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時期哄抬物價 安陸兩家藥店各罰26萬

1月31日,湖北省安陸市市場監管局對湖北華方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金秋大藥房、湖北太白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益仁店兩家藥店分別處以26萬元罰款,重拳打擊疫期哄抬藥品價格等市場違法行為。

據悉,安陸市市場監管局在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查實湖北華方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金秋大藥房、湖北太白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益仁店兩家藥店存在藉機哄抬藥品價格的市場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1、責令改正;2、處罰款26萬元。另1起涉嫌哄抬藥品價格和1起涉嫌經營偽劣口罩的違法行為,已立案,正在查處中。

安陸市市場監管局還對市防控指揮部和市防控指揮部市場管理組命令或公告要求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5家藥店:國大藥房(復興店)、平安大藥房(東大店)、平安大藥房(南山名居店)、金午時大藥店、南山大藥房予以封停,張貼封條、停業公告。對以“野味”為招牌和帶有“野味”宣傳廣告的洑水野味香等9家餐館分別摘除了招牌和宣傳廣告,並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執行市防控指揮部5號令停止營業的夜市燒烤店店主楊某安,市公安局依法對楊某安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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