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和拒不服從疫情防控,鞏義警方拘留5人

當前,鞏義上下一心,正在開展疫情防控阻擊戰。近日,鞏義市公安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已迅速查處3起涉疫類違法行為,有5人被拘留。


辱罵、妨礙防控疫情工作人員,拘留!

妨礙和拒不服從疫情防控,鞏義警方拘留5人

1月29日中午,回郭鎮居民鄧某逢、李某林,因對該鎮北寺村設置的防疫隔離設施不滿,在防疫設施設置現場鬧事,辱罵工作人員,妨礙疫情防控工作,引發現場混亂。

當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該二人因尋釁滋事分別被行政拘留5日。

強行闖卡,拘留!

妨礙和拒不服從疫情防控,鞏義警方拘留5人

1月31日零時許,市民劉某龍、劉某在試圖通過位於桐本路和安樂街交叉口處的孝南村防疫檢測卡點時,先與值班人員發生口角,後又引發肢體衝突,並強行闖卡造成值班人員受傷。

當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劉某龍、劉某因阻礙執行職務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5日。

拒不服從隔離規定,拘留!

妨礙和拒不服從疫情防控,鞏義警方拘留5人

1月30日晚上20時許,小關鎮居民張某龍,在經過該鎮馮寨村煤礦路口時,不聽工作人員的勸說,並對工作人員多次辱罵,拒不執行國家相關決定。

當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張某龍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鞏義市公安將狠抓防風險、護安全、戰疫情,保穩定等措施落實,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十二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

一、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的;

二、編造虛假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三、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

四、生產、銷售偽劣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以及假冒藥品的;

五、存在哄抬物價、假冒偽劣、囤積居奇等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六、未按照要求處置含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的醫療廢物、其他危險廢物,造成病毒傳播致使疫情加重的;

七、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參與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職務的;

八、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九、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詐騙行為的;

十、拒不執行各級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十一、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疫情等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

十二、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