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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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而不死是為賊,是孔子罵他的小學同學原壤的話,聽起來罵的很厲害,看來,孔子也曾經是個暴脾氣的毒舌。

在《論語》中,記載了好幾次孔子罵人的故事。罵的最多的人是子路。對子路,孔子是一三五小罵,二四六大罵,週日不休痛罵。用明代思想家李贄的話說就是,“先生每於子路下毒手”。被罵得最慘的人是宰予。孔子勤奮好學,絕不能容忍有人大白天睡覺,上課打瞌睡,而宰予上課睡覺,恰恰被孔子抓了個正著。孔子罵他“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汙也”,把他比喻成沒辦法雕刻的朽木、沒辦法粉刷的用垃圾做的牆,嚴重打擊了宰予的積極性,搞得宰予恨不得“宰了自己”。

孔子還罵過他的小學同學原壤,罵了還不解氣,還拿手杖狠狠地打了同學的小腿。罵他“幼而不遜悌,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意思是,“你這個傢伙,從小不孝順父母不尊敬兄長,長大了又一事無成,老了還不死,真是個害人蟲”。這是對他親近的人,要是不認識的人,那罵的更為慘烈。孔子是個溫情脈脈的人道主義者,他對有些做官的死了之後,還要用土偶或木偶陪葬的行為深惡痛絕,孔子罵道:“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咒罵首先發明瞭“俑”的那些人斷子絕孫。

司馬桓魋是宋國貴族。他曾經讓工匠給他打造石棺,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三年都沒有完工,工匠們都累病了。孔子聽說後,就詛咒司馬桓魋還不如早點死了,免得禍害百姓。

孔子罵原壤的這句話,一度引起了很多人的誤解。有人就認為,儒家學說不是提倡尊老愛幼嘛,怎麼孔子會去咒罵一個年長的老人,說他是個老不死呢?其實這是對孔子的一個天大的誤會。孔子罵原壤的這句話,其實體現了儒家與道家人生觀的不同。

原壤大概是個道家學派的人物。道家學派追求清淨自然的生活,追求順應自然的生活,對儒家的那一套仁義禮智的繁文縟節,很看不上眼。儒家強調孝悌,而道家強調要順應自然,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對儒家的孝悌的仁,很不屑一顧。

道家的創始人老子就曾經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還說大道廢,仁義出,認為仁義是世界變壞了的結果。儒家強調要積極進取,要對社會有所貢獻,個人也有要成就,而道家學派認為,人就是要自然而然地活著,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那些追求功名利祿的的行為,全是浪費精神,全是無用功。儒家強調父母去世之後要厚葬,儒家的葬禮有一系列複雜的禮儀。而道家對此也是很不贊成。

原壤作為一個道家人物,整天習練的是延年益壽之術,他是出世派,對母親的葬禮,也沒有按照儒家的禮儀進行,你看他披頭散髮,雙腿岔開在母親的靈前,這種樣子讓孔子勃然大怒,所以就罵了原壤說,老而不死是為賊。意思是說,你對這個社會什麼貢獻都沒有,你不死,就是殘害自己,殘害社會!

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罵人的話,鮮明地體現了孔子的儒家學派與老子的道家學派,價值觀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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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如果直接從字面意思來理解,肯定是錯誤的。像這樣的話,至少要結合上下文來理解。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論語·憲問》)

這就是這句話的出處。


其中:

原壤:孔子的故人

夷俟:蹲踞著等待。

這裡的“俟”就是等待的意思。

孔子那時候的人們都是膝蓋著地屁股坐於足上,看上去就像是跪著。而此處的“夷”是“夷坐”的意思,小腿豎起的一種方式,類似於今天的“蹲”,在那個時候這是東方夷族的坐法,換言之在儒家看來,這是不合於禮的坐姿。

孫弟:孝悌

脛:膝蓋以下的小腿部分


聯繫全文來解釋一下這段話:

故事的開頭,原壤蹲著坐在那裡,等待孔子的到來,見到了孔子,原壤也沒有起身去相迎,就是那樣蹲著,看著孔子走近來。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個場景。

孔子看到原壤對待自己如此輕慢的態度,心裡自然是不高興了。

但是有文化的人,不會直接斥責原壤坐姿難看,態度不禮貌。

於是孔子就說了:你這個人幼年時候不懂得孝悌,成年後也沒什麼可以稱述的成就(無述),年紀一大把活到現在(老而不死),你的人生時光就是偷來的。

說完,孔子還用手中的木杖輕輕叩擊了原壤的小腿。

這段話就是描述了這樣的一場見面開場白。


“老而不死”很多人翻譯為年紀大了還不死,我覺得這樣翻譯不好,孔子不大可能當著人的面說人“老不死”,這樣太沒涵養,不符合孔子的身份。聯繫到孔子前面說“幼”,說“長”,我認為此處“老而不死”應該是指從年老到離世之間的這段時間,孔子在這裡將人的一生分成了三個階段。

“賊”我在文中已經直接解釋了,孔子意思原壤的人生沒有任何作為,他的時間都浪費了,就相當於他偷了那麼多時間,暗諷原壤活的不正當。


其實孔子這段話是罵的非常厲害的,語言非常的毒。我個人感覺孔子有點過分了。

於是乎,孔子說完後那個敲擊原壤小腿的動作就很自然形象了。話說的有點兇狠了,這時候輕輕的敲打一下,這裡不是杖打,而是帶點親近意味的,相當於拍拍肩膀那種感覺,而孔子輕叩原壤的小腿,實則在暗示原壤的坐姿不合禮數,暗示自己受到了原壤的輕慢。

那個原壤據記載是個喜歡研究延年益壽,養生之術的人,我估計應該是不同於儒家的某個學說派別,有點偏近道家,卻不是道家。孔子見原壤,並記錄於《論語》中,可見這個原壤不會是個普通人,也是有一定身份,一定知識的人,這點基本上可以肯定。

因此,孔子這裡既是諷刺原壤個人,也是在諷刺原壤所代表的那個學派。


這是我的個人理解,我看書喜歡設身處地去體會和理解,結合方方面面,我認為孔子當時說出那樣一段話就是出於這樣的想法。

現在一般將這段話理解為:人的一生要有所成就,不然活到老就是偷生。這個解釋也挺好,有很積極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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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的言論?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老而不死是為賊” 意思是責罵老而無德行者的話。出處:《論語·憲問》:“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原壤:人名,孔子之故人)

《四書》解釋:原壤叉開雙腿坐著等待孔子。孔子罵他說:“年幼的時候,你不講孝悌,長大了又沒有什麼可說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蟲。”說著,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四書》的解釋“老而不死是為賊”譯作“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蟲”,有違儒家“尊老敬長”思想。為什麼人老了就應該去死,不死就是害人蟲?何況孔子比原壤更老,豈不是說自己更該死嗎?所以這決不是孔子說此話的本意。

“老了還給別人做壞榜樣卻不去死,真是個害人賊啊”我覺得這才是孔子的本意,即:人老了更應該給別人做個好榜樣。這樣絲毫沒有不“尊老”的意思。由孔子“以杖叩其脛”可知,原壤犯的錯誤是在腿上。那時沒有凳子,都是席地而坐,地上有個席子或小墊子。正確的坐法是:跪在地上,屁股坐在小腿上,這種坐法比較文明,講究,表示對他人的敬重與禮節。

而普通不講究的坐法是,屁股直接坐在地上,兩腳伸在前邊。這種坐法顯然比前者舒服多了,但被認為是隨意的,傲漫的,很不禮貌的行為舉止。於是,孔子進來之後,直接用手杖敲了一下他的小腿,意思是說:小腿別亂伸,沒教養!

要知道先秦是而特別講究禮法的時期,孔子本身就主張“不學禮,無以立”,這麼看重禮節的人看到原壤的熊樣,立馬大動肝火而且絲毫不給情面的破口大罵甚至杖敲。

其實孔子對原壤這副模樣咬牙切齒是有原因的,因為原壤是孔子的老相識,孔子跟原壤的關係在《禮記·檀弓下》中有記載:“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

這段記錄說的是原壤的母親去世時,棺材都是孔子幫助整治的,可他居然敲著他母親的棺木唱歌!

這簡直是喪心病狂,孔子當時無視了他,但是作為一個推崇禮節尤其是孝道的人,內心肯定嫌棄噁心他的這個老友。現在又看到他坐沒坐相的樣子,孔子就再也忍不住罵上了。

以上就是本人的回答了,歡迎大家探討交流!


沐雨離音


要準確理解中國人說話,很難,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


比如這個話是誰說的,對誰說的,在什麼情況下說的,說話的時候語氣如何,所有這一切都可能影響對意思的理解。


簡單說個例子,比如“老不死的”,老伴嘴裡說出來和兒子對爹媽說出來,意思就完全不同,一個老太太說自己老頭:“你這個老不死的,整天給我找事兒”,正常情況下很可能是夫妻間的打情罵俏,或者是親暱的抱怨。但是如果是兒子兒媳之類的晚輩,說父母:“你這個老不死的,整天給我找事兒”,同樣的話,就算語氣都一樣,也沒有人認為是親暱,相反任何一箇中國人都知道那是忤逆。


這樣的例子很多,理解這個語言文化的特點,就明白怎麼看待孔子所謂:“老而不死是為賊”。


先看看對話人的關係:誰和誰說話

說話的一方是孔子,另外一方呢,叫原壤。


倆個人啥關係?《禮記》上說倆個人是發小,好朋友,好到什麼程度呢?好到原壤的母親去世了,孔子要跑去幫著料理喪事。原壤這個人在性格上是莊子的前輩,莊子是妻子死了他鼓盆而歌,原壤也很過分,他媽媽去世了,他登上棺木,旁若無人的唱歌。按說他這個行為對於孔子這樣講究“禮”的人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


這時候就有人和孔子說:“看他這個德行,你還是走吧”,孔子沒走,還說:“我們倆從小玩到大,他雖然行為過分,可是我還是不能走,他不守禮,我還是要給他面子,我要守禮。”


原壤放蕩形骸,有點道家的意思,總之是不守禮教,孔子呢,整天講禮守禮,倆個人道不同,但是倆人是好朋友。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之後倆個人一直保持著來往,不然就不會有“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了。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論語·憲問》)


夷是倆條腿平伸(或者屈伸),俟就是等待。孔子去看原壤,原壤屁股坐在地上,伸著腿,既不站起來迎接,也不正襟危坐。


孔子一邊用柺杖敲他的腿一邊就說了:“嘿,小時候你就對我不禮貌,活這麼多年也沒做啥像樣的事情,你個老東西,活到現在你都不死,你還真是越老越混蛋啊”


我們要知道,這其實是倆個老朋友的之間的對話,在原壤,以他的性格,他覺得孔子是我的老朋友,來就來了,不用那麼多虛禮。在孔子看到老朋友活到這麼大歲數,還這個德行,忍不住要敲打責備他。


就這麼簡單,沒什麼更深的意思在裡面。


吳公子燎


14. 43 原壤夷俟。子日: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理解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我認為應該全面考慮其語言和背景。

原壤,是孔子過去時的老朋友,以孔子的學識所能稱之為朋友的,應該決不是一般人,並且還是孔子去拜訪他。

那麼這段話為什麼會出現在憲問篇裡,憲是原憲,原憲也是孔子的學生,憲問就是原憲提出的問題。即然是原憲所提出的問題,那麼這段話就應該理解成是孔子給原憲講的一個故事,就是以前發生的事,以教育原憲要懂禮節。

夷,我發現很多人都把這個夷字翻譯成蹲著或跪著,以及叉開兩腿坐著等。我找來找去也沒有找到這個夷有這樣的意思,那麼這個夷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看《論語.子罕篇》,原文:

9. 14 子欲居九夷。或日:陋,如之何?子日: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這個夷是指邊遠的少數民族居住地,陋不僅是居住條件簡陋,還有民俗鄙陋,也就是說那裡的人們粗俗、粗陋,不懂禮節之意。

願壤夷俟中的夷也應該是這個意思,意思是說原壤象少數民族的人一樣粗俗、鄙陋在等待著孔子的拜訪。俟是等待之意。

孫同遜,不孫弟就是不尊敬兄長之意,但決不是不孝弟之意,不孝弟那是不孝敬父母和不尊敬兄長兩個意思,若原壤是個不孝之人那又怎麼能成為孔子的朋友呢?所以原壤只是不尊敬兄長並沒有不孝敬父母。

故此,這段話我們就應該這樣理解:孔子給原憲講了一個故事,孔子說有一回我去拜訪我的一老朋友、老熟人叫原壤,他象邊遠的少數民族那裡人一樣鄙俗的在屋裡等待我,並沒有出來迎接我。我就對原壤說:你小的時候就不尊敬兄長,長大了也沒有做出什麼令人稱道的事情,現在老了還象過去一樣賊心不死,說完就用手杖敲擊原壤的小腿骨。這裡的老而不死是為賊,是指過去的習俗還沒有改掉的意思,即賊心不死。


寂語堂齋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論語·憲問》)

想要準確理解這句話,關鍵在於這個“死”字。

“老而不死”與“幼而不孫弟”和“長而無述”的表述方式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幼、長、老”分別對應“孫弟、述、死”。

“孫弟”即孝弟,意思是學習繼承先人之道;

“述”是指轉述、傳承先人之道;

因此,根據行文邏輯,“死”字在這裡不可以作死亡解,而應當作牢固、堅定解。所以“老而不死”的意思是:到老了依然不曉得堅定地尊奉先人之道。

因此,孔子整段話的邏輯就是:某些人,小的時候不好學,成年了又沒有盡到傳承的責任,到老了都還沒個定數,這種人就叫敗家的玩意兒!


淡漠千里1


這句話的原文是《論語.憲問》:“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解釋:有一天孔子去看望老友原壤,結果發現他叉開雙腿在等孔子。而且這個人曾經在亡故母親的棺材前面唱過歌,對死者是大為不敬。再加上這次“叉著腿等他,這是對孔子的大為不敬!因此孔子大為光火,指出原壤從小就不講孝悌,長大了也沒做出值得稱道的事情,像你這種人,到老了還不死,真是浪費糧食!和偷吃的賊是一樣的。

孔子說這話是針對那些為老不尊,到老了也不能為後輩做出為人的榜樣,這種老人還不如早點死了更好!我們在閱讀該文時,千萬不可誤解孔子的原意!


老蛇正宗


斷章取義的“老而不死是為賊”

世雲“老而不死是為賊”,並曰此言為孔子所言,謬矣!

《論語·憲問》有這樣一章: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用今天的語言通釋就是:

“原壤叉開雙腿坐著等候。孔子說:‘年紀小的時候就不恭順兄長,長大了又沒沒給人留下像樣的語言,老了還不死,這就叫做害人精。’用手杖敲著他的小腿。”

從“以杖叩其脛”來看,這是孔子晚年時見原壤的記載。

按當時的制度,原壤是周文王第十六子原伯的後人,雖然窮困沒落,但應該是士一級的人,是有生活來源的。《禮記·王制》說:“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按原壤的身份,最次也應該享有“諸侯之下士”的待遇,“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大概因為不務正業,所以原壤生活很困窘,母親死了,他沒有條件安葬,是孔子出資安葬了他的母親。《禮記·檀弓》記載:“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狸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孔子的一個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親死了,孔子為老人整治了棺材。原壤登上棺材說:‘好久了,我沒有唱歌了!’原壤唱道:‘狸子頭色彩斑斕,握你的手好柔軟。’孔子好像沒聽到似的走過去了。隨從的人說:‘您不要再繼續幫助他了吧?’孔子說:‘我聽說,有親情的人不要失去那應有的親情,老朋友不要失去那原有的情誼’”)這是孔子幫助原壤、原壤性情古怪的一個典型事例。

孔子曾經說“無友不如己者”,但原壤是孔子小時候就結識的人。從“幼而不孫弟”看,按今天我們常說的話,孔子與原壤大概是從“光腚娃娃”時開始認識的吧,所以孔子對他多有照顧。這次原壤之“俟(等候)”,大概是他與孔子相約後在等孔子,是不是還有求於孔子呢——不得而知。

孔子為什麼要說原壤“長而無述焉”呢?孔子曾說“有德者必有言”,原壤“無述”,說明他不是“有德”之人,這也是他“是為賊”的重要原因。

“老而不死”是緊承前文“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而來的,“是為賊”是針對原壤的一系列不是——“不孫弟”“無述焉”、沒有是處卻“不死”而說的。後世有人斷章取義,單獨把這“老而不死”與“是為賊”連起來,誤以為是孔子對老年人的一種侮罵,顯然違背了孔子的原意。

而且此時孔子也處老耆(qí)之年。《禮記·曲禮》說:“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mào)。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頤。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行役以婦人;適四方,乘安車;自稱曰老夫,於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禮記·王制》又說:“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孔子“以杖叩其脛”時,至少已經六十歲以上了,而且孔子六十八歲才從列國周遊而歸,這次見原壤,恐怕年紀已在七十左右,他怎麼能說“老而不死是為賊”,連自己也罵呢!

前人解釋《論語》多有曲解,需要辨正的問題遠不止這些。


陳廣逵


我們過去都錯誤解讀了孔子‘’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

認為人老了該死,不能做事,還要

穿衣吃飯,浪費社會資源。甚至傳說上古時期,六十歲以上的趕出家門,讓其自生自滅。就是現在有的人的潛意識裡還有這這種想法,只是不敢說出來罷了。日本財相麻生太郎就發出過類似謬論,說什麼老年病人盡不死,佔用公共資源。

孔子的原話是針對一個叫魯壤的人說的,還用拐仗敲打了他的小腿肝。意思是你這人從小不學好,長大了又沒出息,你怎麼還不死啊!

由此看來,斷章取義為害不淺!


辛福先


孔子說的“老而不死是為賊”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認為是“人老了還不死,就是禍害”就完全錯誤了。《論語》中很多孔子的名言都是有一定的針對或有特定的語境。“老而不死是為賊”這句話針對的孔子有老朋友原壤,具體內容是這樣的: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也自《論語.憲問篇》

先來看看本章的內容,所謂“夷俟”就是蹲踞的意思,古人正規坐的姿勢應該是兩膝著地,臀部坐在自己的足上,與跪相似,差別是跪是直著身子的。所謂“夷”就是蹲著,“俟”就是等侯的意思。由於當時東方的夷狄有這種蹲著的習慣,故稱之為“夷”。“夷俟”就是蹲在地上或者房間門口,見孔子來了,即不出迎,也不站起業。也有學者認為“夷俟”應該是箕踞,也就是兩腳前伸,伸展雙腿,坐在席上。個人認為還是蹲踞更合理,有點像現在陝西人的習慣。


整句話的意思就是:原壤等侯孔子時,像夷狄一樣蹲在地上,孔子進來了亦不坐正。孔子說:“年幼的時候,你不講孝悌,長大了又沒有什麼可稱道的成就,老而不死,對社會就是個禍害啊!”說著,用手杖敲敲了他的小腿。

宋朝大儒朱熹認為原壤從小到大一無是處,老而不死,只能是敗常亂俗,故孔子責備原壤,稱之為“賊”。之所以敲其小腿是為了讓原壤別蹲著了。錢穆先生對本章的理解與朱熹夫子的偏差比較大,首先就是對“賊”的註釋,錢穆先生認為是“偷生義”,並沒有明顯的貶義。另外,“叩其脛”是“此乃相親狎,非撻之”。孔子對原壤表現出來的是對兒時玩伴的親暱,而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痛斥。

我個人是比較贊同朱熹夫子的看法的,從對原壤不多的記載中可以看出此人頗有道家風範,《禮記·檀弓下》還記載了原壤母親去世後,原壤在葬禮叩棺而歌的故事。可以看出此人視禮法為無物,人年紀大了,所顧忌的事物也沒有過去那麼多了,但是就可以想幹什麼幹什麼嗎?很多情況下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老了!孔子說過“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從心所欲的前提一定是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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