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控申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汤旺县院将持续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要求,规范办理各类信访事项,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诉求和案件管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0458-3532000控申举报电话。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业务。


2.网上信访。建议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

(www.12309.gov.cn),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信访事项。

3.邮寄。建议将申请书、身份证明、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材料邮寄至伊春市汤旺县人民检察院,邮编:153037。

4、案件受理与材料移送。针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需要移送材料的,请通过刻录光盘或者机要专线邮寄送达方式移送,案件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受理,联系电话:0458-8860369。

5、保障律师权益。律师有诉讼需求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

(www.12309.gov.cn)”或以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458-8860369),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案件管理部门将指定专人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并及时反馈。为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和实物传递,律师需要递交相关案件材料的,请与案件管理部门联系,案件管理部门将引导协助律师提交扫描件或采取邮寄方式传递相关材料。律师如确需来检察机关的,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汤旺县院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汤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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