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車子註銷,自己當廢鐵買掉嗎?非要帶到報廢廠嗎?

風聽雨聲6


一、戶都註銷了,還考慮怎麼賣?繼續上路開黑車都可以。前提是戶已註銷。

二、問題是①交車給有資質的報廢公司②開具證明③車管所註銷戶口

三、既然都註銷了,車怎麼還能在你手裡?所以,考慮怎麼賣車的事 無從談起。

四、洗洗睡吧


郭w18649361935


我來說個身邊好友遇見的特殊情況吧。


國家規定機動車逾期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後將會被公示牌證作廢強制註銷,之後車管部門會通知你趕緊將機動車交去報廢註銷機動車,如果這個時候你交不出車,就拿不到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那麼就會進入牌證作廢但車主位依法辦理機動車註銷登記的特殊情況。當你名下有一輛報廢車未註銷的話,你就進入了報廢車黑名單,那麼首先你名下就失去了辦理新車註冊和賣車過戶的業務。其次是各個地方對黑名單的限制措施都不太一樣,據說在四川是停止該駕駛員一切業務辦理。


想要解決只有兩條路,一個是把車找回來交去報廢,另一個就是申請出具《機動車報廢、滅失證明》進行機動車滅失註銷登記。 這裡就假設這個車已經拆了賣廢鐵了,那麼你就只剩下自行開具《滅失證明》辦理滅失註銷這一條路了。


那麼從現在艱難的旅程正式開始,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號令)規定,只有以下三種情況可以開具《機動車滅失證明》:

  1. 因自然災害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自然災害發生地的街道、鄉、鎮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自然災害造成滅失的證明》;
  2. 因失火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火災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失火造成滅失的證明》;
  3. 因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滅失的證明》。

(這裡插一句,2019年6月18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規章設定證明事項和取消有關規範性文件設定證明事項的通知公法〔2018〕1248號》文,明確了不再要求提供因發生自然災害造成機動車滅失申請註銷登記時提交機動車滅失證明,算是給這個死結鬆了綁。)

而《滅失證明》中應當載明:

  1. 滅失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清楚無誤,如條件允許,應附帶圖片資料說明;

  2. 滅失的機動車確認無誤(車牌號、車型、車輛品牌、車輛識別代碼等信息比對一致);

  3. 滅失後機動車尚存有殘骸的,需說明殘骸的去向;

  4. 出具滅失證明的單位公章清晰。

  5. 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這裡還要插一句,為什麼沒有盜搶呢,是因為滅失的定義是已經有證據確定車輛的毀滅和消失,而被盜搶的車輛還有被找回來的可能,車管所會根據刑偵部門提供的材料停辦該車輛的所有業務,這樣是不會被列入黑名單的。)


看到這裡是不是感覺還是送去報廢公司比較簡單呢。


鍵盤車神唐師傅


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解處理,按規定必須送至有回收資格認定的拆解廠處理。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22條說明:

將報廢汽車出手、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或者自行拆解報廢汽車的,有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如上所述的以上報廢汽車方式不可取,當做廢鐵破爛銷售不僅是自己違反規定,如果回收報廢車的人是一些沒有法律觀念,在車主的蠱惑下購買當做配件使用,或者只是為了回收一些廢鐵受教育程度低的無知老者,這些人要面對的處罰有兩檔標準。

  1. 車價低於2萬元要接受2~5萬元處罰。

  2. 車價高於2萬元要接受2~5倍的處罰。

所以報廢汽車的處理只能送至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否則不僅自己要面對處罰還有可能影響到其他人。

汽車目前的狀態為【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雖然無奈但規則如此也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防止報廢汽車問題配件的外流,甚至整車的不合理利用。

這種現象一度是非常普遍的,比如一些嚴重事故車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但這些車在大修之後仍有駕駛能力,只是結構強度以及運行的穩定性都會嚴重降低;這些問題車往往會流入交通交管盲區的農村鄉鎮,雖然沒有監控可以當做正常汽車使用,但無牌照無保險的車輛一旦出現事故後果則不堪設想,因為選擇這類車的車主基本不具備事故賠償能力,結果總會造成嚴重惡劣的社會影響。

尤其是這些車中有一些輕型客車或麵包車,這些車甚至敢於充當校車使用,對兒童的不責任時對整個社會不負責,為了杜絕這種行為的出現所以對報廢汽車的監管越來越嚴格;當然對報廢車回收企業也應該加強管理,否則配件的外流也不是沒有可能攢出一臺臺問題車。

關於報廢汽車的處理方式只能參照這一種,不過報廢汽車的回收也在合理化。

達到強制報廢的汽車曾經是幾毛錢一斤稱重量,對於車主而言基本就像割肉一樣疼,畢竟是幾萬甚至幾十萬購買的汽車,最後只能評估出幾百元;為了實現報廢車與二手車評估價值相對對等,新規要對報廢車的五大總成進行合理評估,報廢車的價格要比按重量僅算理想一些。

其次在即將達到報廢期後可以對車輛價值進行評估,在沒有達到強制報廢之前提前報廢,在部分地區是可以拿到報廢汽車補貼的,而且補貼在後期淘汰燃油車的加速進程中有可能逐漸普及;補貼的標準按照排量計算,額度基本與十幾年車齡的二手車相當甚至更多。

報廢汽車儘量不要等到強制報廢節點,否則價值低很多而且還要承擔拖車的費用,除非車輛沒有脫審脫險能夠自行駕駛到報廢廠,情況就是這樣了。


(上文由天和Auto撰寫,僅代表個人觀點;禁止站外轉載,平臺內歡迎轉發。)



天和Auto


不能夠私自將註銷的汽車當廢鐵賣掉,必須要走報廢流程,將汽車送到指定的報廢廠進行拆解毀壞,禁止私自售賣是防止將報廢車輛的零配件翻新再流入市場出售,防止出現安全隱患。

很多車主都認為汽車購買之後所有權就都屬於車主個人,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好比如買房,這一套房的產權只有60年,60年後就不屬於你。

而汽車也是同樣的道理,以前是15年的使用期限,現在只要車子行駛總里程達到60萬公里,那將會被強制報廢處理。

當然車輛報廢是有一定的補貼,大概在2000-3000元,相比於當廢鐵售賣的費用那肯定是比不上。

要知道,每輛車都會有個唯一的身份標識,如果私自將報廢車輛售賣,一旦流入市場,後期出現什麼事故,你是要負責任的,畢竟這輛車沒有走報廢流程,該車依然登記在你的名下。

而且一旦出售,那麼就沒辦法再進入報廢流程,這輛車將會一直在車管所有備案登記在你的名下,後續購車、上牌都將受到影響。還有被查到,那將面臨著2000-50000鉅額處罰並沒收售賣車輛的違法所得。

私自售賣報廢車輛是違法行為。其實車輛的報廢流程很簡單,只要車主帶上相關的證件和資料,然後到車管所進行註銷報廢,手續辦完之後將車輛送到指定的報廢廠,至此該車將從你名下注銷,車主可以重新購買車輛。


車遍世界


如果要報廢車輛肯定是要到報廢廠進行,而且需要相關的憑證等事宜,才能獲得報廢補貼和走手續,按照流程一般分為兩次報廢,第一次是初報廢,然後開單子稱車重,拿著這些先去車管所跑手續,然後可以到地稅去領取報廢補貼,另外,等到一段時間之後,拆車廠和交警核對之後,開始第二次報廢車輛,基本上車輛就消失匿跡了,這時候手續也應該跑的差不多了,等騰出指標之後可以去購買新車了。


長城汽車金融


報廢車補貼真的有那麼高嗎?請到各個報廢廠去拿真實數據吧,你會發現還不如賣廢鐵,甚至倒貼


老農小嶽


應該給廢鐵的價錢回收,另外國家額外有獎。那所有報廢車車主都會開去報廢站


暖暖的午後TN636


按規定就是必須送人還得送上門,最多給你兩三百元錢,車上的東西還要一樣不能少,不然的話大家懂的!


鈾139


你自己拆,先不說你真拆了,萬一你不拆呢,還有回收報廢汽車這個是要資質的,這個東西很難辦,還有一大堆人望著這個東西找錢呢。你自己拆也動了某些人的利益蛋糕啊。


心情極度舒服


簡單一點的政策是不允許的,如果你要當廢鐵賣了,車管所還有你這輛車的各種記錄檔案!不去報廢註銷,以後會影響你在買車什麼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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