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施工企業如何選擇建築勞務最合算?

侯家萍


非常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營改增之後,施工企業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選擇建築勞務有以下二種方式。

一,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收工人。 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招收工人,施工企業支付勞務費時派遣公司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施工企業就可以擴大增值稅進項稅額,從而減少增值稅應納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派遣公司增值稅的徵收方式有兩種,

1,勞務派遣公司可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稅率為6%。 應納稅額等於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 這樣計算結果,勞務派遣公司應納增值稅稅負較大。但對於施工企業來講,非常合算因為得到的進項稅額也大。

2,勞務派遣公司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一般納稅人的勞務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施工企業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差額徵稅方式派遣公司增值稅稅負小,施工單位得到的進項發票稅額也小。所以這種方式對施工企業不利。



二,施工企業自己招收工人。這是一般企業選擇用工最普遍的辦法。但是對於施工企業是不划算的。因為支付給自己工人的工資是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

所以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施工企業選擇建築勞務時,最好通過派遣公司招收工人。並且合同明確約定派遣公司,要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並提供6%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我還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從2019年4月1號開始,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已經降到9%,而派遣公司稅率依然是6%,沒有變化。


與稅同行35


營改增後,施工單位如何選擇分包單位很重要,本人將研究分析的結果運用在了實際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現分享以供大家參考:

營改增前,建築勞務按3%增收稅金;營改增後,建築勞務公司按10%增收稅金。因此,對建築勞務公司來說稅負增加了,但是只要我們方法正確,選擇合理的方式,我們的稅負一定會更低。

正如李克強總理之言:營改增是減稅,降低稅負壓力,一定會給全國人民帶來稅負福音!

1、簽訂清包工合同更省稅

稅法規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所以建築勞務公司與總包單位簽訂合同,基本都是籤清包工合同。雖然按照簡易計稅,實際計算的稅金為:3%/(1+3%)=2.91%,也就是說營改增後建築勞務公司稅率比營改增前下降了0.09%。

2、與建築勞務公司合作更划算

對總承包單位而言,選擇與建築勞務公司合作,並簽訂清包工合同,總承包單位的人工費可以抵扣3%。如果總包不與建築勞務分包合作,不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總包單位的人工費,就只能以人工工資的形式體現,而人工工資不能抵扣,總包單位將損失工程造價15%的損失無法抵扣,從而增大了成本。

3、總包單位須對現有的分包單位進行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整理,並進行綜合分析後分類做出最有利的規劃。

比如,材料比價採購時需考慮進項稅抵扣的問題。如:採購零星材料時,可以選擇購買一般納稅人的商品,索取專用發票並予以抵扣,也可選擇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商品,雖然不方便抵扣,但價格很可能相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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