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薪,去仲裁的和不去仲裁的結果有區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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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欠薪,一直以來受到很多關注。近年來,隨著國家的大力整治,這種現象還是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得到了明顯遏制,因欠薪產生的勞動糾紛案件數量也呈現快速下降趨勢。

▲2010-2018年我國欠薪違法案件數量

被欠薪,到底需不需要仲裁,仲裁和不仲裁結果有什麼區別,我認為要根據以下幾種情況綜合判定:

瞭解欠薪原因,是暫時拖欠還是企業經營困難,或者是老闆的一種策略

是否決定採用仲裁手段討薪,首要先看老闆欠薪的原因是什麼?

是資金週轉困難導致暫時拖欠,還是企業經營困難準備破產或已經破產;再或者,是否是老闆為了明年員工能繼續回來上班採用的策略。

瞭解到欠薪的原因,才能找到最快的解決辦法。

如果只是老闆暫時資金週轉困難,而且老闆承諾支付時間自己也接受的話,還是建議別仲裁。

如果老闆經營困難、瀕臨破產倒閉,還是早申請仲裁,越早就越能保護自己的利益;

如果是老闆採用以拖欠一部分薪資讓員工

明年繼續回來上班的話,在你確定明年不再回來的情況下,就先尋求和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就可以到人社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公平與正義

仲裁程序時間會較長、耗費的精力比較大

出現勞動爭議的程序一般是先協商,協商不成就找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就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忽略協商和調解,直接申請仲裁。

如果仲裁結束,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申請向基層法院上訴,直至二審。

所以,如果決定走上勞動仲裁這條路的話,從時間成本上來說,從個人精力的消耗上來說,是很不划算的。

如果能夠採用協商和調解的辦法最好,不行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否則還是不建議直接申請仲裁。

走入仲裁程序的話,意味著雙方關係徹底破裂

走入仲裁程序就意味著協商或調解失敗,勞資雙方的關係可能直接破裂,以後就只能走仲裁或上訴的路子,想再回到單位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通過仲裁把薪水拿回來的概率比不仲裁的大一些

通過仲裁討薪,就是正式進入法律程序,一旦仲裁裁決書或者一審、二審判決書生效,薪水拿回來的可能性肯定比不仲裁大很多,實在不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討薪涉及的金額來決定仲裁還是不仲裁

如果你的討薪金額比較小的話,比如只有幾千塊,還是不建議通過勞動仲裁,畢竟耗費的時間成本太大,耗費個人精力太多。

建議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與老闆協商、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發律師函等四種方式,一般金額小的話,老闆還是願意給的。

如果涉及金額比較大的話,老闆要耍賴,導致上面四種方式都不能逼迫老闆付薪水的話,就只能通過仲裁這條路了。

▲2016年1月22日,安徽省淮北市經濟開發區新區,農民工領取拖欠工資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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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舟職讀


負責任的告訴你,差別很大。仲裁的可能會讓欠薪者進入失信人名單,高鐵飛機做不了、大酒店住不了等等,通常可以更早的拿到欠薪,不去仲裁的不僅可能會拿到很晚,還有可能根本拿不到最後。

沒去仲裁,後悔不已

之前幫忙諮詢過的一個胡姓女士就經歷了這樣的事情,努力工作,但不幸的的是企業最終沒有妥善經營下去,倒閉的時候還有很多員工的薪水沒有發放。

大部分員工因為不瞭解仲裁的意義和價值,覺得公司已經倒閉了錢就算打水漂了吧,但他們忽略了我國現在對失信人的管控手段有多厲害。

被仲裁不執行的企業主,會被列入是信任人名單,限制消費

最後只有幾位員工花時間去仲裁了,胡女士因為怕麻煩沒有參加。雖然仲裁過後,原來的企業也並沒有兌現支付欠薪的承諾,但是大約過了一年時間,原來企業的法人被列為了失信人執行名單,被限制了飛機、高鐵、出國、高級酒店和高級消費。

很快原來的企業法人就承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影響,主動聯繫到法院支付了那幾位仲裁過的員工的欠薪,但是胡女士因為沒有參加仲裁,也已經過了仲裁的申請時間,最終後悔不已。

鼓勵員工與企業共進退,但遇到惡意欠薪除外

仲裁是一個很好的正當維權的手段,但是我們也要看下企業是不是短期困難,因為如果一旦我們去仲裁,也就意味著我們已經選擇離開企業了,還要多為自己下一步的發展做打算。

企業的經營難免會遇到很多困難,在困難時期員工的心態和行為,其實都會被高層觀察到,並且同甘共苦的精神其實也是職場精英的必備素養,如果一個人總是很自私不願為別人承擔風險,也會措施很多發展的機會。


彤巖無忌


遇到欠薪要去人力資源部、勞動仲裁辦工室去申請仲裁!按照你們甲乙方雙方定的合同來進行勞動欠薪評判,仲裁那肯定是有好處的就是錢回來的快!即然有好處那肯定也有一定的壞處,什麼事情都有好壞兩方面!那就是再籤合同攬活幹那就要困難一些了,很可能人家再也不會同你合作了!所以仲裁前一定要將利弊分析清楚再作決定


陶韻飛楊


仲裁是勞動爭議解決的第一步,沒經過這一步不能直接到法院立案。因此,選擇仲裁就是選擇了走法律程序,建議勞動者積極維權,不要做沉默的大多數。


如果你不去仲裁,那你就屬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了,要知道勞動官司訴訟時效一年,過了一年,欠你再多工資,對方也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不還了!


鑰匙2020


欠薪首先是判斷是否是惡意的。但總體上來講,欠薪就應該支付,但有時考慮是否是惡意也會影響收到收不到所欠薪資。

再一個就是回答你的問題,欠薪現在原則上來講是走勞動監察,根據勞動合同和事實工資或者銀行流水來判斷薪資的標準,他們出面去協調對方,如對方不履行,可走處罰決議書。

另外,如果牽扯的賠償或補償金等,可以連同工資走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部門。開庭審理給雙方下發裁決書。在訴訟時效內不上訴,則生效執行。如上訴,則走當地的主管基層法院進行審理。

再一個就是,走不走仲裁或司法突擊,是你自己解決不了的時候,國家給你的一條維權道路。維不維權還要看你自己。

希望對你有幫助[祈禱]


讀書中國


要看你公司的具體情況。

如果說運行正常的,還是首先協商。這一方面也是雙方都有一個機會,矛盾激化對雙方都沒好處。畢竟仲裁從受理,到立案,再到官方的協商周期,我們都把握不了,拖個幾個月拿到錢,不也是浪費了很多成本嗎;二是也清楚公司方面打得是一張什麼牌。而我們打的牌無非就是,你不給我就仲裁,只是我們要有針對性的準備就好了。

如果協商不成,就可以拿著自己的合同、社保記錄、工資流水等和其他針對性的證據去仲裁吧,畢竟有些人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


可知在線


欠薪分兩種:

1、未到發薪日故沒有在離職當天結算。遇到這種情況,參考下公司之前的案例,若公司都有在發薪日結清離職員工的工資,那麼就等到發薪日看看,這時候去與不去沒有區別,仲裁的人也會讓你等到發薪日的。

2、惡意欠薪。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去仲裁了,去的話你有至少80%可能拿到被欠工資,不去的話你基本沒有可能拿到工資,區別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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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人資大叔


您好,我是正念HR_火星哥[靈光一閃]

關於欠薪是否仲裁的問題還是要分清具體情況。

第一種情況:公司欠薪,時間不長。一般在1到3個月。公司與員工已經協商完畢,雙方認可。這種情況下可以不去仲裁。前提是雙方互相信任的前提下。

第二種情況:公司故意或者出現經營問題時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時,你應該去仲裁。如果你的戶口籍貫屬於農業戶口,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法律援助。現在國家對於農民工欠薪問題非常重視,國家可以給農民工相關的法律援助。欠薪協商無果,去勞動仲裁是最快的方式。

您可以記住一個選擇去勞動仲裁的原則:只要在工作中,公司與員工之間有協調不了的問題並公司的行為已經違反勞動法,你就可以去勞動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給您帶來一些啟發,謝謝[祈禱]



火星哥職場說


仲裁雖然耗費時間和精力,付出成本大!最起碼你努力爭取維權,總能有所收穫。如果你不去仲裁,恐怕是在當今老賴那裡一分錢都拿不到!好人不會欠薪,欠薪的沒好人!


心海135674894


有啊,仲裁有法可依,沒有仲裁公司佔便宜,並且賠償比較少,有理有據去仲裁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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