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公司說要再過三個月交社保,合法嗎?

翠小萌的禮品記事本


樓主你好,入職滿三個月才給繳納社保,是否合理,有什麼依據呢?這種做法很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是工作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30日內都應該依法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也就說明,你從入職的當月或者說次月就應該正常的享受到社保的待遇。

那麼三個月以後才給你繳納社保,很明顯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但是確確實實是有很多企業單位這樣做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很多企業單位都會設置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試用期內他是不會給你繳納社保的,因為試用期內員工離職的風險概率相對來說是比較大的,因為不但是企業單位選擇員工的過程,也是員工選擇企業單位的過程,所以說他離職的概率相對比較大,所以這也是企業單位為什麼不願意在試用期內承擔員工的個人社保的原因。

當然這種企業單位一旦你正常的通過他的這個內部的考試,或者是轉正的考核之後,如果沒有問題,那麼正常轉正以後都是會繳納社保待遇的,所以說這就是三個月以後繳納社保待遇的一種情形,當然如果說你個人社保確實中斷是三個月,其實影響關係並不是很大,只要是轉正以後正常的參保交費,那麼你都可以享受到累計繳費年限的增加。


懂社保


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公司說要再過三個月交社保合法嗎?肯定是不合法的,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在員工入職的三十天內,就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按照你描述的情況,試用期三個月,然後還要再過三個月,相當於是需要六個月以後再交社保,六個月再交社保,並不是在於社保費用的多少,而是耽擱了六個月的繳費時間,對於年齡比較大一點的人來講,這個損失是非常大的,特別是醫療保險,如果斷繳時間超過了六個月,需要有六個月的觀察期,萬一在這期間生病住院怎麼辦?如果員工在上班期間生病住院,因為公司沒有及時為員工繳納醫療保險而造成職工無法報銷醫療費用的,這個醫療費應該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如果用人仔細算算這筆賬,我想可能就不會一拖再拖了。

由於員工屬於弱勢群體,一切都是由公司說了算,員工雖然覺得不合法,但為了這份工作,為了飯碗也只好忍氣吞聲,拿企業沒有辦法。但是在事關自己切身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我覺員工還是應該敢於站出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在維權的過程中,要講究方法和策略。第一種方法就是通過網上或是其它方式向社保部門舉報,要求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法的規定,按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一般舉報社保部門都會重視的,當然這其中的技巧就是合法保護自己不受到公司的刁難和打擊報復,社保部門也會為舉報者保密,這個不要有任何顧慮;第二種辦法,也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就是可以和公司協商,由公司出面為你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公司沒有繳納社保之前六個月的社保費用,由你自己來支付,這樣操作的結果,自己雖然可能有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是可以保障自己的社保不會因為斷繳而損失更多的權益,同時也可以作為一種今後維權的證據來保留,以後出去再追究公司的責任也有更多的證據。

綜上所述,作為一個員工,在公司試用期三個月已經滿了的情況下,還需要再滿三個月再交社保,這是公司的一種拖延戰術,不但違法還涉嫌欺騙,對於這樣的公司,我個人覺得沒有再留下來的必要,員工應該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縱容了公司的違法行為,也就縱容了自己的不作為,最終受害最深的還是員工自己。


幫兄愛唱歌


樓主你好,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公司說要再過三個月才交社保,這樣的做法合法嗎?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樣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是企業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所以說在你入職的當月或者次月都應該正常的來繳納社保,這樣的話才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但是在現實中有很多企業單位在試用期內不跟員工建立勞動合同,所以說試用期內自然而然也就不會繳納社保的,當然這樣的現象確實比較發生的常見。因為一方面試用期內的員工離職的風險概率是比較大的,作為員工來講他也是不願意去轉移自己的社保關係,或者說繳納自己的社保待遇,另一方面試用期過後對於員工來講,還有對於企業單位來講,相對來說都是一個雙方符合醫院的這樣的一個條件,所以說從這個時候開始繳納社保也是比較正常的。

但是如果過了試用期還要再等三個月,那麼就是完全不合理的,甚至是作為工作單位來說有些不顧法律的存在。因為本身在試用期內都應該正常的去繳納社保,當然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我們是可以理解,但是過了試用期為什麼還不繳納社保呢?這個就是難以理解的,所以這個時候那麼我們就應該通過勞動監察部門來進行舉報處理這個問題了。


社保小達人


當然不合法!社保起繳日,是你簽訂勞動合同那天算起,那有什麼試用期三個月,還要再過三個月後才繳納社保,這沒有道理,你可以完全拒絕,如果公司非要這樣執行,那好,如果你把這個情況向勞動主管部門一反應,公司吃不了兜著走。\n 現在職場上有很多求職者根本不懂這方面的國家政策。誰規定了簽了勞動合同還不算數還要推遲繳納社保,那反過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三個月後再上班呢?當然是工資照發!\n 其實還有一點就是,我們的求職者害怕得罪公司,然後試用期一過就不要自己了!這種情況也有,但是很少會有這樣的奇葩公司。用工單位確實是有用工成本的考量,但是就算如此,也沒有必要在員工三個月社保上面做文章,因為這樣做的成本會更高。員工心情好,工作起來也上心,如果員工心情不好,工作上也不會用心,我相信一般好的公司不會計算這樣的賬。\n 出入職場,很多東西需要我們去學習,因為這事關我們的切身利益,而對於那種斤斤計較的公司,不去那個公司上班也許會更有發展空間。


老實人愛國


不合法,員工試用期也是要繳納社保的。簽定勞動合同時,試用期是包括在內的,例如:勞動合同期限2017.01.01至2019.12.31,其中試用期為2017.01.01至2017.03.31。無論企業是否今後留用你都要保存好:勞動合同、工資條、職工號牌、員工登記表、工作服、考勤表~,必要時可仲裁或起訴它。


888888秋天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保險是自願選擇賣與不賣的沒有那條法律規定要買,強制車險除。有好多公司單位或工廠是與保險公司拉業務拿保險提成包括學生保險!高危作業工廠一般都買工傷和意外保險預防萬一發生事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