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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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防控阻擊戰,正在中華大地全面打響。在這舉國參與、全員戒備的“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指示精神,充分利用“互聯網+法院”模式守土盡責,努力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期間法律服務,及時化解疫情期間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體會到了更多的安全感和獲得感。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鄭州法院:同心戰“疫”,讓審執不停歇


鄭州中院


“請當事人馮某某儘快修改群暱稱。根據法律規定及全國人大授權,在鄭州,一審按照簡易程序獨任審判的案件,二審法院可以獨任審理……”上班第一天,民四庭庭長張鵬正在通過微信方式開庭,適用獨任制審理一起二審案件。庭審過程中,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法庭當庭予以准許。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案情簡介

原告呂某某以被告馮某某借其10萬元未還為理由,請求法院判決馮某某返還本金10萬元及利息31500元,並要求馮某某的前妻沙某某以夫妻共同債務承擔責任。上街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支持了原告呂某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後,被告馮某某以原告呂某某系職業放貸人為由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鄭州中院受理該案後,依法向被上訴人呂某某、原審被告沙某某送達了開庭傳票。因涉及疫情防控問題,原定的開庭不能如期進行,二審法官通過電話徵詢三方當事人的意見能否微信開庭。經三方同意後,書記員添加了上訴人、被上訴人和原審被告的微信賬號,進行獨任微信開庭。微信群建立後,三方當事人分別上傳了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情況的說明,微信獨任審判按照正常開庭宣讀上訴狀、答辯、提交證據、質證等程序進行。因上訴人馮某某上訴主要理由是被上訴人呂某某系職業放貸人,但目前並無證據證明呂某某符合職業放貸人的特徵,主審法官經過聯網查詢也只發現呂某某隻有一起案件。將該情況告知上訴人馮某某後,馮某某在微信方式開庭過程中明確表示撤回上訴申請,法庭當庭裁定予以准許。目前,該案已經結案。據張鵬庭長介紹,他所在的民四庭在上班第一天通過微信方式共開庭審理了三起案件。


法官分享

疫情防控期間,法官需要積極探索庭審新模式,做到既有效防控疫情,也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減少當事人負擔;


微信方式開庭只是變換了開庭地點和方式,在庭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庭審程序進行;


微信方式開庭需要徵得各方當事人的同意後才可適用;


獨任審判中法官更要盡職盡責。本案中,上訴人馮某某主張呂某某是職業放貸人但未提交證據,主審法官面對此種情況,應主動通過聯網查詢呂某某是否涉嫌職業放貸,做到當事人舉證和法院聯網查詢的統一。


中原區法院

網上庭審促調解


2月4日上午10點,一場“沒有”原、被告的庭審在中原區法院第4法庭順利進行。原來,為了減少人員流動,防控疫情,李冬瑋法官正在通過“和順中原”ODR多元糾紛化解平臺進行線上開庭,原、被告在家裡遠程參加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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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線上庭審和線上調解,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並在法官的指引下進行線上簽字確認。下午,李冬瑋法官採用電子送達的方式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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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播,減少群眾走訪途中以及到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聚集可能帶來的感染風險,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原區法院自2020年2月1日起暫時關閉了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和信訪大廳,暫時停止辦理線下案件受理等訴訟業務,停止現場接待群眾來訴來訪。但這並不意味著司法為民的腳步會因此而停止。為了做到疫情防控與審執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中原區法院分別於2月1日下午、4日下午兩次通過釘釘視頻會議系統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部署疫情防控和審執工作,要求全體人員認清肩負的責任使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線上訴訟、網絡查控等工作,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審執業務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在統一思想認識的基礎上,中原區法院還制定《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工作要點參考清單》下發至各辦案團隊,指導各辦案團隊拓展訴訟服務渠道,化解群眾矛盾,滿足群眾司法需求。

2天以來,中原區法院網上立案13件,12368熱線接聽當事人電話20人次,線上庭審2件,結案7件,電子送達25人次。

洛法戰“疫”:防控疫情期間官司這樣打

偃師市法院

特殊的線上庭審

當事人:“李法官,現在疫情這麼嚴重,我的案子還開不開庭了?”

李玉輝:“放心!按時開庭,微信群已經建好了,現在拉你進群。”

2月3日上午10點30分,瀰漫著消毒水味的偃師市法院審判庭內,除了佩戴口罩的員額法官李玉輝和陪審員、書記員外,原、被告席上空無一人。一場特殊的線上庭審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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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索某起訴被告陳某,要求其償還貨款26930元及利息,因被告經公告傳喚未到庭應訴,今天缺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程序,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裡,一場通過微信建群發起語音進行視頻的庭審順利結束。視頻過程全程錄像。這是偃師市法院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首次嘗試通過網絡進行線上開庭。


“我本來想著受疫情影響開庭要延期呢,沒想到李法官想到了這個辦法,足不出戶就可以參加庭審,真是太方便了。”剛剛參加完庭審的當事人索某激動的說。

2月3日當天,偃師市法院通過微信視頻開庭3件,線上庭審為正義加速!


老城區法院

“雲間法庭”遠程開庭

“原告,你那裡信號怎麼樣?”“信號非常好。”“能聽清嗎?”“可以!沒問題。”這是發生在老城區法院法官與當事人的一組對話


“被告多次從我處購買瓷磚,然後一直躲著不見面,共拖欠貨款38761元,我現在要求被告及時支付貨款。”2月5日上午,老城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首次運用互聯網開庭,這也是洛陽市首次採用“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開庭審理案件。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老城區法院的許多庭審被迫延期,但因公告案件開庭要求的特殊性,同時還要注意疫情防控,承辦法官姬玲利決定通過互聯網來開庭。在該院智慧法院領導小組的協調下,僅用1天時間就調試完成“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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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該系統,當事人在遠端能實時看到法庭庭審全景畫面,在線與法官溝通交流、參與庭審。審判人員也可以實時看到當事人的狀態,除了沒有與當事人直接面對面,其它操作均與現場庭審一致,且還可以同步錄音錄像,自動生成筆錄,當事人可以在系統上確認筆錄並簽字,庭審全程視聽資料和筆錄可以生成電子資料直接存檔,當事人及代理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庭審程序,有效滿足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庭審各方的需求。隨後姬玲利法官利用該系統又開庭審理了2起民間借貸案件。

洛龍區法院

“智慧執行”在線服務

2月4日開始,在洛龍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內,一個特殊的“執行人員”在默默地忙碌著。他熱情地“接待”著每一位諮詢者,對他們提出的有關執行問題進行快速耐心的解答。

這位特殊的“執行人員”就是洛龍法院執行局為了解決疫情期間無法外出的難題,推出的一項執行工作“在線服務”措施,是洛龍區法院智慧執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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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在關注“洛龍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後,在該欄目中發帖就可以隨時向執行法官諮詢、查詢與執行案件有關的問題和情況,還可以提出執行意見和建議,執行法官在收到當事人的留言後48小時內會進行回覆,執行局對此項工作配有專人管理,對案件解答情況進行監督和提示。

西工區法院

千里線上調解“+”速度

“雙方是否都同意該調解協議?”

“同意”、“同意調解協議”

戰“疫”期間

這場“隔空”調解

跨越北京和洛陽

2月5日,西工區法院通過微信視頻庭審,成功在線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據悉,被告唐某欠原告張某30萬元借款本息至今未還。當下處於疫情防控非常時期,唐某現住北京,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提前和雙方溝通聯繫,瞭解到雙方均有調解意向,遂決定以微信視頻方式開展線上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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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前,承辦法官就該案專門建立微信群,告知當事人提前將證據進行拍照,做好準備工作。

調解當日,承辦法官、書記員在辦公室,原、被告在家中,通過微信視頻方式開展線上調解。當事人所舉證據拍成圖片上傳到微信群,被告通過在線視頻方式發表質證意見,承辦法官組織雙方調解,調解規範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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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書記員將調解筆錄及調解協議的內容發在群裡,雙方核對後確認。後承辦法官通過視頻將調解協議進行宣讀,原、被告當場表示同意調解協議。視頻過程全程錄像。書記員通過微信對原被告的送達地址、聯繫方式進行確認。原、被告自行下載調解協議電子版,打印籤閱後將筆錄紙質版郵寄回法院。

焦作法院:“線上網上”齊發力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訴訟工作有序開展,焦作兩級法院及時調整工作部署,通過河南移動微法院、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微信方式開庭、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線上方式,積極推動審判執行工作有效開展,做到在抗擊疫情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的正常運行。

截止2月5日上午11時,焦作兩級法院開展網上立案46件,接聽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解決聯繫法官、案件諮詢等事宜162人次,利用執行網絡查控系統發起財產查控1105件次,通過執行網絡系統辦結案件51件,執行到位金額305.95萬元。

焦作中院

“線下”糾紛“線上”解, 10分鐘辦結撤訴申請

2月4日上午,遠在上海工作的張先生,坐在辦公室裡,通過手機與焦作中院的法官們實現了“面對面”溝通,10分鐘後就辦結了撤訴申請的相關手續,案件快速順利辦結。這是疫情爆發以來,焦作中院通過網上法院調解成功的首例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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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焦作兩級法院及時關閉了訴訟服務大廳、信訪來訪接待場所,停止辦理線下案件受理、紙質卷宗移轉等訴訟業務。張先生與妻子的離婚糾紛案在上訴到焦作中院後,遭遇了疫情。“這可咋辦?疫情來了,這事得拖到啥時候才到頭呀!”張先生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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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特殊時期、特殊情況,焦作中院及時將審判工作由線下轉移到了線上。案件不能拖,矛盾要化解。家事審判庭的法官立即切換了工作模式,通過電話、微信、網上法院等方式開始了在線調解工作。經過一週的不懈努力,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張先生和妻子終於回心轉意、盡棄前嫌,男方主動申請撤訴。

“我現在上海工作,疫情期間不能亂跑呀,不小心感染了病毒可咋辦?”在辦理撤訴手續時,張先生憂心忡忡地說。

“不用擔心,我們可以通過網上法院解決,不用見面,不用來回跑就能辦理所有手續……”家事審判庭庭長李玉香解釋說。

2月4日上午10點,在焦作中院8號多功能法庭裡,法官通過網上法庭與當事人進行了手機聯網,在10分鐘之內,將口述、記錄、簽字、按手印、上傳、存檔等撤訴手續全部辦妥。

張先生高興地說:“網上辦事就是方便,不僅化解了矛盾,辦事效率還這麼高,用手機就把事情搞定了,十分感謝……”

沁陽市法院

“微法院”維護當事人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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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減少因訴訟活動而產生的人員流動和傳染風險,沁陽市法院積極引導當事人登錄河南移動微法院辦理網上立案等訴訟事宜,並公開立案庭負責人電話和手機號碼,隨時提供諮詢和指導,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訴訟服務水平。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調整案件開庭時間,對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11日期間開庭的案件,安排承辦法官逐案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徵求意見調整庭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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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網上辦案條件的,充分利用河南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積極引導安排網上開庭、質證、調解等訴訟活動,目前已調整開庭日期案件91件。積極引導有信訪訴求的群眾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非接觸方式表達合理合法訴求,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覆。

孟州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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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應對疫情期間的案件審理工作,孟州市法院積極採取電話調解、微信視頻開庭等形式開展工作,依法及時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

2018年6月29日,被告吳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向原告林某借款16萬元。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要無果,於2020年1月向孟州市法院起訴,索要本金及利息21萬餘元。

孟州市法院的姚紅霞法官考慮到被告居住在武漢,無法親自到庭,於是多次用電話溝通,做好雙方的調解工作。為更好更快解決雙方糾紛,2月5日,姚紅霞採用微信視頻方式進行開庭。經過姚紅霞一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書,糾紛順利解決,真正做到了防疫和審判兩不誤!

溫縣法院

智慧審判助力疫情防控

“你是否聽清?”

“聽清了”

“你對被告的陳述是否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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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上午,面對疫情防控需要,溫縣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速裁團隊負責人樊世凱正進行著一場特殊的庭審,對一起勞務糾紛案件進行“隔空”審理。


家住湖北十堰的原告吳某因勞務合同糾紛起訴家住溫縣的張某,由於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樊世凱法官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和積極配合下,通過遠程庭審系統網上開庭、進行法庭調查,原被告用手機連線網上舉證、質證,使案件進行及時審理。整個庭審經過兩個多小時,其間,樊世凱還結合當前疫情形勢對雙方進行了線上調解,由於雙方差距較大,當場未調解成功,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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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冷冷清清,審判庭也空空落落。

與此同時,在民事審判庭庭長王衛東的辦公室,只有王衛東和書記員兩個人在屋的房間內,卻進行著涉及多人的庭審,旁邊錄像設備對庭審全程錄音錄像。

“請將微信群人名進行實名備註,並註明各自身份。”

“已備註”

“備註”……

此案中,法官和書記員、兩名陪審員、兩名代理人,以及相關當事人分別在不同場合,通過微信視頻遠程對張某訴張某某民間借貸一案進行開庭,雖然被告缺席,但順利完成了舉證、法庭調查等庭審程序。庭審結束後,書記員將庭審筆錄傳到微信群由當事人核對,無誤後當事人在群內確認,並由其自行下載,同時告知其待疫情結束後到法院在紙質版的筆錄上簽字,並在微信群內留痕。

修武縣法院

有事“網上辦” 開庭“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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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降低疫情對人民群眾行使訴訟權利的影響,2月3日,修武縣法院法官採取微信群網上開庭方式審理了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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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薛某某與中國某保險公司簽訂了五份保險合同,薛某某如期繳納了保險費用,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生效。2019年4月29日薛某某患腔隙腦梗塞住院治療,出院後申請理賠,中國某保險公司於2019年6月5日,以未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重疾範疇為由,給薛某某下達不予受理通知,並繼續扣除原告的保險金,薛某某認為該公司的行為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為此形成糾紛,薛某某便訴至法院。

庭審前,承辦法官範鑫就該案專門建立微信群,告知雙方當事人9:30準時開庭,承辦法官就該案審理的重點與書記員進行了討論,並強調做好微信群內留痕工作。庭審開始時,法官、書記員、原被告雙方打開微信群視頻確認身份,確定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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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由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拍成圖片或文檔鏈接上傳到微信群,也由承辦法官將法院調取的證據傳到群裡;由當事人發表質證意見;由被告答辯......每個人嚴格遵守庭審程序,有序進行。庭審結束後,書記員將微信群裡的庭審筆錄由當事人核對,無誤後當事人在群內確認,並由其自行下載,存入紙質卷宗。同時告知當事人待疫情結束後到法院在紙質版的筆錄上簽字,全程在微信群內留痕。將微信群內記錄同時作電子記錄保存,近兩個小時的庭審順利完成。

在這個特殊時期內,通過創新開庭方式,實現有事“網上辦”、開庭“不見面”,既有效阻斷病毒傳播、減少人員交叉感染,又及時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收到了案件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武陟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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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至5日,武陟縣法院通過微信平臺成功調解了4起糾紛案件。不僅要全力阻擊疫情傳播,更要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武陟縣法院法官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依託微信平臺大力開展調解工作,專門建立個案微信群,將工作從線下轉為線上,通過微信舉證質證,耐心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確認無誤後在線確認,全力做到了防疫、調解兩不誤!

解放區法院

網上庭審“互聯”當事人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為最大程度地降低當事人因訴訟產生的人員流動和傳染風險,解放區法院高度重視,多措並舉,形成了“措施得力,思想重‘疫’,科技助力,網上戰‘役’,一線給力,共同防‘疫’”的抗疫格局。

2月4日上午10點,在解放區法院2號審判庭內,一場特殊地庭審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

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被告王某嬌向原告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萬元,因被告未能遵守合同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2019年11月,原告將其訴至解放區法院。該案件原定於2020年2月3日開庭審理,因二被告系鄭州市人,且疫情期間不方便出行,案件審理遇阻。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為保障當事人地訴訟權利,使案件能夠儘快審理,解放區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宋秀梅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巧用“信息化+審判”模式, 進行網上庭審,“互聯”當事人。上午10時, 雙方當事人通過手機微信屏幕,詳盡地向法官陳述著自己的意見,屏幕外,書記員飛速地記錄著庭審全過程。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有序、依次發言,和傳統庭審現場並無異樣。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庭審於當天上午12時左右順利完成,該案將擇期宣判。

“微信開庭的辦法真的不錯,太方便了,特別是在這個特殊時期,大家都不敢輕易出門,希望更多法院都能採用這個辦法。”原告代理律師於某激動地說。

山陽區、中站區法院

網上辦案 高效快速解民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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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山陽區法院積極利用微信、電話等多種形式執行一起租賃合同案件,該案雖未完全執結,但此次網上執行使得這起標的14萬餘元的執行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而受阻!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審判工作,中站區法院張小濤團隊先後採用電話調解和微信視頻形式分別對一起追償案件和一起民間借貸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馬村區法院

創新訴訟服務 護佑群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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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馬村區法院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在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馬村區法院技術部門積極藉助網絡實時通訊技術,將法庭與遠在異地的當事人互通,實現法官與上訴人視頻“隔空對話”,如同上訴人在庭審現場一樣。既促進了審判質效穩步提升,也確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順利推進。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2月4日上午,馬村區法院王小平速裁審判團隊,通過網絡遠程視頻連線在各自住所的雙方當事人,對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件進行審理。在當前疫情多發的情況下,通過在線視頻的方式化解糾紛,不僅為當事人提供了極大便利,還有效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發生,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本次“互聯網+審判”模式,在以往遠程庭審模式基礎上進行了有效的創新。庭審前,承辦法官和書記員提前準備,告知雙方當事人網絡庭審安排情況,徵求雙方當事人同意,並將雙方質證提前上傳。庭審當日先召開庭前會議,提前進行網絡遠程庭審設備調試,保障庭審環境不被幹擾,設備正常運行,網絡通順快速。庭審過程中,通過遠程視屏連線,將本次庭審筆錄,雙方提供質證進行實時分享,保證雙方溝通順暢,同時全程錄音錄像,實時存儲本次庭審全部信息。庭審後,通過遠程軟件,雙方當事人通過遠程連線簽字,確認筆錄無異議。

濮陽中院:戰疫情,讓智慧法院發力

濮陽中院

疫情期間,網上千裡開庭

2月4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互聯網在線庭審平臺對一宗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件進行遠程庭審,創新性地解決了疫情期間法院審判工作中遇到的難題。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整個庭審過程,雙方代理律師分別在內蒙古、河南兩地,在各自家中通過在線庭審平臺參與庭審。庭審前,法官、書記員以及技術人員按照疫情時期的特殊規定,做好消毒防控準備工作。雙方代理律師在書記員的指導下,通過手機在庭審平臺進行實名驗證後,出現在法庭顯示器的合成畫面上。書記員隨即請合議庭就座,審判長敲響法槌後,庭審正式開始。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雙方律師提交證據、書記員製作筆錄、法官調查詢問、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等日常庭審現場的工作,都在手機“視頻聊天”中有條不紊地進行,清晰流暢地展示在法庭顯示屏上。庭審結束後,雙方簽署了電子庭審筆錄。整個庭審過程聲音清晰,網絡流暢。雙方代理律師對這種在線庭審的創新性做法讚不絕口。

在線訴訟為17名農民工討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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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民一庭李瑞玲法官採用微信在線調解辦案的模式,利用電話和微信成功調解兩起涉17名農民工勞務費案件。她主動與各方當事人進行電話溝通,徵得其同意後建立案件微信調解聯繫群,多次就案件事實、付款日期等事項在線交換意見,最終促成各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意見,某建設公司同意支付勞務費324171.78元,為17名農民工解決了追索勞動報酬的憂心事。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市中院雖然為防控疫情暫停了現場立案、現場開庭等工作,但審判執行工作從未停止,對涉及人民群眾最急最憂最盼的事情不等、不停,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化手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了人民群眾的訴訟權益。

南樂法院

戰“疫”下硬核擔當 通過淘寶拍賣三起房產

“感謝吳法官,你這人真不孬,要不是你俺這房子還真買不成嘞。”老趙在跟南樂縣法院執行局吳紅耀法官微信視頻溝通支付寶操作手續之後高興地說道。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原來這是近日南樂縣法院通過淘寶網絡拍賣的三起房產成交後的一幕。據吳紅耀法官介紹,該房產系萬某侵權糾紛一案的涉案財產,因該房產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加上案件房屋已被被執行人長期租賃給案外人,導致該房產第一次流拍。此次掛拍前,能否成功賣出他心裡也沒底,恰逢過年期間爆發新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人心惶惶,一時間更讓吳法官對拍賣前景不敢奢望。眼看網拍日期就要到了,老趙一個電話讓吳法官喜笑顏開,原來他有購買意向。但老趙提出去現場看一看,這讓吳法官作了難,按說購買意向人去現場查看拍賣物是他的權利,但當前形勢下肯定是不能成行。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為了留住這個潛在的“客戶”,吳紅耀法官多次同老趙進行了電話溝通,並通過微信將自己手機中拍攝的關於標的房產的照片全部傳給他,使老趙得到了更多關於拍賣房產的信息,並最終確定了購買意向。拍賣開始後,老趙一個電話卻讓吳法官慌了神,原來由於年齡較大他不會使用淘寶和支付寶,但拍賣只能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眼看將拍賣截止時間就到了,吳法官幹警通過微信視頻連線的方式,從電腦上將操作步驟一步一步地教給老趙。在吳法官“手把手”地教導下,老趙終於學會使用,最終3套房產分別以10.8萬、17.1萬、19.8萬的價格被老趙成功拍下。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房產網拍成功後,吳紅耀法官已是緊張的滿頭大汗,但他高興地說道:“只有房產拍賣出去了,申請人的權益才有保障,才能維護法律權威,這也算是在這疫情肆虐時期給申請人最大地安慰。”

臺前縣法院

防控疫情庭審不停!首次使用“移動微法院”開庭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一部手機+微信賬號”,足不出戶,輕動指尖,就可以實現庭審。2月4日上午,為避免人員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時保障司法審判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臺前縣法院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通過手機上的“移動微法院”平臺實現了該院首次網上庭審。當事人隨庭進行證據提交、法官制作筆錄等日常庭審現場的工作,都在手機“視頻聊天”中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春節後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臺前縣法院家事審判團隊的員額法官田孝鶴接到了當事人的電話,稱其在外地,因為疫情回不來,不能參加庭審,田法官考慮到延期開庭不僅影響了訴訟效率也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且疫情期間應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田法官決定使用“移動微法院”進行網上庭審。經徵求當事人意見,雙方均同意使用“移動微法院”。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在當天的庭審中,法官和雙方當事人同時登錄“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由法官通過‘多方視頻’功能在線邀請當事人視頻開庭,操作快捷、便利。庭審結束後,當事人紛紛點贊法院採取的這一創新之舉,表示這一做法不僅解決了他們的燃眉之急,也提高了庭審效率、縮減了訴訟成本,確實是便民利民的好措施。

清豐縣法院

巧用移動微法院 調撤笑開顏

2月5日上午,清豐縣法院首次使用移動微法院調撤了一起離婚訴訟案件,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指尖訴訟”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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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此案的李法官時刻關注著新型冠狀病毒引發肺炎疫情的消息,離婚案件被告白某所在地各路交通全部封閉,原告張某也很是著急。考慮到目前清豐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加上春節假期延長,為充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李法官以理服人,以情動人,多次聯繫當事人商量庭審事宜,講明當前形勢嚴峻的疫情,案件利害關係。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李法官引導當事人註冊登錄移動微法院,耐心告知操作步驟和流程,借“掌上法庭”突破異地限制,進行在線開庭。開庭前,李法官引導當事人通過手機進入移動微法院庭審系統,並告知了相關注意事項,在核實完當事人身份後,庭審正式開始。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庭審中,通過移動微法院系統,法庭現場、當事人的畫面和聲音通過網絡清晰流暢的出現在各方手機屏幕上,法官有序引導當事人在線參加庭審。經過法官線上反覆做工作,勸說其從孩子健康成長角度考慮,珍惜婚姻家庭。原告張某當庭表示自願撤訴,並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謝“想不到我們村封了,你們法官還能如期開庭,法院的工作效率就是高啊!”庭審後,李法官抓住有利時間,抓緊聯繫被告白某,動員本人及其家人利用撤訴這一有利時機,主動與原告聯繫,緩和感情,被告對法官的良苦用心連連表示感謝。

三門峽法院:隔空庭審效果好

盧氏法院

利用互聯網法院開庭調處糾紛

2月5日下午,盧氏法院民事審判庭利用“互聯網庭審系統”,成功審理並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當前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該院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借力信息化手段,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同時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聚集帶來的風險。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利用“互聯網庭審系統”開庭前,案件承辦人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給雙方當事人發送短信,徵得當事人同意後,當事人通過短信下載“雲間庭審APP”,打開APP當事人輸入自己專屬的會議號碼,即可在自己家裡參與庭審。庭審時,辦案法官通過電腦屏幕互聯網庭審系統與當事人視頻對話,書記員通過該系統進行庭審記錄,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告知權利義務及審判人員及書記員名單,詢問當事人是否迴避,之後開展庭審調查、庭審辯論,庭後調解,依次進行。庭審結束當事人在手機上核對筆錄並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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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開庭審理的是原告於某某訴被告李某某買賣合同一案。2019年3月,被告李某某到原告於某某處購買花椒樹苗7萬株,一株單價1元,加運費2000元,共計72000元。被告當天給原告轉款40000元,下欠32000元。後原告將花椒樹苗送到被告經營的調味品廠,被告又給原告轉款10000元,剩餘22000元被告給原告出示欠條一張,並口頭約定3月底之前付清欠款。到期後被告未還款,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起訴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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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在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自願於2020年5月1日前付清所欠貨款22000元。

靈寶法院

“隔空庭審”一起離婚糾紛案

在當前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為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員聚集帶來的風險,同時為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靈寶市人民法院積極創新網絡辦案模式,於2020年2月5日上午九點,承辦法官李佳電話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決定以微信視頻的方式,遠程開庭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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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排左起為原告李某代理律師、合議庭成員張園園、原告李某

第二排左起為合議庭成員馮歡歡、合議庭成員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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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於該案被告程某下落不明,該院通過公告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後,定於2020年2月5日開庭。但受疫情影響,加之原告家住信陽,無法出庭參加庭審。為全力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上午九點二十分,合議庭成員李佳、馮歡歡、張園園、書記員焦程謙、原告李某及其代理律師準時上線,聚集到承辦法官新建的“開庭審理李某訴程某離婚一案”微信群。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微信群裡,在仔細核對當事人身份並告知其訴訟權利義務後,合議庭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依法審查了證據,庭審持續一個小時並全程錄音錄像,整個過程嚴謹細緻、有條不紊。該案件將於近日審結。

汝州市法院:利用“雲上法庭”敲響第一錘

2月5日下午15時,在汝州市法院鐘樓人民法庭一號審判庭內,隨著清脆的法槌聲響起,一起離婚案件正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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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除了承辦法官李俊傑和書記員外,空無一人。原來,這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減少人員聚集、接觸,鐘樓人民法庭利用“雲上法庭”網上遠程開庭系統,實現了原、被告雙方在家中進行了一場網絡庭審。

在庭審前,李俊傑法官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採取網上庭審的方式開庭審理本案。主審法官提前將網上庭審使用的小程序、注意事項等問題告知雙方當事人,先一步進行測試,法院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做相關的技術指導。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庭審期間,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全程提供技術保障,網絡庭審信號通暢、語音清晰,通過法庭調查、法庭舉證質證、最後陳述等法定程序,庭審順利結束。庭審結束後,當事人表示“足不出戶就能參與訴訟,在疫情防控期間,既保障了大家的生命健康,又及時解決了問題,信息化應用真的是便民好舉措。”

鶴壁山城區法院:疫情期間創新微執行巧結案

2月4日下午,山城區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馬保軍利用電話聯繫、微信交流方式,順利執結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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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訴鶴壁某商城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山城區法院判決該商城賠償陳某各項經濟損失32726.27元。判決生效後,該商城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月16日,執行法官接到案件後,及時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了相關執行文書,並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採取了凍結措施。由於新型肺炎疫情的爆發,公職人員取消了年假,年假期間政府採取了聯防聯控管控措施。馬保軍利用年假期間,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要求其主動履行判決義務,並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被執行人承諾假期期滿上班後履行。2月4日,馬保軍在督導防疫卡點工作間隙,電話通知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為了儘快實現申請人的利益,他主動與申請人互加微信,對執行款數額徵求申請人意見無異議後,告知申請人通過微信發送了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收到條、同意結案證明等材料照片,為申請人陳某當天辦理了領款手續。雙方當事人均對法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特殊辦案方式大加支持和讚揚。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雖然疫情限制了執行法官現場執行的腳步,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腳步不能停。疫情防控期間特事特辦,當事人也都非常理解和贊同我們這種辦案形式,作為法官我們也很感謝當事人的配合。希望大家在這場疫情防控戰中都平安健康!早日勝利!”馬保軍法官說道。

安陽縣法院:疫情期間“線上”辦公辦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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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證疫情期間正常辦公和當事人正常參與訴訟活動,安陽縣人民法院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通過“線上”辦公辦案,做到了防疫辦案兩不誤,各項工作正在有序穩步推進。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戰“疫”場上,河南法院利用“互聯網+法院”守土盡責!

據統計,2月3日至2月4日,該院通過值班電話為群眾答疑20餘次,12368熱線接聽4次,均為案件查詢;通過微信送達各類文書28份,郵寄送達訴訟資料8份,律師網上閱卷2次;通過電話、微信、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等,共受理案件4起,通過“線上”達成調解或撤訴5起,達成調解意向案件6起;執行案件受理2起,執結案件3起,執行標的22.4萬餘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在這場全國總動員的阻擊戰中,沒有誰是局外人,儘管崗位不同,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在努力做到守土盡責。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在這一特殊時期,更應設身處地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出發,積極改變傳統的‘面對面’庭審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法院模式,不斷探索適用電子訴訟、在線審理機制和電子送達模式,盡最大可能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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