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下的员工和公司该怎么“自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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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①被隔离过或感染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②劳动合同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吗?该处理处理?

答:不可以,合同自动延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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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用人单位可否以法定理由解除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④假期结束后,因疫情未能回单位上班的,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答: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些非患病或非隔离原因但也不能在假期结束后回单位上班的,可协商年休假、待岗、事假、劳动合同中止等方式保持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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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伤病待遇

①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答:属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②如果被派到武汉工作而感染的,是否属于工伤?

答:属于。因为工伤是指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强调受伤与工作具有密切关联性。即便《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因工作场所已存在这样的危险性,如果没有到疫区工作就不会感染,因此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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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由谁承担医疗费?

答:由国家来承担。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分为如下几类:

(1)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2)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4)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④如果不幸感染,可以获得多长时间的医疗期?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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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他温情嘱咐

①如果员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②企业发现员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单位如何应对?可否自行隔离员工?

答:不可以,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立即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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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法定的假期结束之后,员工不上班,该如何处理?

答:应进行相应的沟通,了解不来上班的原因,如果员工是故意旷工的,则应发出相应的书面催岗通知,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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