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稳定生产十二条措施有四个显著特点

降低企业成本 提振企业信心

稳定生产十二条措施有四个显著特点

晨报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淄博市工业运行造成了很大影响,目前,正处在春节后复工的关键时期,为战胜疫情,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淄博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重磅出台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十二条政策措施,从进出口补贴、设备补助、提供应急贷款、税费缓缴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这十二条措施含金量高,便于操作,必将大大降低企业成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同时他还指出,与其他城市相比,淄博市出台的十二条措施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政策持续时间长。帮扶企业政策时间暂定六个月,根据需要还可适当延长,外地一般三个月。

二是覆盖面广。不仅仅包括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而是涵盖了所有工业企业。

三是政策实。疫情期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进行的技改投资,按设备投资额的20%补贴,而且提前兑付2020年度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奖补比例提高了一倍。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相关配套企业,不参与疫情期间的应急响应。对新办企业、新开工重点项目和续建重点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投资补助政策等等。

四是帮扶力度大。各商业银行提供应急贷款,按照单户一年期最高1000万元应急信贷授信额度,采取“容缺受理”方式“随到随批”,并给予政策性担保和财政贴息支持。

“下一步工信系统将认真做好‘十二条’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战胜疫情的同时,实现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王克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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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下午,在新华医疗厂区内,王克海就落实十二条措施相关问题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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