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報7起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不力典型案件

郴州通報7起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不力典型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郴州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認真落實郴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積極履職盡責,有力有序開展聯防聯控等工作。但是,仍有個別黨員幹部在疫情聯防聯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影響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為加強警示教育,現將近日查處的7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桂陽縣方元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彭鑫擅離職守問題。

經查,1月29日,彭鑫未經同意私自從防疫執勤點返回鎮政府,其後未返回執勤點繼續值班值守,其餘值班人員在彭鑫離開後也相繼離開,導致該執勤點無人值班值守。對此,彭鑫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1月31日,桂陽縣紀委決定對彭鑫立案審查, 2月3日,桂陽縣委決定給予彭鑫免職處理。

二、桂陽縣方元鎮副鎮長侯清利履職不力問題。

經查,1月30日,侯清利作為帶隊領導未履行職責,沒有督促執勤人員遵守值班值守紀律,導致部分車輛和人員未經檢測進入桂陽縣境內。對此,侯清利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1月31日,桂陽縣紀委決定對侯清利立案審查,2月3日,桂陽縣委決定給予侯清利免職處理。

三、桂陽縣和平鎮黨委副書記熊文、鎮財政所所長鄧石勇、鎮水利管理員肖利民、蘭田村支部書記朱鳳英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經查,2月1日,熊文、鄧石勇、肖利民在和平鎮蘭田村進村入戶排查後,違規在朱鳳英家裡中餐飲酒。2月3日,熊文、鄧石勇、肖利民、朱鳳英分別被立案審查。

四、嘉禾縣坦坪鎮計生站站長雷三軍瞞報家屬從武漢返鄉信息問題。

經查,雷三軍之子1月11日至12日曾在武漢市逗留後返回嘉禾縣。雷三軍作為政府工作人員,未積極主動配合疫情排查工作,不按要求主動上報信息,存在瞞報疫情信息問題。1月31日,雷三軍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五、安仁縣永樂江鎮幹部劉小林、高陂村支委委員謝和安管控不力問題。

經查,1月28日,永樂江鎮高陂村對來自湖北疫區的人員管控不力,致使該村湖北返鄉人員謝某某一家出門去其親戚家吃年飯,造成極大疫情風險隱患。對此,劉小林、謝和安均負有直接責任。1月31日,劉小林、謝和安均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六、安仁縣龍市鄉水管站站長李峰、三峰村黨支部書記譚琳、村會計段秋文摸排不準、管控不力問題。

經查,龍市鄉三峰村湖北返鄉人員段某某未在家進行隔離觀察,管控不力;同時,在信息摸排“同行人員”中寫了“一家三口”,但實際只有段某某一人返鄉,疫情信息摸排不準確。對此,李峰、譚琳、段秋文均負有直接責任。2月1日,李峰、譚琳、段秋文均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七、安仁縣第三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陳大初管控不力問題。

經查,安仁縣第三中學對排查出來的“三類”人員陽某,未按照要求安排相關責任人進行管控,造成極大疫情風險隱患。對此,陳大初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月1日,陳大初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通報要求,郴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疫情防控一線,緊盯重要部門和重要環節,認真履行紀檢監察職責,把聯防聯控工作落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對不守紀律、不敢擔當、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挪用款物等違紀違法問題,堅決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陳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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