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縣出臺《辦法》加強對縣直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的管理

和林縣出臺《辦法》加強對縣直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的管理

為充分發揮和林縣直機關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防控疫情中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加強對在職黨員進社區的管理監督和服務保障,和林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發了《縣直機關在職黨員進社區、積極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線管理辦法》,對在職黨員進社區參與聯防聯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確保社區防控疫情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辦法》提出,凡黨組織關係在和林縣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幹部職工中的黨員(簡稱“在職黨員”),除參與縣防疫指揮部和本單位防控疫情工作外,一律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到,積極參加機關黨員志願防控服務活動。

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線後,實行“屬地主管、單位協管”的雙重管理模式,以城關鎮黨委管理為主。依託社區原有黨組織成立臨時黨總支、臨時黨支部,切實加強對進社區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廣大黨員胸前佩黨徽、肩戴“紅袖章”,以普通黨員身份參與社區防控疫情工作,主動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和社區群眾的監督。社區黨組織紮實開展“五級包聯、責任到戶”行動,確保戶戶有人包、人人有事幹。

《辦法》強調,城關鎮黨委和社區黨組織會同衛健委等部門做好防護設備配置、防控措施落實等工作,關心支持奮戰在一線的防控人員,為他們解除後顧之憂。

《辦法》要求,社區黨組織要及時瞭解在職黨員在社區的工作、生活、貢獻情況,如實填寫《在職黨員工作表現情況反饋卡》,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反饋。各單位黨組(黨委)要把幹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現作為評先評優、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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