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急需用地?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先用後補手續


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急需用地?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先用後補手續


2月6日,都市新聞記者從貴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該廳印發了《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用地保障服務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導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決做好建設用地保障服務工作,對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災情(疫情)結束後按規定補辦相關用地手續。

通知要求,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用地保障。在國家下達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前,可預安排使用2020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申報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對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災情(疫情)結束後按規定補辦相關用地手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助推全省決戰脫貧攻堅和同步全面小康建設。

主動作為,進一步強化用地報批服務指導。在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充分運用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電子政務辦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主動加強與有關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建設業主單位聯繫、溝通,密切配合,用好用足國家和省有關支持政策,共同做好用地報批工作。對用地報批中存在的佔補平衡、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徵地補償資金、社保資金等落實困難的,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向政府彙報,提前謀劃,及時協調解決落實,確保用地的快捷審查報批。

簡化流程,進一步優化用地審批管理。要求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充分用好建設用地遠程報批系統做好用地報批工作。涉及需補件的,或是報送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核繳憑證辦理審批手續的,可通過省自然資源電子政務平臺內網郵件、或是省電子政務網快傳等方式報送,提高工作效率;待疫情結束後,再將有關補件材料和繳費憑證與報件材料一併報送存檔備查,減少人員往來,防止病毒傳播風險。

都市新聞

記者 姚東 實習生 萬世成

校對 陳茜茜

編審 廖波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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