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離婚,誰的損失最大?

情閣歌


弱者損失最大!

如果男人沒有賺錢的能力,靠爹媽娶媳婦,離婚了,賠了銀子又沒老婆了!

如果男人沒有家庭生活的能力,離婚了,沒有“保姆”了,情感也空缺了!

如果女人沒有謀生的能力,離婚了,飯票沒了!

如果女人沒有獨立的人格,離婚了,可能成為怨婦!


有牙的哆啦


男女離婚,不管離婚的原因如何,雙方的損失都是巨大的。一起生活多年,滄桑歲月下的熟識到重歸陌路,於誰心裡都是不好受的。

男女離婚,第一牽扯進來的是孩子。孩子正處於需要家庭溫暖之際,忽然之間因大人的過錯,被強制歸屬於一方,事後還要面臨新的家庭,從心理和生理來說,孩子遭受的損失最大,這種陰影會影響他的一生。

男女離婚,第二就是家庭財產的重新分配。這也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平日裡的相濡以沫,現在的兩路仇人。正常下,財產平分,於男女雙方來說,趨於公平,不存在吃虧和便宜,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就好。如果因一方過錯,使財產分割是偏重於另一方,過錯一方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這也是公平的。如果其中一方因身體原因,為了日後生活,多分一些,對於生活而言,身體方面的缺失彌補一點財產,也是應當的,對於雙方不應存在誰損失大和小的概念。

男女離婚,第三個就是感情。沒有感情的婚姻是最痛苦的,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因為婚姻,使雙方或一方的生活糟糕透頂,看不到未來,甚至還好令一方或雙方頹廢,這樣情況,和平解決,於男女雙方來說,是新的希望,是一種蛻變,那就不叫損失。如果一方認真投入感情,另一方不斷褻瀆感情,對於認真投入感情的一方,是巨大的損失。包含了真切感情的青春在沒有得到任何感情回報的時候灰飛煙滅,是對感情的強姦,這種感情損失是多少錢也買不到的。


蟲二歲月


從當下社會環境來看,女方損失更大。女人青春只有那麼幾年,最佳生育年齡29歲前,如果有了孩子,那麼以後再婚以後和新家庭以及和前夫的孩子之間又是個巨大問題,這十分考驗女性情商,情感上也是巨大挑戰。

從社會接納度上來說,男方離婚後找個未婚的其實不難,但是女方想找一個未婚男性,難度大了去,這也是文化環境的原因,無力改變!

至於前面好多人說,錢,房子彩禮什麼的,我想說,能夠用金錢來衡量的,其實都還好,再不濟,幾年時間賺得回來,女人的青春最美好那幾年,就只有那麼幾年,過去了就沒有了,所以我也勸勸各位,別動不動就錢啊錢的,當初看上了人家的溫柔可愛,等到人家沒有當初的姿色了,女人想再找,挺難的,分一半資產給人家,也是利索應當。法律是社會規範的最低線,我見過很多男人離婚後都是淨身出戶,這樣的男人都會讓女人感激。

說來說去跑題了,無非倡導彼此多一些理解與豁達,男女都一樣。


王玖毛的諮詢故事


分兩種情況;一、沒孩子,父母損失最大,得為這倆傻貨買單,掏自己的腰包,遭別人的白眼,低聲下氣,求人把這倆貨弄走。最下賤的人是自己的父母。二、有孩子,孩子損失最大,得享受從小就沒有朋友和自己玩,長大了也交不到實心朋友的待遇。經常處於去媽媽家好還是去爸爸家好的選擇中,其實在他的心裡,哪個家都不好,要是有去處,他哪兒也不去!去爸爸家後媽嫌棄他,他是後媽的眼中釘;去媽媽家後爸嫌棄他,他是後爸的肉中刺。最多餘的人就是孩子。

如果只為自己,任何人都有必要離一兩次婚,你是最大的贏家,不僅可以免費分享父母的財產,還可以充分享受人生!但為了孩子和家人,請慎重!


羅賓8817


我覺得女人損失最大!特別是在農村!又生有孩子的家庭!(當然我說的是我們這裡,一個娶媳婦沒有天價彩禮風俗的地方)



在農村,因為長期是女人在家做家務,帶孩子。而做這些活付出的多,但是又看不到什麼層面上的收入。所以如果一旦離婚了,女人不但沒有了家,孩子的撫養權大部分也無法得到!因為女人長時間沒有機會出去工作,所以不會有多少積蓄!而法院是不會把孩子判給經濟條件差的一方的!

我有一個熟人家的女兒就是在孩子四五歲時,因為兩口子性格不合,長期冷戰後離的婚。女方結婚之後就一直在家做家務,帶孩子。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除了種一點農作物偶爾有點收入外,連水電費都要男方拿!孩子如果判給她,她都不知道拿什麼來養孩子?

最後的結果就是年近三十歲的她淨身出戶,四五年的時間除了有一個自己無法養育的孩子。就是前夫給的八千元錢加一隻裝滿自己日常用品的密碼箱!在她離開時,幸好孩子上學去了,要不然都不知道怎麼跟孩子說。那場景,真是讓人慾哭無淚!

後一位的情況還好一些,結婚兩年,因為沒有孩子。(原因是男方不育)婆婆在不知道事情真相的情況下整天指桑罵槐,各種作!女方實在沒有辦法了,於是出去打了幾年工,存了有十多萬元!回來之後果斷離婚,連舊衣服都沒有帶一件走。所以說只要沒有孩子,結婚時間不長,離婚對於女方的傷害就會下降很多。(至少在以後不會帶著對孩子深深的想念跟愧疚生活!)

所以無論怎樣,只要結婚了,大家都應該好好的經營好自己的家庭和婚姻,離婚真的讓人好揪心的,特別是女人。離了婚之後,那種對孩子的愧疚感真的會影響自己的一生!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觀點和回答!希望大家多多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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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誰損失都不小。但是,能很快擺脫離婚陰影的,是誰越成功,越可能早日擺脫!對於不出門工作的家庭主婦,身無一技之長,離婚了,重新踏入社會,重新被社會接納,需要一個過程,知識更新太快,合適的工作崗位,不見得能找到。特別是50歲的女的離婚,基本是工作不好找,再尋找婚姻幸福也難。對於50歲成功的男士,事業不受到啥損失,想再婚,輕而易舉。所以說離婚年齡段不同,男女損失也不同。但是如果是令人窒息的婚姻關係,離婚就是最大的收益。離婚了,家庭解體了,平衡關係被打破,孩子撫養問題,教育問題,財產分配問題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解決,心裡創傷還需要癒合,往往是身心疲憊。離婚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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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當然是男人損失大,彩禮要不回來幾十萬,壓垮兩代人,婚姻法規定,家庭困難,沒拿證,沒共同生活的,但凡離婚肯定生活了,所以拿不回

在就是撫養權被剝奪,孩子姓氏被改,因為男人長期在外養家和孩子接觸不如女的,法庭判決,孩子更願意跟隨女方,等十八歲以後具備自主權,大概率都會跟隨監護人的姓

還有男的在離婚後要給全職太太和家務多的一方,補償金,婚內賺錢積攢的工資存款,和不動產都要被拿走一半,女的困難不再婚以前還能在男的房裡免費住兩年

最後男的被壓榨完,自己也所剩無幾,常年養家的積勞成疾,錢也剩不了幾個,鬍子拉碴的風裡來雨裡去,想再婚也只能找到死男人的,離婚的,帶孩子來讓你幫著養的

大數據顯示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的佔百分八十以上,這就很說明問題了,離婚對誰損失大,誰越是不敢開口,反而離婚得利的才巴不得趕緊走,誰離婚吃虧不是一目瞭然?



鼆魘


這問題,真的沒法兒說啊!

損失,是什麼損失?以物質論還是精神論啊?

我有個姐姐,結婚三年,倆人總共生活在一起的日子不到一個月。倒不是因為倆人外地,而是老公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找茬,找完茬就搬出去住,有時候長達半年不回家!

這個姐姐賢良淑德,連她的婆婆和小姑子都站在她這邊。可是,最後為了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這個姐姐淨身出戶,除了逝去的三年青春,這個姐姐收穫的只有一身疲憊。如今,前夫早已再娶,可是快十年過去了,這個姐姐還是沒有走出這段可怕的婚姻帶來的陰影,至今單身。

可是,她至今仍然慶幸她當年的淨身出戶,比起一段無愛的婚姻,失去自由和失去自由的心靈,才是最恐怖的!

離婚,是與錯誤的一段關係及早的告別,從人生的長遠來看,這也是對自己的未來負責!



雲來的聲音


兩個人的損失都挺大的。

先說有價的,為了走到一起花掉的錢肯定不是一筆小數目,為了維持共同生活又是一大筆錢,戀愛到結婚花的錢甚至有可能是一個人一輩子花過的最多的錢。因為中國結婚男方要給女方彩禮,所以一般都是男方花的錢更多。

再來說無價的,結婚不光是兩個人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從談戀愛開始就要見雙方家人,彼此都要經過長時間的磨合才能在一起和諧生活。跟人交際就得付出一定的精力,因為是女方嫁到男方,所以在人際交往這一塊女方付出的要多一些。

有價和無價的東西不能放在一起比較,所以也不能單方面判斷一定是哪個更粘光。只要你有下一代,有價和無價終歸會找補回來。

如果婚姻順利白頭到老,所有的付出也算得到了回報,如果中途放棄大多數的付出都得打水漂。而且你要麼從此不結婚,否則勞命傷財的事還得再來一遍,所以在我看來,好好經營婚姻一起到老才是最划算。


chihuo77


這個要看基於什麼樣的情侶下離婚的。還有就是看是誰鐵了心想離婚。其實,對於離婚,在我看來,離婚了就是雙方最大的損失,沒有誰賺誰虧的說法。婚姻的結合之時難道就是因為要賺到什麼才走到一起的嗎?幾年,幾十年的感情,親情比任何東西都值錢,卻被分離了,這不是最大的損失嗎?離婚最常見的無外乎就是分配以下2點,但最後誰又能說清楚損失有多大,可能只有當事人才最清楚

1:資產,資產的分配其實具體上說不清誰的損失大。有可能能力強者分配出來的資產父母,有可能離婚罪魁禍首者付出多。但總的來說能夠用資產達到他們的目的,對他們來說算是損失嗎?

2:親情,如果有小孩的家庭分離了。那麼失去孩子撫養的一方他沒有損失嗎?一般自願放棄孩子撫養的十有八九就是因為那一方的問題才離婚的,但是他為了離婚,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失去了陪伴孩子一起成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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