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疫情財?鄭州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71件,立案29件

發疫情財?鄭州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71件,立案29件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何可

2月5日,記者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目前鄭州全市按簡易處罰程序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71件,按一般處理程序立案29件,對少數不法經營者和各類價格違法行為起到了明顯震懾作用,價格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維護了省會市場價格秩序的穩定。

據介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鄭州市價格投訴舉報案件每日數量高居不下,在1月27日達到頂峰,接到群眾投訴326件,之後每天呈逐步下降趨勢,至2月4日下午降至88件,基本接近正常數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疫情發生以來,鄭州市物價檢查所緊急召回全體幹部職工開展市場巡查和檢查,緊急啟動價格應急預案穩定市場價格秩序,緊急制定疫情防治期間價格工作機制指導基層監管人員做好具體工作,緊急下發市場價格提醒函提醒經營者做好價格自律,緊急出動檢查人員加密頻次進行市場巡查檢查,推動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購銷差率控制在合理空間。

疫情防控時期,輿情、價格投訴舉報案件就是命令。接到輿情案件和價格投訴舉報案件,物價檢查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形成接到問題線索第一時間調查、調查結束第一時間出結果、處理結果第一時間上報的工作機制,做到小案件不過天、大案件快速辦。1月25日至2月4日,全市共接到輿情案件和價格投訴舉報案件2085件,90%的案件均得到快速處理,部分需要按照一般程序處理的價格違法案件都已按程序立案並正在進行後續處理。每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後均及時回覆辦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注和群眾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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