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條政策助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渡難關

原標題:13 條政策助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渡難關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企業,省市縣政府均將給予物流費用補貼、補助

2月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從加大減負、金融、財稅、穩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條政策措施,切實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

加大減負支持力度。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企業,省、市(州)、縣(市、區)政府均將給予物流費用補貼、補助。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由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各地可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等。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按政策範圍內最低標準執行,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等。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對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省、市(州)、縣(市、區)政府均將進行分擔。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參與疫情防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車輛,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因疫情導致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困難中小企業,可申請免徵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可依法提請合理調整定額。

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延期繳納稅款,緩繳社會保險費。中小企業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等,也將獲得相應補貼。(記者 朱雪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