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紧急通知:贷款、贴息支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

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2月7日晚,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五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对名单内企业给予“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捆绑优惠政策,支持其恢复和扩大产能,保障医疗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措施

重点保障企业纳入“名单” 扩大支持范围

措施明确,建立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实施名单制管理。“全国性名单”由发改委、工信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最终确定,并动态调整;部分省市可自主建立“地方性名单”。

这些企业包括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

同时,还包括上述物资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生产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的企业,以及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名单制管理扩大了支持企业的范围。由目前的医疗、生活物质的生产企业,扩大到将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都纳入名单范围,给予支持。

名单最终如何确定?通知称,名单的确定需经由各地汇总上报,最终由发改委、工信部根据疫情防控物资调拨需要确定“全国性名单”。部分省市可自主建立“地方性名单”,这些省市包括湖北省和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

为使医用物资等尽早发挥作用,遏制疫情发展,通知开了“绿灯”:上述地区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不僵化要求“先审批再放款”,未纳入名单前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保持资金畅通流向企业。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加快申请纳入名单。

融资

名单内企业可享贷款优惠和财政贴息

对名单中的企业首次实施“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捆绑发力的政策,经测算可使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将至1.6%以下。此举将使企业更有动力和资金扩大产能,开足马力生产,保障供应。

根据通知和同日召开的人民银行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总计3000亿元的低成本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关于优惠利率水平,通知明确,人民银行每月向上述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的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上述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具体解释,“央行给到商业银行的专项再贷款成本是比较低的,我们要求商业银行给名单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不能高于3.15%,较上个月LPR4.15%的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从发放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本在2.4%-3.15%中间。

同时,对享受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一半的贴息支持,即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是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首次实施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捆绑发力”的政策。政策实施后,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实际融资成本会降至1.6%以下,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保障

挪用优惠资金将取消优惠资格并问责

为保障优惠资金真正用于疫情防控,不被骗取挪用,出现“跑冒滴漏”,通知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企业要将上述优惠信贷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对挪用等行为,将取消享受优惠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严肃问责。

通知提到,地方不配合国家对重要物资统一调配的,取消当地企业的相关政策支持。

审计部门也将参与到此次疫情防控中来,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审计,把其当做当前重大专项审计任务来抓。

审计署同日(2月7日)印发通知,提出审计中要聚焦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财政贴息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精准到位情况;聚焦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体情况、拨付情况、管理使用情况;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对审计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行为,坚决揭示和反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此外,也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辩证审慎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促进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前瞻】

研判疫情影响,为小微企业做好政策准备

疫情当前,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政策可以扩大范围,惠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吗?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五部门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这是应对疫情的应急之策。要先抓好现有政策落实,精准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地区和人群,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

下一步,将统筹考虑疫情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的效果等因素,加强宏观研判,为纾解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应对疫情的经济影响,做好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政策准备。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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