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有兩套房,一輛車,生病去世後嫂子要房要車,還叫母親賠她三十萬,你如何評價?

魑咒


對此,首先看,死者是否留下遺囑,有遺囑的話按遺囑分配。

沒有遺囑應當按法律規定,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遺產,也就是妻子,子女還有父母,三者同屬第一繼承人,所以應當均分遺產,另外,由於配偶是跟死者共同生活的並且有孩子,考慮到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可能會適當多繼承遺產。

並且,死者父母還健在,死者的配偶應當盡孝道履行贍養二老的責任。這兩套房一輛車屬於婚前財產的話,戶主是誰就應當分配給誰,若是戶主房產證是二老的話,配偶無權私自侵佔。婚後財產的話屬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有權利支配。

另外,不知讓父母賠她三十萬所為何故?


༺過༒客༻


我們小區對面樓的母子倆,丈夫去世後,留下一套房子和上高中的孩子,單位賠了一筆撫卹金,老婆把房和撫卹金全留下了。婆婆每年都會來鬧要房要錢,媳婦一分也不往外拿,起訴了,法院勝訴也沒用,因為只有這麼一套50多平方的房子,不能把這母子倆趕出去,撫卹金說是最後付了醫藥費,安葬費等等,沒有多少錢了。

最初婆婆不信,經常大早上坐公交車過來,堵在門口,不讓媳婦上班。開始時她媳婦哭著說“媽,撫卹金就那麼多,結算了醫院費,安葬費,墓地這些沒剩多少了,這房子就是我和兒子最後的保障,我不能給你,不然我們去哪兒住,這也是你孫子,你不也得為孩子考慮一下嗎?”

但是老太太不是這麼想的,老太太怕媳婦改嫁,兒子沒了,以後也指望不上孫子,自己和老伴沒有其他子女,老了沒有依靠,至少能留點錢可以傍身。

我們看著也沒法說什麼,雙方都有道理啊,媳婦有孩子要養,還要高考上大學,條件也不好,以後用錢的地方太多了,老太太都明確表態不能幫媳婦,人家肯定得要為自己和孩子以後考慮,不然怎麼過。

老太太也很可憐,老年喪子,無依無靠,又怕以後媳婦改嫁不會顧及他們,如果當媽的改嫁更指望不上孫子,一定要為以後做打算,覺得媳婦還年輕,有手有腳還有個孩子以後可以指望,沒錢可以再賺,可自己年紀越來越大,慢慢沒有了能力,不把錢攥在手裡,以後怎麼辦。

現在好多年了,媳婦沒再婚,但是老人每年都會來幾次要錢,坐在門口,一坐一天,遇到人就講,兒子死了,媳婦把房和錢獨佔,他們現在多可憐等等。



我暖暖的緈諨


哥哥有兩套房,一輛車。去世後,嫂子要房要車,還要婆婆賠她三十萬。不知具體情況,只能憑你所說的,自己做一評價。

做為夫妻,兩套房,一輛車,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口子離婚分割,應該是一個人一半,平均分配。

如果丈夫死亡,那麼妻子做為財產的所有人和法定繼承人,她除了應該有自己的二分之一外,還要和公公婆婆,兒子女兒,再去平均繼承丈夫的遺產。那麼她應該得到總額的二分之一外。如果公公婆婆都在,有兩個孩子的話,則還要繼承丈夫的五分之一財產。也就是說,她應該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五分之三,而公公婆婆,兩個孩子各得夫妻共同財產的十分之一。

由此可知,丈夫死亡後,她把房子,車子全部歸自己所有,這種做法是公平,也是不道德的。

可是,你嫂子獨佔了房子,車子還不算,又得寸進尺,還要讓婆婆賠他三十萬。這似乎更是沾光沒夠,無理取鬧了。

如果你哥哥是由於工傷事故或者交通事故而死,你家裡收到了賠償,她去要賠償,那根據遺產繼承法,是應該給她的。如果他是自然死亡,你嫂子不想著去安慰老人,卻去要賠償,這不是往悲痛欲絕的人身上捅刀子,落井下石了嗎!

因為不知內情,不能妄加評論,所以就只能說到這裡了。祝全家平安,幸福,快樂。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這篇文章我反覆看了幾遍。確實有點複雜。我們先拋開情理,僅從法律上來看,相信對你的幫助會大很多。

首先你提到的縣城那套房子,和你嫂子有關係,但關係不大。因為首付中你哥雖然出了錢,但屬於婚前財產,之後雖然婚後也繼續有付房貸,但這筆錢數字相對有點大,文中你提到你哥的工資一個月一萬多,但房貸有兩千一,佔工資比重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這麼高的比重開支,你嫂子不可能不知道,就算打官司,死口咬定饋贈,無法推翻。這是第一筆錢。至於後來的裝修開支,你沒寫時間,不過不影響,如果婚前不用理會,如果婚後同樣咬定饋贈,能保住。當然,不是不用分,後續我會再提。

之後你提到了15年那套房,既然父親去世有遺言,找兩位以上與那套房沒有關係的親戚朋友作證,先保住使用權,等待母親百年之後,即使分錢,也分不了多少。首先戶主雖然你是父親,但很明顯是你父親和你母親婚後購買的,屬於共同財產,這套房子有一半是你父親那邊,然後分配你父親的一半。你父親去世後遺產一分為三,你,你母親,你哥哥,也就是說這套房你哥在世的時候有六分之一份額。接著你哥哥去世,屬於你哥哥的六分之一份額再一分為二,分別是你嫂子和你母親,也就是說15年的房子,包括前面那套房子(我不清楚是不是同一套),你嫂子分得的份額是十二分之一,這還是最理想狀態,法院還要考慮到你母親的養老問題,而你嫂子沒有孩子,不存在撫養問題,還有多爭取一點。

至於後續那套房子,向親家借的十六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這十六萬你哥只需要負責八萬,另外八萬是你嫂子的。剩下八萬外債。那套房子,你嫂子有四分之三的產權,你母親有四分之一產權。

撫卹金由於你沒提數字,我也不清楚有多少。但不管多少,這筆錢都是你嫂子和你母親一人一半的。戰友的捐款首先用於你哥的治療費用,你提到總數九萬,我相信你哥的治療費用不止這個數字,有多的,肯定你嫂子在家庭財產中拿錢了,這筆錢得填上。

然後剩下的,家庭共同財產,你嫂子和你母親一人一半。扣除債務,剩下的就是你母親的了。

希望可以幫助你,還有不明白的,歡迎評論區提問。


雲在藍天8480


你站在你的角度,想通過母親的關係分得哥哥的錢,這是問題的主要根源,老公死了就和婆家沒關係了,這是你嫂子寒心後的立場,至於你哥生病哦,你嫂子沒去看望,不過是你一面之詞,不足為信。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你哥沒錢還倒欠錢,你們家會怎麼做呢?你嫂子是你哥的枕邊人,關係如何我無從而知,但你哥死了,她的傷心可能比你還痛苦,你們不知道安慰,卻首先提出分錢,換我我可能一個大子不會給你。你媽死了兒子,傷心之餘,最擔心的是老無所依,只能寄希望於你,什麼都聽你的,希望你能分到錢給她養老,這能理解,只有你,在兄弟妹各自成家的情況下,你是用什麼臉面來指責嫂子並跟她搶奪家產的?說到底,她和你哥是夫妻一體,不管從傳統還是道德還是法律來說,她和你哥的關係比你近,你在這裡指手畫腳真實可惡之極,我知道一個人,自己買房結婚,結果三年不到死了,留下一妻一兒,被婆婆小姑趕了出來,可憐那個年輕女人死了老公成了寡婦不算,最傷心絕望的時候帶著小小孩童無家可歸,想起她的結局,就讓我想起她那無恥的小姑子,總想知道等她死了有什麼臉面去見她哥,你呢?你有臉嗎?


心依佛門


現在的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事情都離不開法,因為問題太短,也沒有故事,無法知道經過,我們就這兩句話來分析一下。

第一,哥哥有兩套房一輛車,那這些財產,嫂嫂有份嗎?母親有沒有份?

看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在肯定想到的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這裡有一個誤區,很多人認為只要是婚前財產,那麼嫂子就一定沒得分。這個想法是錯誤的,其實婚前財產,只是在離婚時證明這些財產,歸男方婚前所有不會被分割,但我們看到哥哥已經生病去世了,這些財產就不是婚姻分割財產,而是繼承遺產,繼承的遺產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嫂子都有權利分割繼承,那麼哥哥的兩套房一輛車,嫂子當然都有份。

那麼母親有份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父母肯定有份,

第2個問題就是怎麼分?

首先,兩套房一輛車,是否屬於婚內財產?如果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中一半是屬於妻子的,如果不是婚內財產,是婚前財產,這些都屬於哥哥的遺產,哥哥的遺產平均分配給,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所以嫂嫂要房要車,根本沒有這個權力,除非父母自願給他。

至於後面所說的要母親賠他30萬,這就更簡單了,是什麼要賠30萬,有借條嗎?有字據嗎?或者是有證據嗎?

在法律面前證據很關鍵,現在孩子買房基本上父母都會幫忙,所以父母在轉賬時一定要保留銀行單據,最好選擇銀行轉賬,留下痕跡。


飛魚無缺


房子在你父親名下就是你父母的,你母親有百分之七十五的產權,你和你哥有八分之一。重慶的房子是你哥婚後財產,你媽媽可以繼承四分之一。你父親名下的房子除了後四年的房貸是夫妻共同財產還的其他與你嫂子沒關係,你哥哥付的首付和裝修款也與你嫂子無關,她可以繼承十六分之一的房貸產權。那就算兩套房子市值多少,重慶房子四分之一的價格是多少,縣城房子十六分之一價值多少,四年房貸花了多少。至於買房子的共同債務與你母親無關,是他們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如果你們願意承擔就承擔哥哥那部分好了。應該是不用多少錢給你嫂子的。如果重慶房子值一百萬,你母親有二十五萬,縣城房子四十萬,你嫂子可得二萬五,房貸四年多少還她,借十六萬你們承擔八萬,她應該還要給你媽點錢才對,因為你媽可以繼承你哥哥的遺產。如果你嫂子通情達理兩不找就對了,老人白髮人送黑髮人還不夠可憐嗎?


盡善盡美Ss


首先,個人覺得這個女人很強勢,有點蠻橫不講理!先拋開哥哥的遺產分不分的問題,單就她獅子大開口,向公婆要三十萬來說,這個人必定不是善茬!而公婆可能相對老實得多。

其次,哥哥離世,必然涉及財產分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應該先把夫妻二人的個人財產和婚內共同財產分開。哥哥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50%,應為其遺產。根據遺產繼承人數量,可以平均分配份額,也可在協商一致情況下決定某個繼承人多分或少分,但不能剝奪某個合法繼承人應得權利。對於大嫂不分遺產的行為,只能說明她的愚蠢和無知!受侵害的權利人有權在法定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大哥遺產。


102705716761五福


這是個人看法。

1,雲南的房子,首付你父母和你哥。房產證你父親。這個只有14-18年還貸的部分加上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財產(你哥去世,你嫂子佔四分之三,你媽佔四分之一)。你爸去世沒有遺囑,你嫂子也就佔1/12,何況你爸有遺囑,留給你媽住,意思就是就給你媽。

2,重慶的房子,首先讓你嫂子證明這16萬是跟嫂子父母借的(這才能算外債,你哥承擔一半)。否則這房子全部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你哥去世,你嫂子佔四分之三,你媽佔四分之一)。

至於貸款部分,雲南房子由你繼續支付貸款。

重慶房子肯定是不要了,你嫂子要就給她,只要讓她給你媽相應的四分之一錢就好了。

總體來說,這個還是比較清楚的。

最後對於部隊給於的撫卹金,雖然理論上一人一半,但這個個人感覺給女方四分之一~五分之二比較合理,畢竟父母沒了兒子就沒了,女人沒了老公還可以再嫁的。

最後我覺得女方如果想要重慶的房子的話,好像還要賠你父母錢才對吧。。

雲南房價比重慶低很多很多。雲南那套房子最多隻有1/12屬於妻子,而重慶的房子有1/4屬於母親。即便扣掉8萬外債,還得賠你母親好多。。


jingm誠實做人踏實做


從描述看,題主不懂法。

1.嫂子孃家人提出扣除借款,剩餘才算遺產進行分配,至少從法律上說是對的;2.你哥單位的捐款以及住院期間的人情,當然主要應該是你嫂子收著(你哥和你嫂子才是一家子,你父母不算,你更不算);3.撫卹金有給配偶和父母的兩部分(沒有孩子),這個按政策很好區分,根本用不了說什麼“就算我即便不要一分錢,也不能讓他們得逞”。你可以阻止你父母別去領,卻不能阻止你嫂子去領。

當然,寫你父親名字的那套房比較複雜(你哥還貸部分的權益大部分屬於你嫂子,算你父親遺產的部分你又有一小部分權益,但是很小)。

造成題主認識偏差的原因是認為哥、父母和你是一家人,嫂子是別人。

遇到事情,儘量不要損人利己,更別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可能,我說的這些很不中聽,不過也只有置身事外的人會比較冷靜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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