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對疫情期臨時留守未成年人落實強制報告責任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方燕撰文提出了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未成年人弱勢群體保護的建議。她指出,疫情期間的“臨時留守未成年人”與“困境兒童”或面臨無人照料等情形,建議相關法律增設專款保護,並落實強制報告責任。

現今新型冠狀病毒肆虐,“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以及“臨時留守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弱勢群體更容易處於危險中。方燕表示,不同於能獨立行動的成年人以及主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整個社會應在這個特殊時期多措並舉給予未成年人弱勢群體更多的關愛。與此同時,有關未成年人的保護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

據方燕觀察,突發事件時,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優先救護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並無具體的實操規定,後期缺乏相應的政策落地以及程序上的跟進監督。未成年人弱勢群體的保護更是缺乏全面有力的支撐。

為此,方燕建議及時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增加對疫情期產生的臨時“留守未成年人”進行保護的專門條款,如明確指定責任機關,在隔離期間,當地民政部門聯合街道辦對未成年人弱勢群體進行登記,具體的保護措施可採取居委會或村委會實行“一日三餐”和“一日一報”模式,除保障未成年人弱勢群體的規律飲食外,還能時刻關切他們的身體健康狀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

與此同時,還應擴大已有的未成年人權益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的服務範圍。

具體而言,宜對《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現有法規政策中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做擴大化理解,不但應包括平常時期因父母患病或死亡、外出工作等情況產生的既有“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也應包括在疫情特殊時期因父母死亡或隔離而增加的臨時“留守未成年人”。

方燕還呼籲,持續建設在疫情期關於“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未成年人權益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全面推進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實施,落實強制報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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