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因履職感染新冠肺炎算工傷

北京市:因履職感染新冠肺炎算工傷

2月4日下午4點,在北京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廳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市發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市衛健委等有關單位發佈信息,並答記者問。

北京市: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

發佈會現場

因履職感染新冠肺炎算工傷

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徐熙說,市政府辦公廳出臺的5號文件,涉及人力社保部門三項保障舉措,讓企業和職工可以安心配合防控疫情。

首先是讓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專心抗擊疫情,除了發放補貼、補助,還要及時認定工傷。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由各區人力社保部門按規定認定工傷。

而且壓縮了認定時間,用人單位為這些人員申報工傷認定且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由原來的60日壓縮為3日內完成認定工作。同時,要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疫情防控期間

應允許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徐熙說, 企業為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可以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在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

部分企業如果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人力社保部門倡議職工要與企業齊心協力,共度難關,企業與職工可以通過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同時,本市將加強對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的指導服務和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具體標準為: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引導企業穩定職工就業。

受疫情影響未按時繳納社保

不影響購房買車、積分落戶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局長徐熙說,受到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無法按規定時限完成社保續費,還有部分特殊行業因疫情導致經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這些情況,不會影響影響參保人正常享受社保待遇和個人權益。換句話說,個人購房、購車和計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都不會受到影響。

同時,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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