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自元朝開始,中國的行政區劃出現了一個重大變革——行省製出現了,行省制對中國影響極為深遠,一直到現在,中國的一級行政單位都是“省”,但,其實說實話,“省”正式成為行政區劃的歷史還真不長,那還是民國時期的時期,元朝是叫“行省”(行中書省的簡稱),那明清兩朝呢?這可能還真的是個冷知識,事實上

:明清兩代中國一級行政區劃的正式名稱都不是省。

那是什麼呢?是布政使司,有人可能舉得奇怪吧,這“司”明明是機構的名稱,怎麼會成為行政區劃呢,這沒什麼奇怪的,其實“省”一開始也是行政區劃。現在在中國,省已經成了行政區劃名稱而不是官僚機構名稱,但是在朝鮮,日本,其一級政府機關還是用“省”,這當然是和中國學的。

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注:日本外務省

那麼,省是怎麼由“機構名稱”轉換為“行政區劃”的呢?這就是元朝乾的,這其實就和古代中央派出機構“由虛到實”有關了。隋唐時期中國的中央機構有一套“三省六部制”,而這其中的“中書省”後來就漸漸成了類似“中央政府(現在的國務院)”的行政機關。

元朝屬於武力征服天下,一開始為了軍事征服需要,給征服的地區劃了若干的“地區”,給每個地區都設立一個機構負責戰事準備,而這個機構的名稱就是“行省”,所謂“行省”可以理解為“中書省”的分部,屬於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1262年,中國第一個省份——陝西四川行中書省建立。

但是,後來隨著天下安定了,元朝之前設置的“行省”漸漸演化成了管理地方的政府機構,也就是行政區劃,行省的設置也開始穩定了,中國內地設置了十個“行中書省”。

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至此,“行省”成為中國一級行政區的代稱。

但是!明朝剛剛建立沒多久,朱元璋就把“行省”給廢除了,洪武九年(1376年),中書省和行中書省都被廢了,廢除的原因當然是皇帝為了增強中央集權,那明朝設置了什麼機關管理地方呢?明朝把行省的權力一分為三,也就是“都布按三司”,明朝設置了都指揮使司管理地方軍事,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地方刑獄,其中“承宣布政使司”相當於地方政府,所以明代一級行政區可以認為是“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使司”。

同樣,“布政使司”和“行省”一樣,本也是地方行政機關,後也漸漸成了行政區劃,但民間和官方仍然喜歡用舊稱,俗稱為“省”或“行省”,畢竟“布政使司”四個字用起來太麻煩,其實再叫行省有些怪,因為“中書省”都沒有了,何來的“行中書省”呢?

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明初還是沿用“行省”的建制

“而明改行省為十三布政使司,其守土之官,則曰布政使司布政使。布政使司者,分部之名,而布政使者,統部之官,不可混也。然‘布政使司’,連四字為言,而行省則又可單稱為‘省’,人情樂趨簡便,故制度雖改,而當時流俗,止稱為‘省’。沿習既久,往往見於章奏文移,積漸非一日矣”——【清】章學誠《文史通義·卷六》

所以,明朝是沒有正式機構叫“省”的,那清朝呢?清朝一開始是大體延續了明朝的制度,一級行政區的正式名稱仍然是“布政使司”,但是呢?清朝吸取了明朝一些教訓:地方權力過於分散會導致治理水準下降,於是清朝在一個地方設立了總體管控事務的“巡撫”!

這就有些重大變化了,一開始,雖然“布政使司”俗稱為“行省”,但大家知道這其實只是一個管理地方民政的機關而已,布政使司並不管理一個地方的全部事務,但現在一個地方有把握整體狀況的長官(巡撫)了,巡撫開始掌握地方大權,布政司退居其次,這導致“省”的意義發生變化,不再等同於布政司,而是以巡撫轄區為準。而且,布政使司事實上已經不一定可以和地域掛鉤了,比如江蘇省就有兩個布政司(清代江蘇和安徽的行政區體系非常複雜)。

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清朝人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了,江蘇是一個整體,但不能用布政使司來概括,用什麼呢?就用俗稱“省”或者“行省”吧,有些人甚至還用過“統部”!

不過,“省”仍然是一個非正式的名稱,所以你看清朝前期的公文裡面,經常有“蘇(州)松(江)省”,“安慶省”等,這顯然這是蘇南,安徽的代稱,所以說“省”的定義在清代前期、中期較為模糊。乾隆八年(1743年)成書的官修《一統志》中,列有布政使司,而無省。研究者就指出,這表明清政府認可的一級行政區仍是布政使司,而非——“省”。

但是到了後來,“省”這個名稱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官方認可,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成書的官修《清朝文獻通考》的《輿地考》則使用“省”作為各地區名稱。同時,書中有文字解釋原因。指出:明代巡撫人數無定,同一布政使司之地可置數位,有事則設、無事則罷。清朝巡撫則有定數,編制穩定且轄區固定。而此時,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分管財政、司法,隸屬於巡撫,非一省之首。官方文件中,“省”已成為習慣用語。種種情況之下,所以“編纂《輿地考》亦概書為‘省’焉”。

是“省”還是“布政使司”?明清時中國一級行政區到底叫什麼?

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大概解釋一下,明代也是有“巡撫”這個官職的,但這個職位不固定,一般是某些地方出現的動亂,民變,都布按三司分權很難集中資源應對,朝廷才臨時派大員(巡撫)去某些地方督辦些事情,給他們臨時的地方集權。但清朝的巡撫是定製,有轄區,布政使司事實上已經不是一省之首,一省之首就是巡撫衙門!那清朝的布政使司是個什麼呢?清朝布政使司實際上已經成為了巡撫的屬官,任務是專管一省或數個府的民政、財政、田土、戶籍、錢糧、官員考核、溝通督撫與各府縣。

也就是說,清代中期後,官方和學界對“省”的概念逐漸清晰,不再模糊了。

但,雖然“省”某種程度得到了官方認可,但事實上一直到清末,“省”仍只是一個習慣性稱謂成,清朝一些歷史事件,比如“江南分省”,“陝甘分省”,“臺灣建省”等,其實質也只是設置了巡撫而已,並不是正式設立了類似“省政府”的機構,正式名稱其實還是布政使司。

一直到民國建立後,才正式將“省”(不是行省)定為一級行政區劃(如果不算中間太平天國設置過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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