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隐瞒发热症状者,核实后每例奖励100元!鄢陵县出台“硬核”举措

为了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传染源,近日,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2月8日起,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要求自行上报的发热症状者进行举报,一经核实,每例奖励100元,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每例奖励1000元。


根据《通告》,体温监测包括所有在鄢陵县域内居住人员(含暂住人员和非鄢陵户籍人员),监测形式以居民在家自我监测为主,凡有发热症状(腋下体温在37℃以上)的人员要在上午9点前上报给村委(社区),物业小区、家属楼院、无主楼院居民报给防控值班处。对于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由镇村(社区)医生初步诊断,连续发热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筛查,根据诊断情况分类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做好汇总上报。


《通告》要求,体温监测工作要全面落实各镇村(社区)、相关单位、个人“三方”责任,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以战时状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履行好属地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强化网格化管理,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力以赴做好全民体温监测工作。如遇不配合的群众,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举报电话:0374—736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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