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下班都不用打卡,發工資發在微信裡面,離職30天還扣押3000工資,我該怎麼辦?

被時光掩埋的秘密2


說到這,我想問我公司離職會給賠償,但是說賠償是連著這個月工資一起在下個月發的。

而且我正好是發工資日辭退,也就是說離職剛好領了上個月的工資。


鄧論哈哈


你好,你離職超過30天了,公司竟然還扣押你3000元工資不發,這是想賴賬的節奏啊,看來你必須採取行動了。我建議你先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再去勞動部門投訴,爭取最快的解決問題。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你可以用微信跟公司相關領導諮詢一下你那3000元工資什麼時候發放,如果公司領導說會給你發的,那你和領導協商一個發放日期,接下來等著就是了。如果公司領導沒有表態或者找理由推諉想扣你的工資,那麼你就要採取下一步的行動。

接著,你就要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去投訴了,但投訴之前你還得準備好相應的證據。如果你有勞動合同最好,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那麼你跟公司微信交流的信息、公司微信發工資的內容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然後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結清3000元工資。由於你的問題非常簡單,所以只要勞動局的工作人員稍微調查就可以確定事情的真相,然後很快就會判定公司給你結清工資的。

記住,在公司裡面的各種問題,你若是沒辦法解決,都可以找勞動局的,他們專門負責處理這類問題,很快就可以讓你拿到錢,所以要懂得利用勞動部門來維權保障自己的利益。


Sir聊HR


我的觀點是分為媳婦,幾種情況吧

第一,向老闆合適你的工資具體數目。

第二,然後問老闆具體原因為什麼沒有發工資?

第三,有些情況可能是財務出了問題,像以前我工作的地方,記得有一次我離職後是一個半月拿到的工資。

第四,如果老闆真的想賴帳,不想給你錢,你就需要走法律了。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和第十六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和第三條關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合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Mr輝哥


建議先禮後兵,可以先協商,先去找領導和人事溝通,要求儘快把工資給你。

如果協商不成,公司不認賬的話,就擺明自己的態度,告訴公司,如果不給工資,就去走勞動仲裁。如果公司之前還沒簽勞動協議的話,還可以進一步索取賠償:

勞動法規定“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需要承擔支付每月兩倍工資。”

但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該條款,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最多支付十一個月。

可以把這條也告訴公司,到時候就不是3000元工資的事兒了。

但是你也需要儘量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跟公司其實是有實際僱傭關係的。沒有打卡記錄的話可以準備些其他的東西。例如名片、有你名字的公司郵件、工資條等,能有人證就更好。

這種事情,一般勞動仲裁部門都是會想著弱勢群體的,勞動者比起公司,就是弱勢群體。話跟公司說到位,如果公司不想這事鬧大的話,還是需要儘快把拖欠的工資給你。


職場綠皮書


看了題主的問題描述,感覺這個公司是個規模不大、管理不規範的小公司。建議題主可採取以下步驟來要到工資。

一、摸清公司的真正意圖。

題主先微信聯繫公司的財務人員或公司領導,詢問你3000元工資的發放問題,問清到底什麼時間發放及沒有及時發放的原因。依據他們的回答判斷是不是故意扣押。摸清真正意圖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計劃。

二、先通過協商方式為好,不建議先走法律程序。

因為3000元工資數額不算大,走法律程序會耗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影響你再就業的工作情況。再就是,關鍵證據的提供會比較難。僅憑考勤一項,你上下班不打卡,有沒有其他的考勤方式?怎麼能證明你3000元工資的出勤情況?同事能不惜得罪老闆為你做證人?估計你公司也沒有給你籤勞動合同吧?提供有效的證據是關鍵。

基於以上情況,建議先和公司協商解決為好。如果公司有惡意拖欠的意圖,那就明確給公司施壓,亮明自己不想通過法律解決的態度,是念於對公司的感情。如果公司不領情的話,那就走

法律程序,到時還會連同沒簽勞動合同的雙倍補償,不繳養老金等一併要求解決。公司畢竟理虧,也不想將事態擴大,一般會息事寧人的。你討回工資也就達到目的了。

三、如果協商不成,那就走法律程序解決。

<strong>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維權。關鍵要提供有價值的證據,如題主的上下班不用打卡,還有沒有其他的考勤方式?怎麼能證明3000元工資的出勤?同事的證言當然可以,但同事能不能不惜得罪老闆為你做證嗎?要想法多收集一些能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對你維權有利。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能有所幫助。謝謝。

【職場心語劉,與您分享職場心得,敬請關注。謝謝!】


職言心語



玉俠客風雲


公司上下班都不用打卡,發工資發在我微信裡面,離職30天還扣押3000工資,我該怎麼辦?

公司上下班都不用打卡,公司一定有考勤表的,有人會去記錄,你可以拿到考勤表來,拍照也可以以,這也是一個證明,發工資發到微信裡,也可以截圖下來,發的是幾月份的工資,這個發工資的也會說,離職,是跟公司說了離職的事情還是自動離職?這性質不一樣,關於扣押工資,如果進公司前面公司沒有跟你說工資要押一個月發的話,那發工資也是有時間的,扣押工資,公司只能扣工資也只能扣百分之二十,建議找財務,雙方交談一下,不行的話可以去勞動局。



小凌VLOG


這種情況你首先要搞清楚公司扣押的理由是否屬實正當,然後找到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常的離職是不會扣押工資的,如果是公司無故剋扣,可以先找公司人資部門協調,記得錄音,多拍些公司內部的照片,用來收集公司違規操作,無故扣押工資的證據,接著去勞動主管部門提出申述,或者找一個律師給公司打電話,聲稱有足夠證據證明公司違反勞動法,並代表當事人起訴,一般這樣的事,公司立馬就會解決了。


愛企匯


我想任何一個公司都有發放工資的制度和時間吧?沒有哪個公司是在你離職交接完工作事宜就給你結清工資的吧。還有這麼簡單的事還用得著來這問嗎?直接找公司財務問你離職交接的工作有沒有問題,如沒有問題餘下工資什麼時間結算。如果公司直接就不想給你結餘下的工資,我認為還是直接去公司找領導問明原因。沒有哪個公司離職後會無緣無故的不給結工資的。


浪費了最好的時光


直接跟管工資的人要工資,並告知如果不給你會去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上下班不用打卡和發工資在微信裡面,這個不是公司扣押你工資的理由。離職30天還扣壓3000工資,要搞清楚兩個問題:一,你辭職是不是按照正常流程走的;二,離職30天有沒有到工資約定的發放日期。如果說離職是按照正常流程來走的,並且過來約定發放工資的日期,你是完全有理由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主張維權。


只要事實勞動關係在

工資發在微信裡面,這個關係不大,因為發工資的形式常見的有三種:發現金、打到卡上、微信或者支付寶轉賬,這些都沒關係,無論選擇哪一種工資發放方法,只要勞動者能夠按時收到工資就行。

保留上一次發放工資的微信記錄,這是一個證據,不用擔心沒有打卡,你同樣可以要求他提供發放工資那個月的工作證明,這個是用人單位必須提供的,如果他因此而刁難你,不承認你在這裡工作過,那麼上一次發工資在微信裡將會是一個強有力的證明。

另外,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籤的話,你也可以要求對方雙倍支付工資,這是勞動者應有的權益。不要把要工資想象的有多複雜,等人跑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根據裡面的工作人員提醒進行主張和舉證,一般要回工資是沒問題的。

按照新近的規定,沒給勞動者發放工資條就是違法的,只要你微信裡保留上一次他給你發工資的記錄,你就有權要求公司提供你上個月的工資具體結構,也就是用更多的交集往來來證明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是事實存在。


法律是你要拿起的唯一手段

你現在要做的,首先跟負責工資發放的人進行溝通,說幾句好話也沒關係,無論是當面還是電話溝通記得錄音到取證來做,跟相關人說如果不給工資你將會採取怎樣的措施。也就是先禮後兵,如果說公司是給臉不要臉,那麼你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因為公司不理你的時候也只有勞動監察大隊幫你伸張正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