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戶口在孃家,現在拆遷有四十平方的房子,要了傷和氣,不要的話將來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懂你或不懂


根據你說的情況,我大概分析一下,你們家七口人每人分得40平米的房子,具體怎樣分配家裡人都意見不同。

你家當年為了給你兄弟結婚,承諾給你叔叔40平米,現在分了房子,只因為房價漲了,你弟弟就後悔了,要自己賣房子還你叔的債務,完全忘了當年的承諾,忘了當年人家的恩情,眼裡只有錢。這是你兄弟做的不對,他要是這樣做,恐怕你叔叔家不會和你家來往了。

你提到自己想要屬於自己的40平米房子,又擔心父親只剩下他自己的40平米不能居住,你想的簡單,你弟弟未必會同意把房子給你,從對你叔叔的態度上看的出來,他太很在意自己的利益,甚至在想你已經出嫁了,家裡的財產早和你沒關係了。

他要是不同意,你要是起訴的話有很大可能會贏這場官司,但是贏了官司卻輸了親情。孃家的門從此不會向你打開,你看父母一眼都難。

你可以跟兄弟商量,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雙方別撕破臉。畢竟是至親。








小劉白話歷史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這是一個原則問題,題主不能放棄,該屬於你的一定得要回來。

為何這麼說?因為即便題主不要,這樣的弟媳也不會說你好,說你通情達理,反倒是認為應該給他們的,所以這就成了豬八戒照鏡子裡外都不是人,與其這樣,倒不如干脆將房子要到手或者將房子賣給他人,拿到錢之後再好好孝敬父母親。不要怕得罪你弟弟和弟媳。

同時,這種情況,即便你不要房子全部讓給弟媳,他們得到房子的補償款之後,不見得會孝順你父母親,與其這樣,倒不如干脆自己揣到手裡穩重多了。

而且,得罪你弟媳也沒什麼好怕的,平時走動到父母那兒就行了,不去他們家。而且父母親不在了,這個家也就散了,根本且不著往來呢。

所以當斷則斷,弟弟弟媳一家不是通情達理之人,不能跟他們講理。


開偉觀察


剛巧也為這事煩惱。我妹妹出嫁了,但戶口仍在我們村我弟弟的戶口本上,後來我妹夫戶口也落至了我弟戶口本上。我與我弟戶口及家產早已分清,這裡沒我什麼事,父母早已故去,我只說我妹與我弟的事。

去年村裡拆遷,老房一平方換新房一平方,房屋產權在我弟手上,這沒我妹及妹夫的事,雙方也沒意見。

但是村裡還有個按人口補貼,每人名下有十幾平方新房面積與部分現金補償。我弟把我妹名下的房產與錢佔為己有。為此,兩人爭執,以致反目。

我是覺得已經明確劃分到名下的利益,各歸各人,支持我妹。大家有什麼見解請多多指教。謝謝。


驚石拍岸


嫁出去的姑娘不參與分配孃家財產,贍養父母的責任主要由兒子承擔,也就是頂門立戶,這是傳統習俗。但現在情況發生了改變,法律上要求兒女一樣贍養父母,有的由於婆媳關係不睦,甚至將父母贍養責任主要由女兒承擔。所以,你是否要求自己的40平房產,根據你家實際情況去判斷,如果與弟弟一家關係挺好,就不要參與分房了,如果弟弟贍養父母意願差或者與父母關係很差,將來贍養父母主要由你自己承擔,那就不用客氣了,屬於自己的一點不能少。這事還需要與父母協調,考慮父母的意見。家務事比較複雜,外人很難弄明白其中的事情與感受,但處理不好傷親情,一切還是從維護一家人親情為主,物質利益再其次。


小貓咪的口糧


這是什麼破問題!我們家也經歷過這個事兒,也是按人頭分,一人四十平,獨生子女(當年還沒開放二胎),還能多分40平。我爸是獨子所以沒有分家,爺爺是戶主,我三個姑姑有兩個姑姑都在我爺爺的戶口本上,而且他們的孩子,也就是我一個表弟一個表妹戶口也分別跟著他們的媽媽。也就是我爺爺的戶口本上除了爺爺奶奶,還有我們一家以及二姑姑和她兒子以及小姑姑和她女兒。然後分房子的時候,兩個姑姑都分到120平分房子!大姑姑戶口不在家,她也認了,也沒要也沒說什麼。我家被拆的房子從頭到家從裡到外都是我爸自己建的,在我們蘇南農村也是算豪裝小豪宅了,然後拆遷辦說你家分房子的人太多了,拆遷賠償款差不多就行了,也不給什麼爭取空間了,我爸媽雖然也知道自己吃了虧但最後也沒說啥~

還有就是我們這兒的政策如果你夫家如果以後也要拆遷,那你分過了就不會再分了,就算你把戶口再遷過去,你享受過了,也不能重複享受,所以這40平是你本人應得的。如果你現在戶口不在這兒,你爸媽也不會多這40平,你夫家以後如果拆遷,你這40平也不會少。

我爸爸是獨子哦,拆遷分房子的時候都五十了,分房子是按人頭分的,是誰的就是誰的,村裡每年年底按人頭分的分紅姑姑也每年都領啊,其他人家也是一樣的,沒聽誰家說分給女兒的還要硬留給兒子的,現在看到下面很多說嫁出去的女兒就不要回來分了的評論,簡直想說你們都活在什麼年代什麼社會啊?真可怕!


佐夭夭


我來說說我的辛酸史。

戶口在孃家,05年離婚,前夫家也就是一套拆遷房,不可能給我,我一個人帶著小孩沒地方可去,只好離婚不離家;06年孃家拆遷,每個人能分到60平方,我要,母親看我可憐同意給我(父親不在了),哥哥態度稜模兩可,可給可不給,嫂子卻不願意了,認為他們的利益被別人分了,對我百般刁難,不給好難色看也就罷了,大不了我不去看她,最為難的是我的媽媽和哥哥,因為要生活在一起,就要時時忍受她的又哭又鬧,指桑罵槐……就這樣僵持了好幾年,最後以我賠給他們一萬五千塊結束。

現在已經過去十年了,畢竟血濃於水,我們的關係經過努力已經恢復,但是這段往事誰都不願提及,也許站在個人的角度當時的做法都是對的吧。



金汕寄售


我出嫁二十多年了,戶口也在孃家。前幾年修高速佔了地賠了些錢,具體賠了多少我沒問,就是父親給我說了一下,但是哥嫂從沒有跟我提起佔地賠錢的事。父親想著給我些錢又怕哥嫂鬧,不給又怕我有意見,就打算把自己的錢給我。這能要嗎?我就說沒事我不要,也從沒在哥嫂面前提起賠償金的事。說實話錢誰不愛,但是要父親這麼為難要它幹嘛?就算哥嫂主動給我也不要。我和妹妹都是遠嫁,姐姐雖說離的近但畢竟不能天天在身邊伺候,父親以後還是要多靠他們,想開了也沒啥。有沒有那些錢日子也一樣過。


夢鎖清秋24


我和我老婆結婚以後她的戶口就在孃家沒遷過來,後來有了兒子,戶口也是落在她家的。當時她家還沒有規劃拆遷。結婚的時候她爸媽就說了,如果拆遷,不管是分房子還是補貼現金,我老婆那份都會全部給她。去年她們村拆遷了,她家要的房子,因為我婚前買了房,所以我們就沒有要房子,然後她爸媽就按補償標準把錢一分不少的給我們了,我那個還在上大學的小舅子也沒提意見。這個東西不能說應不應該要,反正我當時的態度就是丈母孃如果給了就要,不給我也不會說什麼的。畢竟我老婆已經出嫁了,小孩也只是戶口在她家兒子。其實我們這邊農村拆遷沒多少錢,她家五百多的建築面積,還有個大院子,幾年前光蓋房子就花了三十多萬,裝修好都沒住多久,說拆就拆了。一共五口人,分了兩套房子,加起來兩百多平方,現金補貼大概有30萬。還原的房子只有集體房產證,毛坯最多3000一平方,再加上徵收的幾畝地,總共都沒有一百萬,座標安徽懷遠縣


西部排名管理員


我遇到了和題主同樣的問題,我和媽媽以前是農村戶口,一直落在姥姥家,姥姥的戶口上還有小舅舅一家,後來媽媽和我的戶口農轉非,遷出來的。但是就在五年前姥姥家拆遷,補償舅舅50萬,另外以我和媽媽的名義獲得人頭費補償款共計10萬元,結果小舅舅沒有告知我和媽媽,將我們的錢佔為己有,我和舅舅據理力爭,拆遷的50萬我們不要,但是補償的人頭費,我們必須要,但是舅舅一家無理取鬧,拒不支付,現在我準備經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親戚之間,他如果提前告知我們,說明自己的困難,我們可以不要。但是如果強行霸佔,我絕不放棄。


微醺的醉39619776


哎,可能每個人家裡情況不同吧!

我家是姐弟倆,我是姐姐,但因為上學出社會晚,所以結婚也比較晚,弟弟先結婚的。家在農村,我結婚前弟弟還和我爸媽商量不然把隔壁院子買下來(隔壁院沒住人,都搬遷城裡了)給我結婚用,我笑說那就是招親了,你姐可是要嫁人的,弟弟說嫁出去離得遠了就招呼不了我了(其實也就嫁的離我家10公里)結婚後每次從工作地方回家都是我弟弟把我和老公接我家吃了飯晚上才送我們回我婆家。從小姐弟感情就很好,爸媽從沒擔心過我們有什麼不和。在農村很多父母眼中,房子就應該是兒子的,出嫁的姑娘沒有份,我爸媽也不例外,但我覺得沒什麼不合適的。我在城裡買了房子,孃家和弟弟都有拿錢,我專門買的大點,就為了以後弟弟他們到了我家有房間。互相不惦記,又互相關心才是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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