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聽同事工資被開除,她把公司告了,這事大家支持誰?

廈門所見所聞


說實話,我比較反感到處打聽別人工資的人。

我們公司有這樣的規定,工資保密,好像還簽訂了保密協議。最嚴重的規定是開除。

如果這個人所在公司有這個協議,我覺得她被開除無可厚非。

我前面說了非常討厭別人打聽我的工資,的事情,甚至連我的外快都想打聽然後再評頭論足一番,這樣的人我覺得開了,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沒事搞事情可不好。總之,我站公司這邊。這樣的人也實屬害群之馬。公司規定不讓打聽工資,自然有他的道理,既然選擇進這個公司了,應該遵循這個規定,我並不覺得沒有什麼不合理之處。



五姐話職場


馬上快過春節了,涉及工資、員工被開除等話題格外引人關注。就在昨天,我剛看到了一則關於打聽同事工資被公司開除的案例。

據媒體報道稱,一位何女士,曾在一家商貿公司做銷售,後來無意間何靜獲悉,和她從事相同工作內容,業績也和她不相上下的其他同事,無論是工資收入還是銷售提成都比自己高出很多。

何女士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於是就主動找經理提出加薪的要求。經理問她怎麼會知道別人工資比自己高的事實,何女士沒有隱瞞,如實回答是自己側面打聽到的。沒想到的是,幾天後,公司以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打聽同事工資為由將她直接開除了。

何女士很生氣,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法院認為:雖然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動者的收入是否應當公開,但公司規章制度中“對員工個人收入情況實行保密”的做法,其實是與勞動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規定相悖的。由此,法院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判令公司應向何女士支付經濟賠償金。

打聽其他同事工資就被開除,這樣做不合理

前不久就有媒體針對:“你會打聽同事工資嗎”發起網上投票,結果表明,多數人都會有打聽他人工資的習慣。

雖然有很多的企業明文規定不允許同事間私下交流工資和獎金,但打聽同事工資就應該被開除嗎?如果有同事打聽別人工資就開除,我相信可能很多公司裡至少會有三分之一的人被開除。

我之前也從事過一段時間人力資源的工作,確實有一些企業會禁止員工私下交流工資獎金,並會讓員工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不過,用人單位的明文規定不可作為解僱職工的理由。

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了薪酬保密的情況下,有員工私自打聽其他同事的薪酬,這種作為確實欠妥,但是公司將打聽同事薪酬的行為作為開除員工的理由並不可取。

打聽其他同事工資就被開除,這樣做不合法

我相信很多用人單位實行薪酬保密制度,主要是為了保護員工的隱私,防止同事間相互攀比,這樣做確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維持員工間的和諧相處,有利於公司的管理。

薪酬保密協議在制定過程中只要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並且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護的。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些用人單位濫用薪酬保密制度的權利,對勞動者進行不合理控制。這與勞動法規定的同工同酬原則是相沖突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特別在一些基礎性崗位,同一工種的勞動者缺乏公平合理的保障,同工同酬很難實現,勞動者對自己的工資有知情權,所以,員工發現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是可以藉助法律來為自己爭取權利的。同樣,用人單位如果因此開除員工,這也是不合法的。

總之,工資條目儘可能明朗化才能知道有沒有人渾水摸魚的挪用大夥的錢。賞罰管理分明,具體到手數目可以保密,但是這應該是獲得者的權利,不應該成為公司的武器。


我是最傳播,不玩虛的,只講乾貨,希望我的分享對你有用,如果還有什麼疑問,請隨時和我溝通,謝謝。

最傳播


我當然支持她!

企業的薪酬保密制度,屬於鄉規民約之類,沒有法律效率。同工同酬,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神聖權益。勞動者對企業搞同工不同酬的私下動作,不光明正大,擺不到檯面上的行為,敢於質疑,並拿起法律武器進行反抗,完全正義!全社會都應支持!




說三道四者


打聽同事工資不是死罪,你肯定在公司還有其他錯誤,開除你的理由五花百門,領導不會使用不當理由開除你的,這個可能是你自己認為的理由而已,實際上任何公司都缺人才,如果被開除的,不是不受待見就是人品不行,有些還會不懂與同事相處等等,還是別浪費時間浪費精力了,另謀高就吧,虛心學習,別當自己是人才,也別當自己是老闆親戚。


一老朽矣


大家好,我是魏子,“打聽同事工資被開除,把公司告了,該支持誰?”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作為公司的一名員工,在公司內部或者工作期間,儘量不要刻意去打聽別人的工資,讓領導和同事產生反感,尤其領導知道後,會覺得你不安分工作、製造不和諧氛圍。 其次: 如果真的因為此事,而開除員工,我覺得有點過分,可以適當給予口頭警告或者教育溝通,而擅自開除員工,明顯違反勞動法,這樣做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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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歐魏子


支持和解![握手][握手][求抱抱][求抱抱]


皇天飛麟



福滿堂園林


我認為要先了解情況後再做決定,1、在做認何事之前一定要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後再決定是否,2、凡是有事發生之前後矛盾必有因果關係,3、你身在朋友的一邊看事,那麼就要與朋友對方說事,先來個先禮後兵之計,看看對方是什麼樣的態度,再與你的朋友溝通交流,已達到最佳化解狀態,4、這個社會是講道理的時候,是要講證據表明的,也是法律法規社會的,5、如今社會在不違反法律道德底線問題上,我們也基本是自由言語的,當然你身在公司裡有企業保密協議規定時一般是不能違規行為的影響他人利益,6、一般情況來說在公司以外的時候,是可以自由言語的,就算不滿公司工資不公待遇,你可以先找上級主管談,不能在公司裡說三到四的,對於同事被開除要把公司告上法庭,我會百分八十幫同事儘量避免少些吃虧,因為我們打工的是弱勢群體,掙點小錢不容易呀……


張遠生活記


工資這樣敏感的問題,最好不要明面打清。如果對方說多了,自己心裡感覺不舒服。如果說少了自己,又感覺對方不如自己,如果真的因為工資的事兒被廠家開除。廠家應該賠員工1~3個月工資。這勞動法是有規定的,如果員工無重大事故被廠家開除,成天會陪員員1-3工資


紅塵淚822


我覺得有些公司沒必要遮遮掩掩!應該擺在明面上談!有些員工因為工作時間長,工作努力,和公司同事人際關係也很融洽,公司發展了,漲點工資很正常的!

新員工沒經驗,或者積極性差,或者工作並不當做自己的終身事業,僅僅是一個生存之法。那樣也不應該少給薪水!

公司還是應該完善,員工入職,培訓體系。實行同工不同酬的話,也應該有個加扣分項,讓員工明瞭!還有公司行政還是應該多拉員工一把,不單單是踹一腳完事。讓員工工作能力提升是雙贏,頻繁更換員工對公司也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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