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用書本敲打逃課學生的老師,給其他老師敲響了哪些警鐘?

老青年


教師是弱勢群體,擔不了任何風險。學生是老虎屁股摸不得。要想把教師當的安穩。必須學會跪著教書。寧可教學成績平,也不能為了提高教學質量去體罰學生。


用戶山高林密


我作為一個從教10年時間的英語老師,我教授過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學生;

因此今天分享一下個人的觀點;

1、目前的學生不能打,不能罵?

我們學校上一週發生了一件事情,一個老師在課上說了一個學生,實際他說的不是非常嚴重,但是這個學生回到家中,就告訴他的媽媽,他媽媽直接來到我們學校就開始找事情,說老師素質太低了,老師不行,非得讓我們的老師給孩子道歉,最後我們讓老師給孩子道歉了,最後我們總結現在的老師真是不敢批評孩子;

2、教育將是一個惡性循環;

孩子的問題將越來越多,老師不敢管理孩子,不敢批評孩子,從根本問題解決不了,老師只能教書,不能育人;

3.老師將會丟掉自己的飯碗;

現在目前的老師,都不敢去管理學生,作為家長過多的干涉了學校的工作,現在的孩子都非常金貴啊;

所以說,批評學生,現在都是老師不敢幹的事情;老師沒有那個權力了,現在的老師都是縮手縮腳,不敢真正的管理自己的學生,因此學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我們以前可是沒有這樣的現象,這個社會尊師重道的氛圍還沒有形成;


英樂思英語


如果說二十年後耳光報復老師是來自個別學生的恨意,那麼五蓮楊老師被教育局三連殺,績效上黑名單不得續聘,則是自家人的冷酷到底。

這個夏天,老師們很堵心,尤其班主任們,每個班主任都在想,班主任還當下去嗎?當班主任的意義是什麼?是被學生懷恨在心,拳打腳踢?還是被教育局無情封殺,悽然離場。



幾乎所有涉事老師都是班主任,楊老師是班主任,被二十年前的學生耳光報復的張老師是班主任,被學生26刀ci si 的鮑老師是班主任。

還有很多,太傷心,不再一一列舉……

操心最多,受累最多,和學生打交道最多的是班主任,受傷害最多的也是班主任。

丟尊嚴丟工作丟命,這就是班主任得到的回報……

如果這些老師真的罪大惡極,得此結果也算“罪有應得”,可事實是這樣嗎?獲縣級班級管理示範班獎勵;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教出高考狀元;被學生深情讚美的楊老師,怎麼就應該落得這樣的收場。



想來想去,都不能再當下去了!

老老實實當一名任課教師就好了。

可是當老師也要注意,千萬不能再打罵體罰學生了,不管你多麼希望他好好學習,不管你多麼恨鐵不成鋼,不管你有多麼高尚的教育情懷,不管你有多麼不得已的理由,通通不要再體罰了!

國家三令五申,不得打罵不得體罰,可咱老師們就容易衝動,記住衝動是魔鬼,衝動就是和自己過不去。



無論你多麼生氣,記住這些事千萬別做,做了就是體罰,做了就可能和楊老師一樣的下場:

1、罰抄:罰抄詞語、定律等超過五遍;詩歌、規則等超過兩遍,課文超過一遍。

2、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

3、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並連續幾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時處理。

5、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

6、敲教鞭,甩東西。

7、未經領導同意,隨意停課或停止學生參加一切活動。


終將長大


教師現狀:

1、不能打:體罰,會丟工作。

2、不能罵:變相體罰,也可能丟工作。

3、不能深說:學生可能心理不爽,離家出走或出現其他事情,還是丟工作。

只現這樣做:

1、想學習的孩子,認真教;

2、不想學習的孩子:陪他們玩,即要玩高興了,還不能出事。換來可能是家長說辭,但飯碗還在。(別提高尚兩個字,吃飽了再說)。

3、淘的孩子:一個字維穩,底線是不出事,只要他不影響學習的孩子,愛咋就咋,確保20年後別被他拿大嘴巴子呼!

4、總之就一句話:不能打、不能罵、不能說,不能讓他心情不爽,像對親爹一樣對待他們,學不學習,成不成才那學生自身的事。

形勢就這樣發展,大家說,除了以上,我們還想讓一名教師能怎麼做?


哪裡31689287


真的希望這件事不是給其他的老師敲響了警鐘,而是給管理部門敲響了警鐘,給家長敲響了警鐘,給教育事業敲響了警鐘

老師管學生被處罰,被解聘,被剝奪了教師的資格,這怎麼聽起來總是有些不舒服呢,誠然,老師打學生是不對的,但是,對逃課的學生用書本打幾下,就至於落得個如此的下場嗎?有這麼嚴重嗎

如果此事給天下的老師敲響了警鐘,那麼老師將不再敢管孩子,對淘氣的、犯了錯誤的孩子只能用商量、用祈求的口吻去說教,會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呢?當然了,並非說老師一定要去打罵孩子,而是說,一旦這種“寵孩子”的風氣在教育界裡流行開來,是好事還是壞事?是可喜可賀還是可憐?家長們,想想吧

現在的孩子,是家長的一切,家長怎樣都行,唯獨不能委屈了孩子,這是絕大多數家長的想法和做法,這樣對孩子,真的就好嗎,不允許老師管教,自己的話孩子又不聽,那你準備讓這些祖國的希望往何處去發展呢。

老師打孩子是不對的,但是對了“犯了錯”的老師就一棒子打死,就解聘教師資格,是不是有些過了呢?這種處罰得當嗎,這樣的處罰會不會讓天下的老師感到心寒呢

總之,教育孩子不是小事,不能按照家長的意願來做,教育本事是大事,決不能讓世俗的觀念綁架了教育,否則教育堪憂,未來堪憂。


說天評地鹽城哥


首先,解聘是教育行政部門做出的行為,一般是有法律依據的,除非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與舉報方之間有利益輸送。

其法律依據一般是《義務教育法》。

至於處罰學生合理不合理,也不管法律的規定是否科學,違法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教師處罰學生是出於愛心與責任就可以免於處罰。愛為什麼要呲牙咧齒?雖然,教師除了說教沒有其他武器,那也不是處罰學生的理由。教師有時很無奈,很無助。有的學生很可惡,很可恨。教師很糾結,很鬱悶。教師挺難,但是,再難也不能無視法律的規定,因為法大於天,不要以身試法。








古道D調


誰給校方的權力,將一個將逃課學生教訓了的老師開除的,難道老師不應管教學生嗎?逃課老師用書本打下學生,就開除老師,教育界的悲哀,古代學生不聽話,搗蛋,老師用戒尺打學生,手都打腫了,學生家長還說老夫子(老師)懲戒學生是對的,讓夫子好好管教。現在可好,孩子少大部分是獨生子女,或兩個,三個,四個孩子的人家特別少,一個個孩子都是‘嬌生慣養的,要星星不給月亮,都寵壞了。讓老師管管是應該的。難道老師管孩子有錯嗎?


陽光映晨


我從此事中吸取了一下教訓:以後好好上課,認真教學,學生犯錯,我再也不敢教育了,因為我不知道我的教育方式合不合家長和教育局的心意,萬一人家不滿意了,我就會吃不了兜著走,萬一批評學生後他跳樓了,我就萬劫不復了。孩子是人家的,以後怎麼樣跟我沒有任何關係(雖然我希望我的學生以後都能過得好),我輸不起,賭不起,學生和家長沒有我一樣可以過得好,但是我的家庭和家人沒有我就不行了。所以,我只能選擇在自保範圍內做一個認真工作的教書匠(育人就算了,沒有這個權力,交給家長和社會吧)。


用戶4681507404838


解聘用課敲打逃課學生的老師,看起來好像是違護了學生的權利,老漢卻認為,學生有學習的權利,老師也有教育他人的權利,“教不嚴,師之惰”。如果做老師的連對經常逃課的學生,敲打一下都要被解聘的話,其實是太過了。做家長的想一想:小孩上學就是為了學知識,說好聽的就是長大了為社會作貢獻,說白了就是為了出人頭地。如果連正常上課都不來的話,就不要讀書了。

再說學校,如果老師不嚴格要求學生,聽之任之,學生能學到什麼?學校不是收容所,是培養人才的基地,如學校不給一定的權利給老師,我想這學校也不會辦好。從古至今,老師的心願都是為學生好,誰都想自已的學生有出息,也不會就是為打學生去的。就是打也不會傷害到學生,那叫"恨鐵不成鋼"。

最近中央和國務院對教師授予“懲戒權”,這是教育的一個進步,學生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要有點約束,陝西一個學校,給三十六個班級,準備三十六把戒尺,這也是一個進步,學生有了約束,老師有了規距,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我也不是讓老師放手打學生,老師也不會那麼做。希望學生在約束中學習、進步、成才;老師在規距中教學、育人、成聖。


茶痴563


解聘用書本敲打逃課學生的老師,給其他老師敲響了哪些警鐘?

回答這一問題,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先說說負面的影響。

不少老師認為,一個好的班級,肯定離不開嚴格的管理,班級管的好,學生的成績就好,。問題是嚴格管理學生,容易出事故。像楊老師,僅僅因為用書本抽打了一個初三的男生幾下,就被罰款、解聘、拉入教師信用黑名單。前面所有的努力因這一件事全部化為烏有,丟掉了自己喜愛的工作,失去了賴以養家餬口的飯碗。因此,給老師們敲響的警鐘就是:不爭、不搶、無為,四平八穩,班主任不能再當,學生不能再管……

正面的警鐘是: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講究藝術,講究智慧,批評懲戒可以,但是萬萬不能過分辱罵體罰學生。比如,陝西商洛一位13歲初一女生生因成績不好,長期遭遇班主任辱罵。這位班主任極其惡毒地羞辱該女生,“再來教室就把你捏死”、“賤人不要臉”,甚至當全班同學面,問誰最賤,然後讓學生們回答該女生的名字。像這樣滿嘴髒話、辱罵或體罰學生的老師,不具備為人師者的品德和修養。為人師者應該以之為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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