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據調查,2019年全年我國的車險保單件數49738萬件,壽險10083萬件,其中包括意外險和健康險。且車險保單件數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而壽險件保單數似有回落。

從數據上看,車險的保單件數接近壽險的5倍;壽險保單件數的回落也提示了我們人們對於人身風險的重視程度不升反降。這不得不引導我們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時代發展下,人的重要性卻不如車?


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由此聯想到最近看到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有的人捨得給車買一份保險卻不捨得給自己買一份保險?

到底是車變得更加重要了還是人的地位正在下降?我們先來了解下給車買的保險是什麼,給人買的保險又是什麼?

保人?保車?各為什麼


1、給車買的保險,即車險;車險中,分成交強險和商業險,其中交強險是每輛車必須要投保的強制保險,以事故中投保人對第三者所要履行的賠償責任為保險責任,保險人對第三者經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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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

而商業險下,又分成主險和和附加險,主險分成4個,即車損險:代號A;三者險:代號B;車上人員責任險代號:D;盜搶險G。

而附加險則分成5個,即玻璃代號:F;劃痕代號:L;自燃代號:Z;不計免賠代號:M;發動機特別損失險代號X。其中,附加險的投保需要在已經投保主險的基礎之上。

2、給人買保險,即人身保險;主要劃分成壽險、健康險、意外險,都是以人的身體和生命作為保險標的,當身體或生命因遭受保險事故受到傷害時,由保險人進行賠償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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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

按道理來說,人的重要性遠大於車毋庸置疑,車輛有價值而人的生命確實無價的,那為何會選擇拋開自身保障不管,去為一個冰冷的機器投保呢?答案無法在以下兩個方面。

解答:為什麼捨得給車買保險確不捨得給自己買保險?

解答這個問題之前,只要熟悉車險和人身保險的保險責任和實際中的實用性便不難發現原因。

先來看一看車險,隨著經濟發展,汽車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作為盛行的交通工具,馬路上各式各樣的車輛絡繹不絕,十分擁擠,而擁擠下的道路有極易產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十分經常的,有事故就會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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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一角:車輛絡繹不絕

而如今,汽車一個輕微的刮擦,維修金額就要幾百上千,甚至是更高。如果是更高檔的車輛,維修金額甚至是以“萬”為單位,基於車輛可能發生損失的頻繁性和維修費用的高昂性,很多人會先選擇給愛車上一份車損險。

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其次,車輛的維修費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事故中造成第三者的受傷也是常有的事,嚴重的話導致第三者死亡,儘管人的生命是很難用價值衡量的,但是在實際中,還是要綜合死者的職業、家庭狀況給到一個合理的價值,用於補償受害者的家屬,逝者已矣,僅存的保險金或許還留有餘溫。

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逝者已矣,僅存的保險金或許還留有餘溫

發生車禍導致第三者傷亡,其賠付的金額動輒數十萬,乃至上百萬,這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的。在如此高的賠償金額之下,僅靠交強險是不足以賠付的。

為了能夠最大限度的補償死者,也為了能夠儘量減少自己的損失,很多人都會為自己的車輛額外附加一份"第三者責任險",用於保障自己對第三者所要履行的賠償責任。既是一份保障,也是一份責任。

再來說下人身保險,因為在人身保險中,大部分的保險金給付都是發生在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之後,比起保險金賠償,很大一部分都不希望自己的身體出現問題,畢竟健康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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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無價”

而且很多人潛意識中會認為“買了保險好像一定出事”,認為買了保險,看起來似乎不太吉利。這樣的想法看起來似乎有些荒唐,但是不可否認,在現實中很多人的想法都是這樣的。

此外,常常會聽到很多人買了保險被拒賠,要麼是因為什麼健康告知不徹底,要麼是年齡誤告,要麼是未達到規定的疾病程度等等,總而言之拒賠的理由很多。拋開投保人的自身問題如確實存在隱瞞病史等情況不談,保險代理人的不專業行為也是經常令人詬病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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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面具”的代理人

保險代理人為了業績,誇大保險功用,以此進行誤導銷售,讓很多人的保障落不到實處,即出險了卻不能賠。讓很多人認為“保險就是坑,買了也不能賠”

如此一來,在心理因素和現實情況的雙重作用下,人身保險更難以被人接受:“買了保險就像是在詛咒自己生病,而生病了也不一定能拿到賠償,還買他幹嘛?”

寫在最後:

大多數人捨得給車買保險卻不捨得給自己買一份保險,深究其原因,無非是由於車險的實用性更高且爭議的點比較少,拿車損險來說,車輛哪裡壞了就是壞了,這是難以爭辯的,既然壞了,那麼賠償就是無可厚非的,存在保險公司推諉扯皮的可能性很小。


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而人身保險中,拿重疾險來說,由於投保人大部分非醫學專業出身,導致了重疾險條款中對於專業的醫學解釋認知難免出現差錯,從而導致了保險理賠的爭議,進而讓投保人想當然的認為人身保險太“坑”,出事也“未必能賠償”。

相比之下,車險實用性高,存在"坑"的可能性更低,是很多人寧願給車投保也不願給人買保險的原因。

事實也正是如此,投保人保險專業知識的欠缺再加上部分代理人的“誤導銷售”,正在逐漸消費客戶對於人身保險的信賴值,心理和現實的雙重作用下,投保人寧願將錢花在車上,至少出事後能夠得到賠償的可能性更高;也不願“花錢詛咒”自己生病,況且就算真生病也不一定能夠拿到賠償。“一舉零得”的事可沒人願意幹。

車險保單數逐年上升,而壽險保單數卻似有回落,背後預示了什麼?

一舉零得”的事沒人願意

所以,並非是人的地位不如車,也不存在捨得給車輛上保險卻不捨得給自己買保險的說辭,一切皆是險種的特性作用於消費者內心下的真實反饋罷了。

比起事故賠償金,人們更希望健康;

比起保障性的不確定,人們更希望更高的被保障可能性;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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