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物業服務存在問題,3年未繳物業費,是否會成為失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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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

欠繳三年物業費,說明物業公司至少為你和你的小區服務了三年以上,三年當中既然你沒有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提出異議,那麼就是默認接受了物業服務,接受了服務就得依法付費。如果這三年當中你認為物業公司哪幾項沒按合同做到位,你可以書面向物業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合同內容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那麼你反映問題的文本就可以作為將來起訴物業公司不作為的依據。

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物業違反服務合同而拒交物業費,那麼就反過來變成你違反合同了,如果物業公司起訴你以後你還拒不繳費,肯定會被法院納入失信者名單的,俗稱“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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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我發現頭條上經常刊登業主拒繳物業管理費,要求物業管理部門退出該小區服務行業,提議業主自治管理等訴求……在此,我發表一下“愛憎愛分明有一說一“的觀點和看法。

我今年60歲,在高中低檔小區都居住過。 我發現住在中低檔小區居民素質最差,刁民最多,他們能以各種理由拒繳物業費(特別是農村進城戶)例如:晚上該子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他們既指責因小區路燈壞了一個而造成的,要求物管賠償醫療費用,不賠就不交物業費。到期不交物業費還到處亂停車,堵小區進出口大門等形形色色的事情無所不在。哪裡有拒繳物業管理費的,那個小區刁民就越多,呼籲撤銷物業管理的呼聲就越高。

五年前我搬出中檔小區後發生了一件另我涕笑皆非的事情。 這個小區居民以各種理由強行罷免了物業。然後私自組建了都是不想繳納物管費的業主13人(沒有法人代表)自行管理小區。事隔不久一場大雨淹沒了地下停車場(因為這些人壓根就不懂小區操作流程,配電裝備是怎麼用的)造成小區27輛驕車損壞殘重。被損壞車輛的業主集體上門找“業主管委會”要求賠償!他們得到回答是:小區都是業主自行管理的,讓我們賠償只能賠給屁!該找誰賠找誰個賠去……

此事經法院判決:“車損均由車主個人承擔“。理由,小區業主私自組建物管、無領導,無法人代表,無合同約定。

我希望各位業主,應該自身提高素質,不要過份自私自利,不要以下流方式損害全國物業行業。從事物業管理部門,也應該無怨無悔的為業主做好每件事,用優質的服務回報千家萬戶,這才是當下物管必修的課目……


愛憎分明有一說一


物業費必須交。哪怕他一年365天只給你服務36.5天,你也要交物業費。物業就是不管他如何出工不出力、如何從一週拖掃樓道一次、一週擦電梯箱四壁一次、一月擦樓道窗一次。到二十天拖掃樓道一次、半年(也可能一年)擦電梯轎箱一次、樓道窗不擦了。物業費半毛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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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物業把小區已經搞成一團亂,完全不作為,多次反映問題沒人理睬,自然也沒有解決,於是從15年開始拒交物業費。17年更換了物業,由於調整是需要週期的,直到今年才稍微有所改觀,雖然還是調整不到位,但鑑於他們起碼有向好的意願,好歹有做事的態度,於是今年初我去找物業,表示願意把17年以後的一次性補交完。但他們說要交就必須從15年開始補交,否則後面的交不起來,我說:第一,前面兩年不交是有原因的,第二,那兩年的物業已經不存在了,怎麼可能把欠別人的還給你?。。。我承認你的服務,但你不能強迫我搭售接受其他人的服務,前面物業如果有疑問可以讓他們來告我,主體對象不一樣。這事就這麼一直拖著,反正我說清楚了,我要交但你收不了是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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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聽頭條裡面的一些物業LESE瞎說。你自己得有一點法律常識。首先超過兩年的,比如2016年的物業費到現在沒有交,且物業公司沒有書面催交過,那過期可以不交了,法律不支持了。其次,如果中間不間斷的書面催交而沒有交,物業公司會通過律師發函催交。收到律師函可以理也可以不理,只要你有正當理由和物業不作為證據。此種情況之後,物業才會起訴你,但是上法庭之前,法院會出面讓你們雙方面對面協商處理。意見不一致,協商不成,才是上法庭。所以,接到法院傳票後,你有足夠時間整理答辯狀、蒐集物業不作為證據。法院多少也會採納被告的要求,不會完全按照原告的要求去判,畢竟有他們不作為的證據。估計,最後,也是打點折扣協商為主。即使法院判決後不滿意,只要你有時間和精力,也可以上訴,陪他們玩唄。記住,一是要有物業不作為的證據,二是法院判決後如果不上訴,那就交吧,見好就收。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又不上訴,那最後就是強制執行,再不執行就是納入誠信了。遠著呢。希望這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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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

近年來,小區物業費糾紛案件越來越多,很多業主都以物業管理不到為、服務水平低、服務態度差等等種種理由,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


那麼業主不交物業費會有什麼後果,你知道嗎?

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

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再者,經法院判決後,業主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上訴,如果沒有上訴,判決生效後,業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可當心納入“老賴”黑名單。



  • 相關案件:

據報道,某業主因為自行車在小區被盜,拖欠物業公司4000多元物業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院。法院依法扣劃該業主銀行存款近3000元后還差400元,因此該主業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俗稱的“老賴”黑名單)。如果想摘掉“老賴”的帽子,該業主必須付清所有欠款,然後再到法院申請刪除“老賴”記錄。


所以物業費還是要交的,如果對物業管理有什麼不滿,應該用正確的手段進行維權!希望可以幫助到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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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持取締物業!取消物業費!迴歸街道、居委會管理模式,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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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漸成黑社會,應堅決徹底取締!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如今小區的管理,應以服務為主體!物業行業賺錢黑,極不合理不適宜!應聘對口專業人,環衛園林水電齊!街道社區直主管,居民義務監督起!


講者李正義


雖然3年未繳物業費,但不一定會成為失信人員。

因為物業費沒繳而成為失信人員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物業公司到法院起訴你;二是法院判決你繳納一定數量的物業費後,你沒有自動履行,物業公司又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

只有具備了這兩個條件,你才能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被限制高消費。

如果物業公司存在服務不到位的情況,你可以拿出證據向物業反映,然後根據他們的服務質量,減少你的物業費。

你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必須要對你進行催繳,經過催繳後,你仍然不繳納的,物業公司才可以到法院起訴。

這時,你仍然可以在開庭前選擇庭前調解結案,但也可以到庭應訴。到庭應訴時,你要將你方證據提供給法庭,在法庭的主持下,你和物業公司仍然可以握手言和。

如果,實在調解不成,法院將會做出判決。一般來說,對於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情況,法院一般會減少被告繳納物業費的數額,但絕不會免除所有物業費。

對於法院的判決,小額訴訟的(江蘇省的標準是25406元以下)不可以上訴,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可以上訴。

判決書生效後,被告不自動履行義務的,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一立案,法院就會將被申請人(被告)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所以,3年沒繳納物業費並不能當然地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還要經過一些法定的程序才行。而在這些程序實施的過程中,你可以隨時終止這個程序,讓自己不進入失信人員名單。


一眉彎彎


欠繳物業費一定要有理有據,最好能主動發函給物業,上海嘉定某小區對物業費爭議的處理方式堪稱教科書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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