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今起實施交通管制

通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關於新型冠狀

病毒防控期間實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廣大市民:

當前,針對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按照通遼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通遼市疫情防控集中攻堅專項實施方案》通防指發[2020]28號文件要求,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採取“外防輸入、內防傳播,早發現、早管控、早診治”的總體策略。為有效發現傳播來源、阻斷病毒傳播渠道,通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決定從2020年2月8日17:00時起在全市內範圍實施為期七天的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入境通道管控

全市城市入境卡口禁止埠外人員通過公路入境。我市人員通過公路外出返境的,由各卡口所屬防疫指揮部社會管控組落實管控措施。

二、市域交通管控

1.城市道路交通實行全天候交通管制,除環衛、公安、供電、醫療、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和國計民生車輛、企事業單位通勤車輛、特種車輛及必須上班的工作人員私家車以外,其他所有車輛(含電動車輛)不得上路。(上路行駛車輛需持有市防疫指揮部核發的通行證)對無故上路車輛不服從管理的,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內蒙古實施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罰款1000元,可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旗縣、鄉鎮、嘎查村道路交通實行區域封閉,交通管理部門設置縣域、鎮域、村域交通卡口,及時勸返無故跨域行駛車輛(含三輪車等農機車輛、電動車輛)。對無故上路車輛不服從管理的,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內蒙古實施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罰款1000元,可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營運出租汽車可正常上路行駛

4.其他確有必要出行的人員及車輛,按《通遼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會面管控工作的令》及其“補充說明”相關內容同時持有市防疫指揮部核發的通行證執行

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交通民警指揮,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

此通告

通遼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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