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功能正式上線的通知

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

為落實國家信用建設戰略,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檔案和信用報告制度,創新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模式,引導和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會員持續加強信用信息自我積累、管理和運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自2020年2月7日起,通過協會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https://ambers.amac.org.cn,以下簡稱“AMBERS系統”)按季度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提供自行查閱其2019年第三季度及之後的信用信息報告相關服務。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有關規定,協會在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工作平穩運營的基礎上,於2019年11月11日發佈《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工作規則(試行)》。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一方面沿襲和細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一性三度”相關指標,從合規經營、穩定存續、專業運作、信息披露等四個主要方面展示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情況,同時增加單獨的“投資風格”及其指標體系作為補充,以更好地體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創投類FOF領域的多元化、多樣性特點。

現就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功能上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可通過AMBERS系統的一級頁籤“會員信用信息報告”模塊查閱或打印本會員機構信用信息報告(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該信用信息報告由表格及雷達圖等形式展示,每季度將定期滾動更新。為防止信用信息被篡改,相關合作方可以通過手機等移動設備掃描信用信息報告頁面的防偽二維碼(每7天更新一次),核實該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的信用信息報告的真實性。

二、會員信用信息報告不得用於公開宣傳,但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可根據自身需要,將自己的信用信息報告“一對一”地提供給相關合作機構,具體運用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關於私募基金宣傳推介等的限制規定。

三、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應當確保所報送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對於隱瞞事項或者報送信息和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一經發現,協會將在一年內暫停提供該會員機構的信用信息報告,同時依據規定對該會員機構及主要負責人員視情節輕重採取相關自律措施,並記入信用檔案。

四、本次發佈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信息報告暫未包含“投資風格”指標體系,相關指標預計於2020年底前啟動執行。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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