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广大山阴居民

公 告

广大城乡居民: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在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在两周内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人员,尽快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登记,不得隐瞒不报,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居家进行连续14天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若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山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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