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提問者和合作夥伴開設店鋪經營的性質,是民事合夥還是合夥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因為不同情況的法律規定也不盡相同。
例如民事合夥:
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同樣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事合夥的成立前提是各方合夥人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自己的合作義務,如果合作伙伴都沒有進行投資而是你方進行墊付的情況下,那麼就需要明確你方墊付的性質是借款?還是自己對財產的增加投資。
如果是借款情況下,那麼即便合夥人退夥,那麼也應當扣除你方墊資的成本以及利息之後予以返還才是;如果是自己增加投資,那麼這種情況下,合夥人都沒有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不構成合夥情況下,自然不存在返還投資的情況。
例如有限責任公司:
如果各方是約定開立公司對外從事經營業務情況下,那麼各方應當尊重發起協議約定的義務,如果發起人協議當中對於各方未能按照約定投資的後果進行約定的,應當尊重雙方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那麼根據《公司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你方可以召開股東大會依法解除對方的股東資格並依法進行相應的減資行為。
麋鹿說法
這個問題的確急手。我還是告誡各位,做生意最好不要合夥,不管對方是什麼人。要麼一個做,要麼就不做。
農民自不凡
是嗎?他要的是“當時”投資的錢(你說是你墊的)。那麼,叫他拿出證據,如果沒有,你這是個假問題。
寶哥沒寶馬
他還你墊資的錢,你還他投資的錢。他是規矩人。
林廣波北京
如果店能賺錢,就把當時合夥的錢退給他,自己一個人做
一直147931462
沒投資還什麼投資的錢?
哇塞塞納尼
分毛線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