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反勞動法,大多數人都不吭氣寧願被罵加班狗為什麼?

老鼠愛偷迷


我在外面打工十幾年,其實大部分員工都是自願要求加班的!如果沒有班加的話,大部分員工都會辭職的!


無事獻迎親


本人也在國企,去年幹了大半年只休息了七天,累磕了。實名舉報後,勞動稽查立即介入調查,單位領導老實了,找我坐下談,我從勞動法,從個人身心健康,到家庭幸福從哪講我都應該有休息,這是我的權利,你領導無權剝奪我的權利,實名舉報是我跟你們客氣。惹我火了,我指不定有什麼過激行為。領導碧斯了,現在好了大禮拜節假日全休。本來打算辭職不幹了,現在幹活還有動力了。權利是自己爭取的,自己都放棄了,指著別人給你,那就悄聲幹活吧!


力求完美628


這種人社會上太多了!我們公司在我沒進廠前!過年過節時正式工發二十五公斤米、五斤食用油等等!臨時工公司剪下五升油旁邊的那個小瓶的!有些眼淚淺的女同事偷偷去旁邊哭!後來我就同領導講勞動法。講人權人格!因為我講的太多太多了!改是改變了許多!被開除時申請勞動仲裁找個臨時工做證的都沒有。見我就走開。可以理解因為這些人也只有那麼個能力。自保的能力不見得有!


用戶9690495995060


之前聽一個老家的妹妹說,她大學剛畢業在惠州一家公司打工的時候,五月份的工資七月底才發,拖欠工資兩個月基本上是家常便飯,有時候甚至拖欠了三個月的工資,早上六點上班,下午六點半下班,中午午休一個半小時,單休,有時忙起來晚上還要加班到九點。


這麼做合法嗎?答案是肯定的,當然不合法!那為什麼到目前為止這家公司還沒被人舉發還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呢?我一開始也保持著這樣的疑惑去詢問同事,但是當我得到答案的那一刻,心都涼了。


「按道理來說不可能拖欠那麼久的工資吧...而且加班時間也很不合理,每天累的跟狗一樣」

「當然是不合理的,不管從加班角度還是工資發放完全可以去舉報」

「但是為什麼沒人去舉報呢?因為大家都習慣了,很多人都是靠加班費生活的,它們巴不得加班越多越好,因為這樣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薪水」

「工資雖然晚發,但是還是拿的到手的嘛,又不是不給了,遲早都會拿到的,年輕人那麼著急幹嘛,反正包吃包住」

「你千萬不要沒事找事去投訴啊,不然到時候搞到我們沒加班費拿」


簡單的對話讓我瞬間就寒心了,拖欠工資跟超時加班的道理誰都懂,但對於這些底層工人來說,他們需要的並不是準時發工資還有合理的控制加班,相反,他們需要更多的加班時間賺取更多的錢,在我看來,這是典型的拿生命去賺錢。


有些人底薪可能就3000,但加上加班費一個月可以拿到5000多塊,可想而知他們超時加班的情況有多嚴重。


所以在我眼裡,中國普遍存在公司加班嚴重,違反勞動法是肯定的,但是為什麼違法勞動法還是有那麼多的人願意呆在裡面呢?很簡單,因為需求,他們需要加班的工資來養活自己的妻子小孩,所以只要這個想法不改變,那加班嚴重這個情況就會一直存在。


當然,如果遇到拖欠工資的,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城市漂泊不易,總得學會保護自己。


阿文聊副業


因為窮,

因為沒辦法,

因為上有老下有小,

因為自己沒本事,

因為自己沒有背景,

因為自己一旦站出來,

就直接被踢出局。

我記得我之前在工廠的時候巴不得多加班,

如果不加班的話一個月工資就那麼點,

根本就省不下來多少錢。

現在出來做銷售,

感覺腦子都生鏽了。

在工廠天天像機器一樣,

整天重複同樣的事。

勸家庭沒有背景的年輕人,

讀書不是唯一的出路,

但是絕對是讓你最輕鬆的一個出路。

我特別後悔上學沒好好讀,

辜負了父母,現在後悔也沒用。

只能努力多學習,

讓自己能拿的更多吧!


有趣又迷人


這個話題我也是親歷者,我是名學生,做的暑假工8月27日離職(正常程序),我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到的工廠,工資由勞務公司發放,每月15日發放,但9月15日未收到工資款項,聯繫派遣公司老師,她說離職的不按正常發薪日發工資,要延遲30號發放。可是我在上一個公司離職後,也是按正常發薪日發的工資,對於這種算是拖欠工資嗎?也不知道能否按時得到工資。

問問朋友們,如果我30號月末未收到工資,我該如何有效的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希望得到朋友們的建議。


酒城先森


總體來說,正規的、大型的、國家的公司基本遵守《勞動法》,違法成本擺在那裡。

違反《勞動法》的大都是小型的、民營的、新成立的企業。他們的資金少、底子薄、法制意識差。為減少成本,只有拼命壓榨勞動者的剩餘勞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目前,第二類企業比第一類企業要多得多。換句話說,第二類企業吸納的勞動力也多得多。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一說起本公司,就感到違反《勞動法》很多條款卻無能為力。

為何多數勞動者選擇不吭氣寧願被罵加班狗呢?

當然只有一個理由——為了生存。

生存是人的最大希望。為了生存,我們不惜一切代價。

南昌地鐵,一位30歲的母親因為4歲兒子弄丟了5元地鐵票錢而大發脾氣,甚至大打出手。因為她每月工資只有900元。如果你告訴這位母親,只要連續加班一週就可以掙1000元錢,你說她會怎麼做?這時候,她還會管什麼道德法律,被諷刺為加班狗嗎?

這個社會上還有太多人為生存而拼命,甚至可以說能夠活著就已經很不容易。

選擇生存,並非要放棄對不公平的抗爭。

公司違反《勞動法》,這不合理。不合理的事物不應該長期存在。面對不合理,要選擇抗爭。不抗爭,只妥協,終究會被負擔壓垮。

只不過,抗爭要講究方式方法和步驟。

公司還在原始積累階段,沒有能力上升到自由發展階段,對員工的關注要循序漸進。首先,保證基本休息條件下的工資正常發放,“五險一金”正常購買,解決生存和吃飯問題。這是頭等大事。所有的勞累和尊嚴都抵不過吃飯。其次,在公司效益逐步好轉的情況下,逐步改善福利待遇,讓員工能夠獲得更多生活和發展的權利。最後,在公司效益步入正規的情況下,真正按照《勞動法》保證全體人員的合法權益。

對待那些為富不仁的老闆,才應該堅決鬥爭,絕不留情。

對於剛起步的小公司,你一來就要8小時工作制、雙休、年假、13薪,可能嗎?

如果公司負擔過重,破產了。對於老闆來說,無非是事業遭受一次打擊,換個方式重新開始而已。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則有可能是滅頂之災。飯碗被砸了,生存都是問題。

聰明的老闆都善於與員工同榮辱、共進退,既給好處,又給希望,做到員工理解公司、公司尊重員工、始終捆綁在一起。

你說呢?

認可我的說法,就關注我,分享更多信息。


樸素文明


首先,大多數勞動者都是比較善良的。即便用人單位各種違反《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但只要及時支付相應的工資,很多勞動者基本也就算了。之前碰到的幾個勞動糾紛案件,如果用人單位不惡意拖欠或扣減員工工資,這些職工基本也不會想著跟公司打官司,甚至主張經濟賠償金等事項。

其次,勞動者確實屬於弱勢地位,在加班和工作之間還是選擇了工作。如果拒絕加班,那最後有可能因此而被辭退。工作是真的不好找,特別是自己覺得還不錯的工作。

再說,天下烏鴉一般黑,今天在這家公司需要加班,換到其他公司還是一樣需要加班,並不能夠真正獲得改變,到頭來折騰的還是自己。

另外,有的公司在合同中只約定最低工資,其他的工資收入必須通過加班的形式來獲得。若不願意加班,那收入就相當之低。我們之前也在新聞還看到,有的員工因為公司不加班而提出抗議。畢竟跟錢比起來,加班真的不算什麼。

其實加班也沒什麼,只是很多公司要求員工無償加班,這個確實就有點過分。大多數中國人是勤勤懇懇的,特別是現在經濟壓力這麼大,所以有償加班的話,應該還是多數人能夠接受。


葉律師


對於題主的問題:公司違反勞動法,大多數人都不吭氣寧願被罵加班狗為什麼?

這個現象,其實在很多基層崗位比較常見,很多上了年紀或者比較基礎的崗位都存在這種現象,被很多領導被公司歧視壓迫,被公司壓榨,但是也不敢坑聲,離開或者起訴告公司,而是選擇了忍氣吞聲忍辱負重繼續在工作上不斷忍受著不公平的待遇。

造成這樣的原因是什麼?

01 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差。

許多人在職場上吃虧或者收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心裡不快或者和其他公司人員老闆訴說自己的遭遇,這樣不是不行,但是效果不大。

真正有效且實用的方式是,和公司溝通,如果不行那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實在還是不接受勞動局的仲裁結果,那就去法院申請起訴吧,這樣的程序流程這樣的方式才是比較可靠有效,真正起到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

02許多人擔心自己一旦搞出問題,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不好找工作。

許多人由於沒有任何資源人脈,年紀比較大,或者也不想再繼續折騰重新找工作了,就一直在原單位哪怕收到不公平待遇也是這樣繼續做下去。

覺得自己如果丟了這份工作,就很難再招到下一份工作,所以也不想搞事情,就想著自己忍著受氣,寧願這樣也不去離開或者起訴。

其實作為一個職場人,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學習。要多學習多接觸新鮮事物,保持與時俱進的自己。

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使命,只有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做事,並且保持不斷學習一直前行的心,時刻保持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才有機會一直在職場中保持主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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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琉璃


企業為什麼敢違法,因為違法成本很低,讓企業可以視勞動法為無物。員工為什麼不敢說話,因為員工是弱勢群體,造反的成本太高了。這一點,是我們無法迴避的現實。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一有動靜,公司會利用各種渠道擺平。員工違反公司的制度,立即被依法懲辦。這就是現實,公司明顯是強勢的一方,沒有話語權。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要是有出頭的,即使被勞動部門警告或者下達處罰,但是,公司付出的代價可能僅僅是一些錢或者動用關係,而出頭的員工肯定面臨著被開除的命運。

我用兩個比較經典的語句來闡釋一下:

第一、社會心理學上的責任分散效應。當一個人發現問題需要解決的時候,個人會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當問題的解決可以由多個人來處理時,誰也不會認為是自己的責任。

這個可以很好的解釋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公司的做法不對,但大家都指望著別人來出頭解決這個問題。在互相推脫中,問題會處於無責任狀態。所以,誰也不願意做這個出頭鳥。正所謂槍打出頭鳥,誰出頭肯定意味著被解僱的命運。當個人利益大於集體利益時,誰也不會在乎大家怎樣。

第二、勒龐的《烏合之眾》著作中,集中分析了群體的心理狀態。有一句話說: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於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發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境如何。一切取決於群體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麼性質。

所以,很多時候,大家都接受了暗示:雖然公司做法有些不對,但是忍著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因為大家都這樣做。

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所以,你不說,你不反抗,你就是安全的。你說了,你反抗了,你就會成為孤立於大家的人。所以,我們經常看到,很多帶頭造反的人,雖然都在維護著群體的利益,但是當聲勢被壓制的時候,群體是躲避遠離群眾領袖最快的人。

再說點直白的:

第一、大家都是出來打工混飯吃的,錢是老闆給的,工作著還有錢,一旦失去工作,吃喝都成問題。誰願意得罪給你錢養家的人?

第二、 中國傳統文化決定了,忍一時海闊天空。底層的工人是很能忍的一類群體,只要工資能正常發、只要別罰我錢,多加點班就多加點吧!

第三、個人去對抗公司,很多時候都是雞蛋碰石頭。你贏得了法律,贏不了人情、關係。你贏的了正義,會失去工作,這明顯對很多人來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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