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月圓星稀。
九條屋脊撐起的歇山頂之上,黃色琉璃瓦密佈。
蒼白消瘦的下巴,微微晃動的身體,那個人站在他的對面,相距兩丈。
“你來了”那個人說道。
“我本不能來的”
狂風驟雨般的攻勢前,是輕柔的試探。
他的眼神逐漸失去焦距開始陷入回憶之中,良久,他吐出一口氣說道:
“今年,我連續364天從未休息”。
這是364天默默忍受與堅持所帶來的一擊,364天的醞釀,足以擊敗對方嗎?
對方輕蔑一笑。
“364天,996,從未回過家”
他們是從小長大的朋友,自畢業後便天涯各一方,一年中只有這一天,可以重新聚首。
比慘,是他們的年終保留項目。
這是
比慘大賽
一旦做對了的事沒受到關注,人就會試圖去做不對的事,以求受到“負面關注”。我們不該為了迫使人生陷入悲慘境遇的事而努力——阿德勒
比慘,不僅是長時間未見的朋友間會出現,而是廣泛地存在於各個社交、溝通環節,它不僅存在於線下的現實接觸,也廣泛存在於,線上的虛擬接觸之中。
“比慘”形式多樣,通常以一方拋出自身的慘狀時,對方表示不算什麼,我比你更慘作為主要的展現形式。
“我這個月工資只發了3000塊錢,吃不起飯了”
“你好歹還有3000,我上個月只開了2300”
這種“比慘”的行為,不僅出現在朋友之間、同事之間,而是在各種關係之中,越來越多人,開始“習慣性比慘”。
01 習慣性比慘
職場中的“比慘”的現象,通常是在爭取利益、規避批評的情況下,通過比慘來增加自身的額外價值。
“我基本每個週末都在加班,我為公司付出了這麼多,我覺得加薪是我應得的”。
在公司的特定環境之下,慘與付出之間存在一定聯繫,那麼此時的“比慘”,實際上是一種比較誰付出的別較多的行為。
在這種通過“比慘”,可以獲得不管是心理上還是利益上的良性收益行為,我認為是有一定背景因素的。
但如果當這種“比慘”開始延伸,開始延伸至生活、家庭的環境之中,則意味著形成了“去利益化”的“習慣性比慘”。
02 注意力吸引
凡是我們能從別人身上看見的特質,都存在於我們自己身上——《接納不完美的自己》
我比你慘,成為了許多人的交流慣性,當對方向我們訴說自身最近的苦痛經歷,“習慣性比慘”會使我們自然而然的和對方進行比較。
但“比慘“和炫耀不同,對於炫耀來說,是通過展示自身的優勢資源,來換取他人的仰慕,而比慘則是通過展示自身的劣勢資源,來獲取他人的同情與憐憫。
正如黛比·福特書中所說,我們可以看到的特質,都是存在於我們自己身上的,對方在表述自身痛苦經歷時,我們也會感同身受。
於是在雙方的溝通過程中,“比慘”行為是一種注意力爭奪的方式,通過“比慘”,來使對方的關注點轉移至自身。
我希望你先安慰一下我
他們
都很慘
你或許沒有尊重別人的義務,那同樣也不會換來被在乎的權利。你沒有義務理解人,於是也沒有權利被傾聽——吳青峰
如果說炫耀優質資源,可以獲得他人的認同、收穫他人的仰慕,以獲得自信與認同,那麼“比慘”似乎並不能獲得任何的收益。
這種注意力爭奪的“比慘”行為,並不會有助於我們的友誼建立,並且在“比慘”的過程中,許多原本關係不錯的朋友,關係產生了裂痕,互相之間出現了芥蒂。
這種明顯低收益、高風險的行為,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不斷的選擇,不斷的承受它的苦果?
許多人認為和對方比慘,是為了安慰對方,使對方降低苦難感,但實際上當“比慘”成為了一種慣性,這種行為中的好意,不過是為了滿足自我,所進行的欺騙與安慰。
01 自我中心,堅強幻想
一個完全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有如一顆隕落的紅屋,連一分熱也不會留下來——羅曼·羅蘭
“習慣性比慘”,實際上表現出自我中心的思想,認為只有自己經歷過的、體會過的,才是真正的快樂、痛苦、歡欣與慘烈。
在這種思想作祟下,對方表述出的慘狀不會引起自身的共鳴,從而認為對方的慘狀“不算什麼”。
因此,通過攀比,將他人的慘狀比下去,等於變相的提升了自身的價值,通過誇大自身的不幸,來隱藏內心的脆弱、增加自身現狀的達成難度。
“我生活條件差,是因為我經受的苦難,比你多得多”
“不是我不夠堅強,只是我面臨的痛苦太多”
以自我中心作為基調的“比慘”,實際上是為了維持自我的認知。
“我與我幻想中的一樣堅強”
02 拒絕改變,無法改變
我們很少信任比我們好的人,這可太真實了。 我們寧肯避免與他們往來。 相反,最為經常的是我們對和我們相似,和我們有著共同弱點的人吐露心跡—加繆
存在主義文學中的代表作品、法國作家、哲學家加繆在《局外人》中說道,我們對有著共同弱點的人吐露心跡,原因在於我們不想改變,我們只希望在自己的道路上獲得憐憫與鼓勵。
改變不僅是痛苦的,許多時候受制於客觀環境,我們甚至是無法改變的,對於許多人來說,人生中並沒有太多的選擇權。
如果在年少時不努力學習,沒有取得好的成績,在成年後,在工作上我們就失去了許多的選擇權。
如果在青年時沒有積累足夠的知識與資源,那麼在中年時,我們也就不具備了選擇公司的權利。
失去了選擇權 ,也就意味著我們只能在一條特定的道路上前行,而以往積累的惡果,將牽動自身、家庭與生活,不斷的對我們施加壓力。
但由於以往的懶惰,使得這些壓力並無法通過跳槽,或是升職加薪來進行改變,那麼鼓勵與憐憫則非常關鍵,它們會幫助我們消減壓力。
注意力爭奪的根本目標,是希望對方關注到我們,是希望對方鼓勵我們繼續前行,是希望對方說出那句你好辛苦。
但很可惜,錯誤的溝通方式,使我們更加難以獲得那些想要的。
03 苦難攀比,渴望認同
許多人過著沒有意義的生活。即使當他們在忙於一些自以為重要的事情時,他們也顯得昏昏庸庸的。這是因為他們在追求一種錯誤的東西——米奇·阿爾博姆
失去選擇權導致的拒絕改變、無法改變,錯誤的溝通方式,使我們無法獲得鼓勵與憐憫,壓力與焦慮,也在不斷的聚集。
許多人認為自身所有工作、行為與語言是沒有意義的,這種人生的無意義感,導致更為迫切的希望獲得認同。
潛意識深刻的認識到,自己在追尋錯誤的東西,但對變化的拒絕,使自己只能通過認同來麻痺、欺騙自己。
“那些攀比著誰加班時間長、攀比著誰休息次數少的人,不過是希望獲得認同”
希望對方認同自己的行為,希望對方說出,你加班這麼辛苦,以後肯定會升職或是加薪;說出你這麼努力的加班,一定是為了家人生活的更好。
畢竟,在失去選擇權的情況下,唯一能重新加強人生價值、減少無意義感的方式,只有獲得別人不斷的認同,才能重獲人生的目標與意義。
掩蓋選擇的
慾望
人們常常聽到這樣一句話:是慾望毀了他。然而,這往往是錯誤的。並不是慾望毀了人,而是無能、懶惰,或糊塗——皮埃爾·布爾迪厄
炫耀苦難,是為了掩蓋自身的失敗,是以自我為中心去拒絕改變,畢竟人生中並沒有任何可以炫耀的優質資源,那麼只能通過苦難、比慘,來告訴大家。
“我面臨那麼多苦難,能達到現狀,已經超出你們很多了”
但每個人都在生活之中承受痛苦,那些我們認為痛苦的事,我們認為過多的痛苦經歷,可能對別人來說,也在同時經歷著。
我們再深入的考慮一下,似乎所有的“習慣性比慘”,本質上是一種競爭性的行為,是我們想要在不付出更多精力的同時,通過增加自身的磨難,來追求更多的讚美與認同。
慾望使我們追求更多的東西,而行為卻在原地踏步,從而形成了對自我的束縛。
我們站在圈內,想要圈外的東西,卻不願意多走一步。
因此,“習慣性炫耀”是一種慾望過盛的表現,真正使我們以自我為中心、使我們拒絕改變、使我們失去選擇權、使我們希望獲得認可的原因,是那不斷吞噬著我們,我們卻從未察覺到的:慾望。
選擇權一直都在,只是被慾望所掩蓋。
每天加班,是為了獲得更多想要的東西。
減少休息,是為了獲得更多想要的東西。
習慣比慘,是為了獲得更多想要的東西。
但外物並無法填補我們的內心。
我們的內心,從來不是由外物填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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