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出臺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劃禁區敲警鐘強保障

“蔡某身為中共黨員,在疫情防控期間多次為村民聚眾打牌提供場地,且屢教不改,增加了疫情傳播風險,屬進行責任追究的第八種情形,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日前,瀏陽市出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用嚴格的制度、精準的問責倒逼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落實防控責任,堅決打好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蔡某便是荷花街道紀工委根據該《辦法》對轄區黨員開展責任追究的第一人。

“是警鐘也是鞭策,讓大家把思想和行動、目標和舉措統一到抗擊疫情上。” “既為精準監督執紀提供了遵循,也為疫情防控責任落實套上了‘緊箍咒’,督促大家擔當盡責、攻堅克難。”《辦法》發出後,在黨員幹部中引發熱議。

據悉,《辦法》由適用對象、堅持原則、責任追究、問責程序等部分構成,共計10條,列出了疫情防控工作中追究責任的9種情形,明確了對黨組織和單位問責的2種方式以及對黨員和公職人員責任追究的5種方式。此外,《辦法》明確指出,領導幹部存在重大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等嚴重後果的,一律先免職並依紀依法從重或加重處理。

“疫情防控工作是當前的頭等大事,《辦法》作為非常時期的非常舉措,將提供更加有力的紀律保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駕護航。”瀏陽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辦法》的實施為抓手,持續強化監督執紀,對在防控工作中出現的責任落實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不留情面、不打折扣,保障防控工作順暢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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