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典型違紀違規問題的通報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典型違紀違規問題的通報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部署,進一步嚴明紀律、壓實責任,確保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發現的部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紀違規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現將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棗陽市熊集鎮黨委書記、熊河風景區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邢天斌(副縣級),太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齊本忠等人違規聚餐問題。1月28日上午,齊本忠回棗陽市熊集鎮看望岳母,藉機邀請邢天斌以及熊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柯善梁,熊河風景區管委會黨委委員、副主任付學新,熊集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馬劍鋒以及鎮黨政辦主任、婦聯主席盧玉蓮等人在檢查完疫情防控工作後在其岳母家中吃飯。餐前在等齊本忠從太平鎮檢查完疫情防控工作回熊集期間,邢天斌等人在齊岳母家屬院空場打“雙升”紙牌一個多小時。邢天斌、齊本忠等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明知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下不允許聚會聚餐,仍然違反有關規定。經棗陽市紀委研究,並報棗陽市委同意,給予聚餐召集人齊本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柯善梁、付學新、馬劍鋒、盧玉蓮4人誡勉談話處理。同時,經襄陽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邢天斌黨內警告處分。

2.谷城縣廟灘鎮黃畈村黨支部書記、主任李書剛工作失職問題。黃畈村在落實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未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入戶宣傳不到位、入戶排查不到位、外來車輛登記不到位、從武漢返村人員監測措施不到位、路口防控點形同虛設。作為黨支部書記,李書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1月29日,谷城縣紀委責成廟灘鎮紀委給予李書剛黨內警告處分;鎮駐村幹部熊德明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廟灘鎮紀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3.谷城縣五山鎮夏家寨村黨支部書記、主任楊文梅工作失職問題。1月30日,縣紀委監委暗訪組發現,五山鎮夏家寨村在落實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未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入戶宣傳不細緻、入戶排查不細緻、對外地返村人員監測措施不到位、村路口未設置防控點。楊文梅作為村黨支部書記、主任,負有主要責任。1月31日,縣紀委責成五山鎮紀委給予楊文梅黨內警告處分;鎮駐村幹部肖傑履行監管責任不力,五山鎮紀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4.宜城市王集鎮黨委書記周餘俊擅離職守,黨委副書記、鎮長張鵬無故缺會問題。1月26日,宜城市委召開疫情防控工作調度緊急視頻會議,要求各鎮(辦)黨委書記、鎮長(主任)在各地分會場參會。會前40分鐘,工作人員撥打王集政府值班室座機和王集鎮黨委書記周餘俊(當日值班帶班領導)的手機,均無人接聽。在工作人員撥通了王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張鵬手機5分鐘後,周餘俊才回撥宜城市委辦值班室電話,工作人員告知其與張鵬一起參會的時間、地點及要求。但會議開始時,王集鎮黨政主要領導均不在王集分會場。會議中途,周餘俊才從宜城家中趕到王集鎮分會場參會。張鵬既沒有參會,也沒有向市委主要領導履行請假手續。疫情當前,宜城市王集鎮黨政主要領導擅離職守、無故缺會,造成不良影響。經宜城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宜城市委同意,決定給予周餘俊、張鵬誡勉談話處理。

5.襄城區歐廟鎮胡河村漏登漏報返襄人員情況信息問題。2020年1月22日,胡河村六組村民胡某從武漢返襄。1月24日,根據襄城區委、區政府統一安排部署,歐廟鎮黨委要求所轄各村對外來人員,特別是對武漢返襄過年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登記。胡河村排查措施不到位,僅通過喇叭通知返鄉人員前往村委會登記,未入戶進行細緻摸排,直到1月28日群眾反映後,才登記並報告胡某從武漢返襄情況,屬於漏報行為。1月31日,襄城區紀委責令歐廟鎮黨委對胡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光明進行誡勉談話,對該鎮歐廟片區負責人房天安進行工作約談,責成書面檢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期,各地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從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訓,深刻認識疫情的嚴峻性、複雜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把各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切實做到勇於擔當、衝鋒在前,自覺服從指揮調度,積極引導各級黨組織做好宣傳和防控工作。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反紀律規定、落實責任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襄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執紀監督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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