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區地下停車場空空蕩蕩,小區外馬路邊卻停滿了車?

科普早班車小七


是很多地方出現了這種情況。

【1】地下車位是開發商用來出售的,所以說車位是不能亂停的,很多沒有買車位的車主會停在路邊,而聽不到地下車位。而地下車位的價位高也成為了很多車主不買車位的一種情況,所以說會造成地下車位很空,而路邊停的車都是滿的。

【2】沒有建立很好的車位共享機制。有些地方建立了成為共享機制,也就是說如果說自家買的車位,自己白天不停的情況下可以供別人來停放,如果晚上不停的情況下也可以供別人來停放,當然需要整個長的時間段來決定。有些地區已經開始執行了這個情況,而大部分城市都沒有實行,也導致了車位的不合理利用。


住德地產


因為窮啊。

別的地方不知道,就我們這個五線城市來說說,我們是2016年買的房子,2017年入住的。當時因為小區的後期工程還沒有完善,主要是街景、綠化沒有弄好,所以當時開車進小區,保安基本上不管,登記信息就好。

因為買房本身就是一筆大投資,通常還有貸款,緊接著裝修又是一筆大的支出,所以能力不夠的,大部分人就把買車位放到了最後,剛進小區的時候,因為沒有人管理,感覺也挺方便的,就這麼晃晃悠悠的湊合過。

好景不長到了2018年,大概三四月的時間吧,物業忽然提出了,只有買了停車位的車主,車輛才可以停在小區,其他車輛一律按臨時車輛管理。半個小時以內不收費,超過半個小時,按照每小時3塊收費。這下好了,群眾意見一下炸了鍋,紛紛表示:無良黑物業,不讓我們回家。還採取了激進的行動,賭了大門啊,舉條幅示威抗議等等,聲勢挺大,每天群裡都能擦出火來,最後結果你猜怎麼著?

業主認了慫。老老實實把車停到了小區外面,然後大家互通有無,一旦發現有人貼罰單,然後就匆匆忙忙與交警哥哥們搶時間。站在業主的角度來考慮,小區車位一個車位10萬塊,然後每年再出600元的管理費,成本是相當之高,而如果停在馬路邊,貼罰單一次200,風險還的值得冒的。


白水90944696


我家小區地下停車450塊/月起,小區內地面停車30塊/月,但是要搶車位。停小區外不要錢。你說停哪划算,停哪方便?我前年去年開車上班,平時每天都停小區外,週末搶下車位,2年才挨3個罰單,450塊,比停地下實惠多了


油膩的大叔


我所居住的小區外邊馬路邊停滿了車,小區的停車位是按照1:1.2配置的,上面停車的車位寥寥無幾。業主寧願把車停在路邊,冒著被劃和交警貼條的風險也不願意停在地下室,難道業主就不想把愛車停在地下停車場嗎?這是有一定原因的。

我國房價高的嚇人(縣城級別的都七八千了,北上廣深四五萬),大部分都是工作了很多年攢了點錢加上東拼西湊的錢弄了個首付,還有幾十萬的房貸要月月還。剛開始買房子的時候根本沒有多餘的錢買停車位,隨著入住率的慢慢提高,不良開放商開始坐地起價售賣停車位,這樣就越來越買不起了。我所在的小區停車位剛開始賣的時候,普通車位10萬一個,慢慢的小區住的人越來越多,車也越來越多,但是大家都不買車位也不去租車位,開發商就想到一個歪招:週六週末就聯繫交警過來貼條,逼著你買停車位。不到半年時間就賣到了15-20萬。

另外有的朋友會說買不起,租總可以租的起吧。實際上停車位租金也是不便宜的,我所在的小區租停車位一個月400元,另外還有停車位衛生管理費80元/月,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本來現在的油價都已經七八塊了,再加上這麼高的車位租金,對很多工薪階層來說也是不小的壓力。

我們看到大家都把車停在路兩邊,心理上也有跟從的心理:別人能停,為啥我不能停?停路邊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不方便,不就是走幾步的事情!再算一筆賬,我把車停在外邊一年省了五六千塊錢租車位錢,交警貼條一年也貼不了那麼多,還是聽外邊比較划算!

總結一下:1、買停車位都是10萬起步,太貴;2、租停車位價格也不便宜 3、停在外邊雖不方便但是省錢 以上原因出現了小區地下停車場空空蕩蕩,小區外馬路邊卻停滿了車的現象!


螞蟻家園


首先說下小區地下車位的分類:

1、地下產權車位,業主購買後產權屬於業主專有;

2、地下人防車位,這個產權是國家的,但是根據人防法,收益權是屬於開發商的,一般由開發商簽訂長期使用權合同租出去了,其實這個租金和賣價差不多的,這個租等同於賣。

雖然就人防車位來說,有經過業委會訴訟後,將收益權拿到業主手中的案例,但是畢竟是個案。就目前我國絕大多數情況來說,地下人防車位收益權是由開發商掌握的,話語權完全掌握在開發商這邊,所以就出現了這種情況。

現在國家有要求,新建小區的車位與住戶配比越來越高,但是車位多了,但是業主停車問題為什麼還沒有解決,為什麼好多業主將自己的愛車停在小區外面呢?

主要是由以下幾個方面造成的。

1、地下車位價格高企,業主買房就有負債了,再花少則大幾萬,多則十幾、幾十萬買車位實在是困難。

為什麼車位價格這麼高呢,因為對於車位來說我是賣方市場,或者有的開發商拍地時候拍的是限價房,開發商就從車位或者裝修等地方平衡點。畢竟車位永遠不會比車輛多的,配建的車位永遠滿足不了車輛增長的需求。

2、只賣不租,開發商寧願空置地下車位,也不將車位外租,以期用此方法能再多賣幾套車位。不禁想起初中政治課上的資本家寧願將過剩的牛奶倒入河裡,也不分給老百姓。

3、小區外停車基本上免費,除非有貼條,但是綜合成本比購置車位要低。

我相信政府也看到了這種情況,應該會想辦法進行解決的,比如修訂人防法等等吧。

最後祝大家的愛車都有自己的小窩。


i熒光


地下車空位多業主寧願停馬路是因為開發商過於霸道,將本屬於業主共有的防空地下層佔為己有,其實最高人民法院權威解釋開發商無話可說

比如《物權法》規定:建築區劃內分為專有和共有兩種權屬,除開專有其餘為共有,長期爭議的是防空地下層(車位)究竟屬於專有還是共有?具體請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原文:建築區劃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以及車位、攤位等特定空間,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專有部分:

(一)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臺等,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

明顯可以看出《人防地下車庫》並不屬於專有:

(一)沒有構造上的獨立性並不能明確區分。

(二)沒有利用上的獨立性並不能排它使用(防空設備車位)。

(三)並不能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

(四)並不是規劃上專屬特定房屋,也不能列入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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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空地下層是否屬於業主共有範圍?

解釋第三條原文…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築區劃內的以下部分,也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共有部分:

(一)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二)其他不屬於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於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依法由業主共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屬於業主專有的整棟建築物的規劃佔地或者城鎮公共道路、綠地佔地除外。

不難看出目前的防空地下室一般都是在建築物的基礎、承重部分的設備層,同時屬業主共有土地的土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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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問?《物權法》中為什麼沒有直接以使用防空地下層名稱?因為(物權法)第八條規定: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因此防空地下層另由《防空法》規定,《物權法》不必要過於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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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實《防空法》更加明細:

1)、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層為國家強制性規定。

2)、結建防空地下層所需成本必須納入地面建築總投資。

3)、結建防空地下層的權益歸屬於地面建築。

具體請查閱以法規:

1、《防空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3、國家人防委、國家計委、城鄉建設部《關於改變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規定的通,知》

4、《關於規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定》

5、《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產權管理辦法》


易幼欽


老鬼認為這樣的情況主要還是因為地下車位價格的昂貴導致的。

首先,地下停車場作為現行成熟小區的配套,是有嚴格要求的,比如說1:0.8的房屋/車位配套比。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小區有1000套房屋,至少需要850個車位。按理來說,作為配套,那麼車位應該是很多業主必須要擁有的配套設施之一。

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很多業主都沒有擁有地下停車位,這樣的原因造成,主要還是價格的問題。

第一,開盤出售小區房屋的時候,很多業主(除了炒房和有錢人)買房子都是貸款的,好多年的積蓄全部用來購置房屋了,一個車位動輒10萬-20萬,對於他們來說,這是房款之外的額外大筆支出,也沒有多少人考慮當時就買了。

第二,等到城市和小區周邊生活配套成熟,周邊發展起來了以後,當時開放商賣10-20的車位則已經暴漲到了30-50萬一個。這時候,那些沒有車位的業主倒是想買了,但是面對比房價還要高的車位(單位面積價格),很多人繼續望而卻步了。

這就造成了地下車位空蕩蕩,馬路邊停滿了車的現象!

即使城管和交警來抄牌,很多人仍然抱著僥倖的心理在核算成本。

老鬼雜談


俗話說買車容易養車難,有了車以後,除了日常的油費、保養等開銷,在外停個車什麼也要支付停車費,有時在路邊停靠一會,便中了無處不在的電子監控和不知哪裡空降的交警叔叔的150元大獎。

我們都知道,基本每個小區都有地下停車場,用來滿足業主的停車要求,但我們也發現,許多小區的地下停車場空空如也,這是為什麼呢?答案很簡單,太貴了!

大多小區的停車位可不是白停的,無論你是外來臨時車輛,還是小區的物主,進來停個車都是要收費的,而小區地下車庫的車位也是要花錢購買的,一個車位便宜的也要5-7w,貴的要10幾w,對於不少普通家庭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因此,除了一些比較愛惜車土豪車主,會選擇購買一個專用停車位,減小被刮擦的風險,大多車友會鋌而走險將汽車停在小區附近。不過現在也有一種折中的方案,就是租用小區停車位,這樣不僅享受了停車的便利,也能減小自己的經濟壓力。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你~


TMAX越野


不想買地下車位的結果。那就停外面等整治路面交警貼罰單,抗著。西安市一個小區就是如此,業主不願意買地下車位,只想租車位。可開發商想盡快賣了車位,資金回籠加快週轉。業主個別人買了近百車位,400個車位賣給了一公司,其他業主的車就別想進地下車庫了(無地面車位)。

下一步矛盾將更突出,業主們的車亂放亂停被罰款,為停車發愁。另一方等著車位漲價賣個好價錢。反正汽車越來越多車位成了稀缺資源,抗著。


風冷胡楊林


我花了14萬大洋買了一個地下停車位,每年還得交400元物業管理費,地下車庫停車位太貴,800多個停車位空了近一半,據說國家有規定,地下車庫屬於防空設施,不允許出租買賣,據報道南京有一個小區業主根據這項規定向法院起訴了開發商,要求退還地下車庫停車位購置款,法院判決開發商如數退還業主地下車位購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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