債務屬於你的個人債務,那麼不用離婚妻子也能置身事外。所以,你的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而所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無論後續的婚姻關係是否存續,都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並且,只要該筆債務在本質上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麼無論是雙方共同舉債還是一方單獨舉債,對於債權人來說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那麼,如何界定某筆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呢?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具體標準是什麼呢?2018年最高院出臺了司法解釋,專門解釋了這一問題。該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原則上夫妻雙方共同舉債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單獨舉債的,則分情況予以判斷:

  • 如果是小額債務,則推定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 如果是大額債務,則推定用於夫妻一方的單獨消費,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筆債務用於夫妻的共同生產經營、共同生活等。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不離婚也只由該一方單獨償還;如果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那麼即使離婚也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因此,你的做法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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