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祥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錢軍等27名被告人及張有才等29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等罪名向祥雲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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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 03:16:07 祥雲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21日,祥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錢軍等27名被告人及張有才等29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等罪名向祥雲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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