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A座209。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政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8,555,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9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9,812,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4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8,743,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4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8,554,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71,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夏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王夏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王为;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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