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嚴處妨礙疫情工作違法行為,疫情時期別添亂!


嚴查嚴處妨礙疫情工作違法行為,疫情時期別添亂!

疫情時期別添亂!


疫情當前,無數醫護人員、公安民警和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為了守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夜以繼日奮鬥在疫情防控最前線,但仍然有個別人員擾亂社會秩序、妨礙公務、干擾疫情防控,罔顧他人安全。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督部門對近日幾起違法案件銳利出擊,堅決依法打擊妨礙疫情工作等犯違法犯罪活動。

2020年1月27日至31日,違法行為人馬某在國家發生重大疫情口罩急缺的情況下,利用其微信朋友圈及微博賬號發佈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並用微信轉賬方式收取他人錢財,到賬後,馬某將受害人微信拉黑刪除。幾天內,先後行騙4次,共騙取1500元。鄭州市公安局長興路分局於2月2日依法對馬某行政拘留十四日。

2020年1月28日,在天河路怡豐森林湖小區四期大門口,張某因小區人員登記順序問題,與大河路街道辦事處天河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發生口角,極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記工作,將登記本扔在地上,並將辦公桌椅踹到。案發後,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寫出深刻檢討,認錯態度較好,鄭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張某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

2020年2月1日上午,鄭州市惠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市民舉報,位於鄭州市惠濟區的河南越人大藥房鄭州第176分店出售假冒“飄安”問題口罩。經執法人員現場查看,該藥店經營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並非由產品標稱的生產廠家生產,其行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該局擬於近日依法作出罰款7萬元的頂格處罰。

做好疫情防控,是我們每一個人應盡的社會責任。在當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希望大家積極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向每一位“逆行者”致敬,攜手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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